《青島市房地產抵押條例》意在為規範本市的房地產抵押活動,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房地產抵押條例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日期:1997-10-15
- 生效日期:1997-12-01
《青島市房地產抵押條例》意在為規範本市的房地產抵押活動,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青島市房地產抵押條例》意在為規範本市的房地產抵押活動,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條例。簡介【發布單位】81507【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7-10...
青島市人民政府令 (第113號)《青島市個人住房置業貸款擔保暫行辦法》已於2000年12月14日經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代市長 杜世成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青島市個人住房置業貸款擔保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深化城鎮...
青島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2.11.04 實施時間 1992.11.04 第一條 為加強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
青島市財產抵押貸款暫行辦法 (1993年7月14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抵押貸款活動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抵押貸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抵押貸款是...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於2001年發布的檔案。通過施行 《建設部關於修改的決定》已經 2001年7月23日建設部第4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部 長 俞正聲 二○○一年八月十五日 其他...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房地產交易,是指城市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連同相關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租賃、抵押的行為。第三條 在本省城市規劃區和獨立工礦區範圍內進行的各類房地產交易,均適用本條例。涉外房地產交易,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房產交易是指個人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的有償轉移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及相關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包括房產的買賣、交換、抵押、典當、租賃等。房產交易中房屋租賃的管理,按照《青島市城市公有房產...
第三條 青島市房產管理部門負責市南、市北、台東、四方、滄口五區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地塊上的房產經營活動的行政管理工作;各縣級市、嶗山區、黃島區的房產管理部門及高科技工業園的房產管理部門負責其轄區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地塊上...
青島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2005年10月26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和2005年11月25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通過,而頒布的一項旨在管理青島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的條例。20...
第四條 公有房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公有房產危害公共利益,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第五條 青島市房產管理局是青島市人民政府管理城市公有房產的行政主管部門。青島市房產管理局和各縣級市、區(包括...
條例 青島市房屋使用安全條例 (2014年10月30日青島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維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各縣級市、嶗山區、黃島區和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房產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的統一管理工作。第五條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是:(一)負責辦理城市房屋產權登記和產權轉移、變更、註銷登記及典當、抵押等他項...
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已經設定抵押的,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簽署的書面意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第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提交有關材料,材料齊全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應噹噹場出具受理通知書...
由此可以看出,以個人、社會組織名義開辦的學校、幼稚園等,同樣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幼稚園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設立,同樣屬於公益性事業,他們所有的教育設施...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市南、市北、台東、四方、滄口區和各縣級市、嶗山區與黃島區的城區、建制鎮、獨立工礦區及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三條 青島市和各區、縣級市及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房產糾紛仲裁委員會,按本條例規定的管轄...
第十七條 個人購買公有住房,應按《青島市房產交易管理辦法》辦理產權登記手續,按規定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出售、出租、贈與、繼承以及其他形式轉讓所購住房,應當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繳納規定的稅費。第十八條 個人購買的...
2004年12月中旬和2005年3月上旬,省人大法制委員會會同法制工作委員會,分三路赴臨沂、泰安、濟寧、德州、煙臺、青島等六市,召開了有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行銷機構、物業管理企業等參加的座談會,...
1997年12月29日珠海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房地產抵押管理,保障抵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房地產抵押活動的正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房地產開發企業也應對其開發建設的項目質量承擔責任,在商品住房交付和使用時,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三)房地產交易管理制度 房地產交易主要包括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和房屋租賃等活動。
第二章 房地產開發用地 第一節 土地使用權出讓 第二節 土地使用權劃撥 第三章 房地產開發 第四章 房地產交易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房地產轉讓 第三節 房地產抵押 第四節 房屋租賃 第五節 中介服務機構 第五章 房...
2、專門的法;如《城市規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建築法》、《住宅法》及他們的實施條例、細則、辦法之類。3、相關的法。如《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環境保護法》、《擔保法》、《商業...
2005年8月30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2005年9月29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範拆遷行為,維護拆遷當事人的...
2017年6月30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頒布時間 :2017-07-28實施時間 :2017-07-28 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對《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刪除...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實施辦法是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於2000年4月1日提出的。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和住房消費,提高城鎮居民居住水平,根據國務院《...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房地產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以其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連同該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不轉移占有方式向債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本條例所稱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