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財產抵押貸款暫行辦法》是青島市發布的暫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財產抵押貸款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81508
- 發布日期:1993-07-14
- 生效日期:1993-07-14
《青島市財產抵押貸款暫行辦法》是青島市發布的暫行辦法。
《青島市財產抵押貸款暫行辦法》是青島市發布的暫行辦法。【發布文號】【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青島市財產抵押貸款暫行辦法(1993年7月14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對抵押貸款活動的管理,...
《青島市企業貸款擔保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在1999.09.28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貸款擔保資金(以下簡稱擔保資金)管理,保障擔保資金運營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擔保資金,是指市人民政府和有關企業出資形成的...
企業出售產權收入中,屬已設定抵押權部分資產的收入價款,按《青島市財產抵押貸款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企業出售產權收入中,屬土地及國有直管房產的收益,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國有企業產權收入支付有關費用後的剩餘部分,繳國有資產管理局,主要用於國有資產的再投入和進行產業結構調整;也可以由國有資產管理局委託...
《山東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是在2000年頒布的地方政策檔案。引言 關於下發《山東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濟銀髮〔2000〕188號 人民銀行(山東省)各中心支行、營業管理部,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山東省分行、交通銀行青島分行,煙臺住房儲蓄銀行,各市地財政局、建委:現將《山東省個人住房...
委託人(質、抵押權人):黃岡住房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中心授權各縣、市、區辦事處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受託人:承辦貸款業務的銀行;借款人:申請貸款的自然人;擔保人:為貸款提供質押或抵押擔保的自然人。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四條 貸款對象。(一)在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職工。(二)在中心以...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區和各縣級市戶外燈飾的設定與管理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 青島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特許經營管理暫行規定 (2005年8月18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84號發布 根據2020年8月23日《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 ...
5.甲乙雙方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產權交割工作,如屬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本契約轉讓資產總額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繼續償付。七、契約的變更與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對契約的內容進行變更契約,應當在經紀機構的主持下協商一致;變更的契約報青島產權交易...
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關於繼續執行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 (2000年6月25日)陝西省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2000年5月9日)青島市個人住房置業貸款擔保暫行辦法 (2000年12月22日)三、汽車貸款 關於下發《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 (1998年9月11日)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 (2003年10月3日...
國務院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2015.8.10)4.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2003.11.1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2005.1.19)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規則(2009.12.29)國土資源部關於堅持依法依規管理節約集約用地支持...
破產財產變現難的主要原因是,破產企業陳舊老化的設備本身就不值錢,專用設備的變現又很難找到買主。大部分破產企業土地使用權為國家無償劃撥,企業破產後,國家予以收回,不能作為破產財產。土地、廠房等不動產往往又為銀行貸款設定了抵押擔保.銀行行使別除權後,這部分財產也不能列入破產財產。破產企業原拖欠職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