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信監管
- 類型:經濟術語
電信監管是指電信監管機構代表國家 依法管理電信活動和市場的行為。內容政府基於電信業經濟上的自然壟斷性、政治上的安全性和技術上的互聯性,依法通過法律、經濟以及行政手段對電信市場結構以及企業行為進行的直接干預活動,目的在於提...
電信監管機構由國務院隸屬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全國電信和信息技術行業。簡介 電信監管機構 由國務院隸屬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全國電信和信息技術行業,監管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和競爭,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規定的流程及時限發放《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等許可。北京以及冬奧會涉及地區已經形成多元化的...
《關於加強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欺違法犯罪工作的意見》是2022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意見。意見印發 2022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欺違法犯罪工作的意見》,對加強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欺違法犯罪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意見解讀 《意見》強調,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
電信監管部門是網路運行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全國範圍內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在本行政區內按照職責分工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第二章 網路運行維護責任 第六條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總部及各級分支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網路運行維護工作負有下列職責:(一)建立健全本單位...
本條例所稱電信,是指利用有線、無線的電磁系統或者光電系統,傳送、發射或者接收語音、文字、數據、圖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動。第三條 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全國電信業實施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在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的領導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電信業...
本辦法所稱忙時,由電信監管部門指定。本辦法所稱大區直聯,是指負責疏通全國範圍或由多個省級行政區域組成的相應片區區域網路間互通流量的網際網路骨幹網網間直聯。本辦法中涉及的測試數據,是指在指定互聯方向以及指定鏈路上忙時進行的測試。第二章 第六條 互聯單位應設立互聯工作機構負責網際網路骨幹網網間通信質量管理...
適應新的形勢,需要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等要求,進一步完善電信監管,釋放市場活力。修訂過程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4年3月啟動了《辦法》修訂工作,主要開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多次對《辦法》進行了研究討論,修改完善了有關制度。二是先後三次徵求了各省(區、市...
《網路時代的電信監管》是2010年人民郵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何霞。內容簡介 《網路時代的電信監管》從全球視角全面論述了網路時代電信監管的困惑與爭鳴,書中不僅分析了監管能力、競爭政策、產權結構及壟斷延伸等監管體制,也闡述了網路時代消費者權益保護、電信資費、網間互聯結算、普遍服務和無線電頻率等監管職能,...
《電信監管綜述》,由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編著,北京市:人民郵電出版社於2003年出版。該書從我國建立的電信監管體制和制度入手,介紹了現階段電信監管工作的主要制度,電信依法行政,對WTO與電信監管等內容。內容介紹 《電信監管綜述》內容簡介: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並把信息化放到空前的戰略...
《電信監管法律問題研究》是2015年北京郵電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婁耀雄。內容簡介 本叢書中的每一本圖書分別探討電信法學中的一個具體方向,包括電信競爭、接入和互聯互通、入門許可、電信資源共享、普遍服務等。本書力圖擺脫規制經濟學的研究進路和敘述語境,以電信法律關係為主要研究內容,以發掘法律問題作為研究...
———政府管制下的業務博弈與播控權爭奪/096 第一節 背景概述/096 第二節 新制度主義的分析框架/098 第三節 三網融合及其在我國的進程/100 第四節 廣電與電信:管制背景的差異/105 第五節 管制結構的衝突與三網融合的緩慢進展/111 本章小結/128 第六章 價值鏈重塑與“權力”的轉移 ———網際網路時代電信產...
第一節我國電信改革及特點 一、我國電信市場改革的主要歷程 二、我國電信監管機制改革歷程 第二節我國電信監管的職能與特點 一、我國電信監管的主要職能 二、我國電信監管職能定位 三、我國電信監管機制及特點 第三節我國電信監管基礎法規 一、電信業務許可管理 二、電信網間互聯管理 三、電信資費管理 四、電信資源...
第一節 政府監管的一般理論 一、政府監管概念辨析 二、政府干預市場的正當性 三、政府監管在現代政府干預中的地位 第二節 電信業政府監管的必要性 一、電信業及其技術經濟特徵 二、電信業需要政府予以監管 第三章 電信業政府監管機構 第一節 我國電信業政府監管機構剖析 一、政府監管機構的一般理論 二、我國電信業...
第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反電信網路詐欺工作負責,確定反電信網路詐欺目標任務和工作機制,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和防範宣傳。公安部門組織協調反電信網路詐欺工作,金融、通信、互聯 網等行業主管部門依照職責負責本行業反電信網路詐欺工作,承擔行業監管主體責任。電信業務經營者、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
依法對電信與信息服務實行監管,提出市場監管和開放政策;負責市場準入管理,監管服務質量;保障普遍服務,維護國家和用戶利益;簡介 擬訂電信網間互聯互通與結算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通信網碼號、網際網路域名、地址等資源的管理及國際協調;承擔管理國家通信出入口局的工作;指揮協調救災應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承擔戰備通信...
第六條 國務院建立反電信網路詐欺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打擊治理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反電信網路詐欺工作,確定反電信網路詐欺目標任務和工作機制,開展綜合治理。公安機關牽頭負責反電信網路詐欺工作,金融、電信、網信、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履行監管主體責任,負責本行業領域反電信網路詐欺工作。人...
信產部電信管理局,內含綜合處、發展規劃處、網路互通管理處、市場管理處、電信設備認證處、通信管理處、服務質量監督處、信息安全處 研究擬定電信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依法對電信與信息服務實行監管,維護公平競爭,保障普遍服務,保護國家和用戶利益;負責審批和發放通信與信息服務的經營許可證;負責服務質量監督與價格...
《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是為加強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辦法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 第5號 《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已經2009年2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第6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4月10日...
第一條 為了規範電信市場秩序,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電信網路和信息安全,促進電信業的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電信以及與電信相關的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依法建立健全電信監管規則,加強...
一、調整部分電信設備監管方式 (一)對固定電話終端、無繩電話終端、集團電話、傳真機、數據機(含卡)、無線尋呼機、窄帶綜合業務數字網路終端(ISDN終端)、接入移動通信網路的多媒體終端、幀中繼交換機、異步傳輸模式交換機(ATM交換機)、呼叫中心設備等11種電信設備,我部不再受理和審批新的進網許可申請。對...
電信業務經營者可以根據用戶的特殊需要,約定有關的業務受理、開通時限、故障處理時限等問題,但其服務質量不得低於本規範或者當地通信管理局制定的服務質量指標。第十九條 電信業務經營者提供的電信服務未能達到本規範或者當地通信管理局制定的服務質量指標的,由電信監管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警告,並處一萬元...
在總結監管經驗基礎上,按照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多次開展專題討論和論證,研究形成修訂草稿。二是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書面徵求了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各省級通信管理局以及基礎電信企業等單位的意見。三是通過“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和我部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徵求了意見。四是赴部通信工程定額質監...
七、電信企業、銀行、支付機構和銀聯,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被不法分子用於實施電信網路詐欺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對監管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重視不夠,防範、打擊、整治措施不落實,導致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問題嚴重的地區、部門、國有電信企業、銀行和支付...
二、負責全局通信監管各項立法工作,包括在地方人大相關電信監管法律法規制定、修改和各類規範性檔案的計畫編制、審查及相關法律法規清理工作;三、宣傳、貫徹國家有關通信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法治教育規劃,並負責對執行電信監管法律法規工作開展教育,對幹部相關崗位應有法律法規水平提出評價或鑑定;四、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堅持政企分開、保護競爭、促進發展和精簡、統一、高效的原則,發揮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統一高效的全國電信監管體系,依法強化對電信行業和電信市場的集中統一管理,促進公平有序競爭,確保國家通信網路安全與信息安全。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處)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
斷卡行動是為了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依法清理整治涉詐銀行卡、電話卡、物聯網卡以及關聯網際網路賬號的行動,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召開會議,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該行動。“斷卡”即是斬斷犯罪分子的信息流和資金流。“實名不實人”的電話卡,會被犯罪分子用來實施電信網路詐欺,還會用來進行網路販毒、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