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青島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清算條例》的決定

2002年4月17日青島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青島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清算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青島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2.04.17
  • 實施時間:2002.04.17
青島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廢止《青島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清算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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