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1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青島市文物保護管理規定》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4年05月27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5月27日
- 頒布單位:青島市人大常委會
2004年5月11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4年5月11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經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報經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現公布施行。2004年5月27日 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是青島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中文名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類別 地方政府規章 檔案全文 為推進市場化、法治化改革,最佳化我市營商環境,增強市場主體活力,市政府組織對涉及機構改革和市場化、法治化改革、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公共資源交...
該《條例》分總則、城鄉規劃的制定和修改、城鄉規劃的實施、特色風貌保護、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7章81條,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2月22日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的《青島市城市規劃條例》和《青島市村鎮規劃條例》、2003年11月28日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的《青島市城市建築規劃管理...
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經過審查,決定批准《青島市城鄉規劃條例》,由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統籌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保護歷史文化和生態資源,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
2000年12月2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4年5月11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2004年5月27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的《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13年12月16日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發布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5 號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2013)》(主席令第5號)和《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88號)、《國務院關於...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國務院對截至2006年底現行行政法規共655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檔案全文 國務院決定廢止的行政法規目錄(49件)國務院決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規目錄(43件)註:2008年第6號《國務院公報》刊登的《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16號)作廢,以此件為準。
於2019年9月27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發布 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決定 2019年9月27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青島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處罰條款的決定修正 1997年8月16日重新公布 根據2004年5月11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2004年5月27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第三十條第二項修改為:“(二)為保護國家金銀與有關違法犯罪行為堅決鬥爭,事跡突出的;”21.刪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四、對下列行政法規中關於刑事責任的規定作出修改 (一)將下列行政法規中引用已納入刑法並被廢止的關於懲治犯罪的決定的規定修改為“依照刑法有關規定”。22.《中華...
文物政發〔201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各直屬單位:《國有文物保護單位經營性活動管理規定(試行)》已於2011年8月17日經國家文物局第10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請遵照執行。特此通知。國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廢止信息 國家文物局關於廢止12件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文物政...
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 (2002-02-04)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2001-12-01)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2000-03-1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年修正後) (1999-12-2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 (1999-12-2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999-08-30)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 (1989年10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2號發布 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2022年1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51號第二次修訂)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下文物保護工作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青島市人民警察巡察條例》是1993年11月18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的條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城市管理,維護社會秩序、公共安全和市容環境衛生,創造安全、文明、整潔、優美的環境,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市南、市北、台東、...
2000年7月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決定》對海關法進行修正。200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修正案正式開始施行。所獲榮譽 中國海關4次獲得聯合國亞洲環境執法獎,2次獲得“克拉克·巴文”野生動植物執法獎,向世界展現了中國負責任大國形象。...
撫順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並經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 撫順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4年1月16日 撫順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廢止《撫順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廢止《天津市圖書報刊和音像製品出版印製發行管理條例》、《天津市法律服務機構管理若干規定》、《天津市城鄉集市貿易市場食品衛生管理辦法(試行)》、《天津市食品商販衛生管理辦法(試行)》、...
經2004年5月28日徐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04年6月1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004年6月30日 徐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廢止《徐州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
現編輯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彙編(2013)》。這本彙編收錄了2013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 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中華...
文化和旅遊部關於修改《娛樂場所管理辦法》的決定 文化和旅遊部決定對《娛樂場所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一、將第六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的學校、幼稚園周圍”,第二款修改為“娛樂場所與學校、幼稚園、醫院、機關距離及其測量方法由省級人民政府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規定”。二、...
2005年5月27日貴州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2005年6月7日 貴陽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聽取了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廢止〈貴陽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的議案》,以及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的初審報告。經審議,決定廢...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方案(4.27)(8)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4.27)(8)台灣省出席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商選舉方案(4.27) (1 4)2.組織法 補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10.31)(1 6)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三十五條 訂立企業動產抵押契約或者商標專用權質押契約,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或者商標專用權出質登記的,其抵押或者質押契約無效。對違反有關登記管理規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罰款、註銷登記證等處罰。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國家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礦產資源保護、文物保護、野生動物保護、...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5.01.28 實施時間 2005.04.01 經吉林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於2004年12月28日通過,吉林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於2005年1月20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
2023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報告關於人民檢察院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工作情況。報告充分展示了檢察公益訴訟發揮職能作用取得的成效,獲得充分肯定。一年來,全國檢察機關自覺服務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守護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體”。1.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全年...
第九十三條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除外。第九十四條法律之間對同一事項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行政法規之間對同一事項的新的一般規定與...
根據2009年6月2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法律的決定》,對廢止的法律檔案進行了刪除。根據2009年8月2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對涉及到的59件法律,141個法律條文,對照決定內容進行了相應的修改。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2017.11.4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圖書館法(2017.11.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2017.11.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2017.11.4)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城鄉規劃審批機關批准,規劃組織編制機關可以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對修建性詳細規划進行修改:(一)因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修改導致規劃無法實施的;(二)因文物保護、地質災害和涉及公共利益原因導致規劃無法實施的;(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3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號公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2013年7月3日國務院第15次常務會議通過2013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