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是青島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是青島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2013年8月1日經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3年9月13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228號公布 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佳化我市發展環境,...
2004年12月31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75號發布。於2004年12月14日經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授予青島西海岸新區(黃島區)市級國土資源行政審批許可權的決定》已經2014年6月11日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發布單位】山東省 【發布文號】山東省青島市政府令2014年...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為進一步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加強對行政審批項目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關於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等有關...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政府規章清理結果的決定 (2010年11月23日青島市第十四屆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0年11月30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208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
(國發[2013]44號)、《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鄂政發[2013]48號)精神,組織對市級單位目前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再次清理。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繼續實施的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是2008年12月由濟南市人民政府所做的決定。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最佳化發展環境,提高辦事效率,今年以來,我市對現行市級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經嚴格審核論證,市...
《關於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在2012.12.21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已於2012年12月4日經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1日 為...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行政部門改革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第一批)的決定》在2002.02.22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行政部門改革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第一批)的決定 頒布單位 昆明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2...
《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結果的決定》已經市政府2014年4月30日十五屆二十二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6月28日起施行。2014年5月28日 為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事項,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為了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改善投資環境,決定在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事項(374項)的基礎上,再取消125項。現將市級第二批取消的125項行政審批事項予以公布。市級第二批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一、濟南市技術監督局(7...
經2004年4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二00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為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管理體制和機制創新,市政府決定在取消四批行政審批事項(共678項)的...
二〇○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〇○二年十二月九日 為了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繼續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決定在取消第一、二批行政審批事項(共499項)的基礎上,再取消118...
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以下簡稱大廳)是青島市人民政府設立的面向社會公眾辦理行政審批事項和相關服務事項的場所,具有集中審批、統一收費、綜合服務三項基本功能。大廳位於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信息大廈1-4層,使用面積約8700平方米,入駐...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授予青島西海岸新區(黃島區)市級國土資源行政審批許可權的決定》已經2014年6月11日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6月12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向西海岸新區(黃島區)賦權的決定》已於2014年7月18日經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7月25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對西海岸新區(黃島區)的建設要求,通過簡政放權...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和《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11號)等檔案精神,市...
市行政審批局和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應當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按照《中共青島市委辦公廳、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組建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革方案〉的通知》檔案執行。市行政審批...
政府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兩江新區發展,加強業務指導,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積極協助辦理需要轉報國家有關部門的有關事項 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向兩江新區下放市級行政審批等管理事項和許可權的決定 發布日期 2013年12月8日 文案號 渝府...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保留取消調整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決定》已經市政府第13屆10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根據《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和省府辦公廳《轉發...
涉及修法的8項行政審批項目,已修改了相關法律法規,現一併予以公布。渝府發〔2014〕62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
為加快全市轉方式調結構步伐,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政府服務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的意見》(魯政發〔2011〕37號)和市委、市政府 《青島市委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若干重要問題的意見》(青發〔2010〕10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簡稱市法制辦)是市政府直屬機構,負責辦理市政府的...評估市政府重大決策的法律風險;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應訴工作;參與市政府...負責組織清理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對擬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提出審查意見;負責清理...
自治縣)的積極性,把政府工作重點轉到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上來,真正做到該管的管住管好,不該管的不管不干預,切實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水平,市政府決定取消、下放、委託一批市級行政審批項目,總計63項。
各區縣(自治縣)可根據本地實際,參照《試點方案》、《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審批事項的指導意見》(渝府發〔2007〕9號)和本決定,自主探索建設領域並聯審批運行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應當會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