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卡行動

斷卡行動

斷卡行動是為了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依法清理整治涉詐銀行卡、電話卡、物聯網卡以及關聯網際網路賬號的行動,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召開會議,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該行動。

“斷卡”即是斬斷犯罪分子的信息流和資金流。“實名不實人”的電話卡,會被犯罪分子用來實施電信網路詐欺,還會用來進行網路販毒、網路賭博,而這些錢大部分都是通過買賣的銀行卡走賬,難以追查和打擊。

自2020年10月全國“斷卡”行動開展以來,公安部指揮各地公安機關先後開展四輪集中收網行動,向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發起凌厲攻勢。

2021年6月,兩部門部署依法清理整治涉詐電話卡。

2023年以來,深圳地區反電信網路詐欺形勢整體向好,深圳銀行卡“斷卡”線索同比下降約50%;占全國“斷卡”線索總量的比例,較2022年降低約1.6個百分點。深圳地區今年3-7月涉案資金降幅、新開戶即用於詐欺的占比、涉案賬戶中對公賬戶比例等指標均優於全國平均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斷卡行動
  • 開始時間:2020年10月10日
發展歷程,簡介,行動簡介,重要提示,各地情況,行動成果,法律法規,銀行規則,電話會議,相關評價,誤凍問題突出,升級並廣泛封鎖,存在法律爭議,

發展歷程

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召開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決定自10月10日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斷卡”行動。
2021年6月,工信部、公安部發布通告,部署依法清理整治涉詐電話卡、物聯網卡以及關聯網際網路賬號工作,明確凡是實施非法辦理、出租、出售、購買和囤積電話卡、物聯網卡以及關聯網際網路賬號的相關人員,自通告發布之日起,應停止相關行為,並於2021年6月底前主動註銷相關電話卡、物聯網卡以及關聯網際網路賬號。
2021年7月,工業和信息化部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聚焦當前行業治理難點和民眾痛點,近期聯合公安部發布了《關於依法清理整治涉詐電話卡、物聯網卡以及關聯網際網路賬號的通告》,指導電信企業建立高風險電話卡“二次實人認證”制度,集中對公安機關通報的涉案電話卡、高風險電話卡以及關聯網際網路賬號進行了系統清理整治,著力切斷電信網路詐欺通信渠道。自今年5月以來,首批依法關停公安機關通報的涉案電話卡6055張,處置涉案關聯網際網路賬號18552個,組織對1536.17萬張“睡眠卡”等高風險電話卡進行了二次實人認證和處置,有力打擊了各類違規辦卡、養卡屯號行為。從公安機關通報看,近期全國電信網路詐欺犯罪立案數據環比下降了14.3%,案件持續高發的勢頭到了一定遏制。
2021年7月16日下午,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針對小米行動電話卡實名制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嚴肅約談了小米移動主要負責人。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要求小米移動:一是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重要批示要求,認真學習全國信息通信行業防範治理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充分認識電話用戶實名制和防範治理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加強對《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防範和打擊通訊信息詐欺工作的實施意見》、《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實施規範》等政策檔案的學習,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代理渠道管理,切實把問題整改落實到位;三是要增強為民意識,高質量回覆信訪核查函,以高質量回復倒逼高質量整改,促進問題的有效解決。
2021年11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長圖公布近期“斷卡”行動進展。據悉,在“斷卡”行動中,中國人民銀行推動行業風險整治,督促銀行、支付機構清理長期不動戶、“一人多卡”、頻繁掛失補換卡等異常銀行卡14.8億張。根據公安機關移送涉案賬戶線索,組織商業銀行、支付機構逐戶倒查涉案賬戶及關聯賬戶,中止大量涉詐賬戶業務。嚴查支付領域涉詐違規問題,對130餘家商業銀行和支付機構開展專項檢查,暫停620家銀行網點1至6個月開戶業務。
2023年11月13日,公安部近日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起草了《電信網路詐欺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懲戒辦法(徵求意見稿)》堅持分級懲戒、過懲相當,對於因實施電信網路詐欺及其關聯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懲戒期限為3年;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懲戒對象,懲戒期限為2年

簡介

行動簡介

“斷卡”行動斷的是哪些卡
(一)手機卡:既包括我們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也包括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同時還包括物聯網卡。
(二)銀行卡:既包括個人銀行卡,也包括對公賬戶及結算卡,同時還包括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即我們平時所說的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
為什麼要“斷卡”
(一)危害特別大。“實名不實人”的“卡”,很可能被用於電信詐欺、網路販毒、網路賭博等犯罪。據統計,每年網路賭博流出的資金就達萬億級別,難以追查和打擊。
(二)時機成熟。2016年9月開始,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銀行以及最高檢、最高法出台了多個關於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的檔案、法律解釋。
有哪些“斷卡舉措”
(一)打擊
1.開卡團伙:利用管理漏洞為大批量開卡提供便利的“內鬼”
2.帶隊團伙:誘騙或者組織他人開辦電話卡、銀行卡的團伙
3.收卡團伙:接收帶隊團伙手機卡、電話卡的團伙
4.販卡團伙:接收卡,並層層販賣賺取差價的人員
(二)整治
1.重點地區:“涉案”兩卡的開辦地、戶籍地;“涉案”兩卡的中轉地
2.重點行業:金融行業,主要包括各銀行網點、第三方支付機構;通訊行業,三大運營商、虛擬運營商,也包括代理、線上渠道等
(三)懲戒
1.懲戒“兩卡”違法失信人或單位
2.對出租、出售、出借、購買銀行卡的,暫停5年內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和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不得開立新賬戶。
指哪些卡:斷卡行動中的“卡”是指哪些卡。

重要提示

01妥善保管
妥善保管身份證銀行卡、網銀U盾、手機等,不借給他人使用;不隨意丟棄刷卡交易憑條;不向任何人傳送帶有銀行卡信息和支付信息的圖片等。
02有效防範
不點擊簡訊、網路聊天工具或網站中的可疑連結,不登入非法網站;慎掃不明來歷二維碼;不輕信陌生電話;使用資金較少的銀行卡用於網路支付等。
03及時報警
如個人相關信息泄露或銀行卡被盜刷,應儘快掛失銀行卡,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提供有關證據配合公安機關開展案件調查。

各地情況

2021年3月份,昆明市公示首批懲戒電詐幫凶名單614人,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或支付賬戶,且被用於電詐犯罪造成損失的失信用戶,僅保留1張銀行卡,5年內不得新開賬戶、暫停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從懲戒結果來看,名單中614人,5年內禁用微信、支付寶等網上支付。
2023年5月22日,據安徽警方訊息,為嚴厲打擊整治非法開辦販賣手機卡、銀行卡違法犯罪,堅決遏制電信網路詐欺犯罪的高發態勢,切實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安徽省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布“斷卡”行動第二十七批聯合懲戒名單。本批聯合懲戒單位和人員共2148個,均系電信網路詐欺活動或者關聯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涉案銀行支付賬戶、電話卡、網際網路賬號等實名登記人或單位。
2022年以來,青海公安機關開展“斷流”“斷卡”等系列專項行動,有效遏制電信網路詐欺犯罪高發態勢。全省公安機關共破獲電詐案件141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911名。

行動成果

2021年5月,據央行公布的《2020年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情況》顯示,截至2020年末,中國共開立個人銀行賬戶124.61億戶,同比增長10.43%,增速同比下降1.64個百分點,人均擁有銀行賬戶數達8.9戶。
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全國公安機關會同檢察院、法院、通訊、金融等部門聯合開展“斷卡”行動,共打掉“兩卡”違法犯罪團伙1.5萬個,繳獲涉詐電話卡373.3萬張、銀行卡56.6萬張,懲戒“兩卡”失信人員17.3萬名,整治違規行業網點、機構1.8萬家,從源頭上全力遏制電信網路詐欺犯罪高發態勢。
2021年至2021年6月,工信部部署開展“斷卡2.0”專項行動,集中清理涉詐電話卡5682萬張;人民銀行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清理整治涉詐銀行賬戶2.8億個;中央網信辦全力加強網路技術反制,封堵涉詐網址55萬個。各地黨委政府切實加強源頭治理,嚴防涉詐人員外流作案,嚴防形成詐欺窩點,強力清除涉詐黑灰產,堅決剷除詐欺犯罪土壤。
2021年8月3日,上海警方成功搗毀一個以免費送禮物騙取實名登記手機卡的犯罪團伙,抓獲以管某為首的5名犯罪嫌疑人,當場繳獲電話卡1500餘張。
2023年10月24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舉行"權威部門話開局"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8月以來,全國電信網路詐欺案件發案數、造成財產損失數同比分別下降24%、20.5%。
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各地公安機關持續強化打擊力度,深入開展"雲劍""斷卡""斷流""拔釘"等專項行動,截至今年9月底,緝捕電信網路詐欺集團重大頭目和骨幹387名;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掛牌督辦一批重大案件,公開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圍繞境內打擊,持續組織開展區域會戰、專案攻堅、集群戰役,密切與各部門協作配合,嚴厲打擊引流推廣、轉賬洗錢、技術開發等犯罪團伙,堅決切斷犯罪關鍵鏈條,堅決遏制電信網路詐欺犯罪高發態勢。

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出售、出租、出借銀行卡或支付賬戶給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如果情節嚴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銀行規則

中信銀行
2020年12月25日,中信銀行發布《關於清理個人長期不動戶及個人開立多個結算賬戶的公告》,針對個人長期不動戶,賬戶餘額低於10元(含)以下及同一客戶在銀行持有一百個及以上正常或未激活的個人結算賬戶進行過清理工作。2021年4月份,再發《關於開展存量個人賬戶清理工作的公告》,此次主要針對的是超出規定數量的I類、II類和III類卡。
工商銀行
2021年5月,工商銀行發布《關於清理長期不動個人銀行賬戶的通告》表示,2021年7月起將對用戶長期不用的個人銀行賬戶(借記卡和活期存摺)開展清理工作。
光大銀行
2021年5月,光大銀行公告稱,會對個人睡眠賬戶、長期不動賬戶開展清理,重點從一人持有4張以上該行I類卡的情況開始梳理。此前,平安銀行、興業銀行也均發布清理存量賬戶的公告。其清理範圍包括“一人多賬戶”和“長期不動戶”。

電話會議

5月1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北京召開信息通信行業防範治理電信網路詐欺工作電視電話會議。
會議指出,工業和信息化部始終高度重視防範治理電信網路詐欺工作,多措並舉持續整治重點業務和突出問題,積極推進技術手段建設,支撐配合公安機關嚴打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取得階段性成效。2020年以來,信息通信行業充分發揮技術手段作用,持續加大電話卡治理力度,累計攔截涉詐電話7.3億次、簡訊15.5億條,處置涉詐號碼1865萬餘個,為公安機關提供線索近100萬條,協助勸阻受害用戶293萬人,有力維護了人民民眾的財產安全。
會議對信息通信行業防範治理電信網路詐欺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強調要突出源頭治理與綜合治理,全面構建行業反詐工作體系。一是健全部省兩級行業主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協作配合機制,完善部、省、企協同的行業聯動工作機制,形成統一聯動、責任明晰、機制暢通、運轉高效的工作體系。二是堅持技管結合、以技管網,統籌調度全行業反詐技術資源,提升部省兩級反詐平台能力,強化重點業務技術監管能力建設,構建起全國一體化的技術防控體系。三是嚴肅落實責任,強化電話卡、物聯網卡等重點業務風險整治,下大力氣解決一批重點難點問題,堅決從根源上堵住行業問題漏洞。四是進一步提升大數據涉詐線索分析能力,壓緊壓實電信和網際網路企業安全管理責任,鞏固深化反詐長效治理機制。
針對當前行業治理中最為緊迫的電話卡、物聯網卡管理問題,會議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礎上,進一步聚焦突出問題,以更為嚴格的精準治理措施,更加深入地推進“斷卡行動”:一是建立完善“二次實人認證”、快速停復機協同工作機制;二是強化異常卡監測發現,著力清理整頓“睡眠卡”、“靜默卡”、“一證多卡”、虛擬運營商存量卡等高風險號卡;三是加大對涉詐網際網路賬號及網上涉詐信息的關聯處置力度;四是通過強化績效考核、最佳化調整考核指標、建立掛牌整治制度等方式進一步夯實企業反詐責任體系。
近日,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長、信息通信行業反詐中心負責人魏亮表示,當前,“賭博殺豬盤”、“刷單貸款”、“投資理財”等詐欺行為頻繁發生,我國電信網路詐欺形勢依然嚴峻。據公安機關統計,2020年全國共破獲電信網路詐欺案件32.2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6.1萬名,同比分別上升60.8%和121.2%。詐欺形勢依然嚴峻,且呈現以下新趨勢新特點:一是詐欺手法不斷翻新,據統計,2020年監測發現新型詐欺手法300餘種,其中購物類、貸款類詐欺較為多發,占比分別達40%、30%。
二是技術對抗性日益增強,“貓池”、GOIP等技術工具被犯罪分子大量運用,“殺豬盤”等典型詐欺手法存活周期長,且涉及婚戀交友、即時通訊、資金支付等多個業務平台,讓用戶防不勝防。
三是網際網路詐欺形勢嚴峻,隨著治理工作的深入,詐欺呈現從電話詐欺向網際網路詐欺轉移趨勢。統計,去年電信網路詐欺案件85%以上是通過QQ、微信實施,30%以上是通過支付寶轉移贓款。
四是有組織犯罪猖獗,涉詐窩點從境內轉移到境外,倒賣電話卡和網路賬號、盜取販賣個人信息、製作銷售網路黑客工具等黑灰產業鏈不斷升級,電信網路詐欺已經成為貫通上中下游各環節的有組織犯罪鏈條。

相關評價

誤凍問題突出

據《證券日報》報導,日前山東、北京、海南等地多家銀行都加大了對銀行卡的風控措施,對可能涉及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銀行卡,為電信網路詐欺提供轉賬洗錢服務的賬戶,採取了凍結銀行卡、限制轉出額度等措施。一些賬戶餘額較低且三年沒有發生交易的賬號也被凍結。
這些“斷卡”措施在防範打擊電信詐欺、洗錢犯罪的同時,也給不少人正常使用金融服務帶來了很多不便。
有不少網友在社交媒體上表示,因為經常半夜網購或者吃夜宵,被銀行認為夜間頻繁小額交易涉嫌洗錢,需要去銀行櫃檯提交資料證明每筆銀行流水的合法性。有些因為收到配偶轉賬後馬上還信用卡賬單,也被認為有大額快進快出的疑似非法交易,需要自證合法性。還有很多人的網銀轉賬額度被限制在幾千元,很多金額稍大一些的業務都無法辦理,如果想提額,就需要到銀行櫃檯去辦理,同樣需要準備很多資料,有些甚至只有回開戶行才能處理。

升級並廣泛封鎖

另外,現在要新開設銀行賬號也很不容易,尤其是要開通一類賬戶,除了提供身份證之外,還必須填寫開通理由,提供工作證明、收入流水、納稅證明等一系列證明。這給普通人享受金融服務帶來了極大的不便。
對於這些限制,銀行給出的理由是因國家“斷卡行動”而設定的風險控制措施。但根據2020年10月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全國“斷卡”行動部署會的要求,“斷卡行動”針對的懲戒對象是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購買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以及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係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懲戒措施包括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不得新開立賬戶等。
根據上述會議的要求,“誰開卡,誰負責”,對被用於非法活動的銀行卡和電話卡,開卡銀行和運營商要承擔責任。現在有很多人被限制轉賬額度或者被要求提供資料自證清白,是否符合“斷卡”行動的要求?其名單到底是由公安機關認定還是銀行自行認定的?銀行是否存在為了逃避責任而自行加碼、向用戶轉嫁風險的現象?

存在法律爭議

銀行根據國家規定對銀行卡交易加強監管當然是必要的,但是不能犧牲普通人享受金融服務便利的權利。對於通過大數據分析排查出的“疑似非法交易”,銀行有必要再進行更審慎的審查,對於確實有違法嫌疑的,應該提交給有關部門,由有關部門通過法定程式作出處理決定。銀行自行認定客戶的交易“涉嫌非法”,並要求客戶提供資料來自證清白,否則就凍結客戶賬戶、限制客戶資金轉出,超出了其作為金融服務提供者的許可權,違反與客戶達成的金融服務契約的約定,涉嫌侵犯客戶的合法權益。
事實上,銀行可以採取更多的手段對交易進行分析,而不需要讓客戶去自證清白。比如對於配偶轉賬後馬上還信用卡而形成的大額快進快出交易,稍加分析就可以發現多筆進賬的來源是同一個人,而出賬的方向則是還信用卡。這樣的交易並不符合洗錢的資金進出模式。還有因為網購、吃夜宵等形成的夜間頻繁小額交易,應該從收款一方進行管理。各銀行之間應該共享其經營性收款賬號的信息,對向這些經營性的收款賬號轉賬的記錄進行專門的分析,只要符合其通常的收款模式,就不應對其轉賬的客戶進行限制。如果各支付機構對個體經營者的經營性收款碼採取像個人收款碼一樣的免費政策,鼓勵個體經營者改用經營性收款碼,就能夠更容易分辨此類交易。
“斷卡行動”中,銀行對客戶賬戶的監管應該更加精細,對客戶賬戶採取限制性措施應該更加謹慎,並按照法律程式進行。銀行不能隨意限制客戶獲取金融服務的權利,更不能對用戶合法的資金使用隨意施加限制。
金融行業資深專家蘇筱芮建議,銀行適當精簡和最佳化業務辦理流程。未來線上渠道交易限額在短期內預計仍將持續,但中長期不排除銀行會通過提升風險控制及金融科技水平,在業務風險防範與用戶使用便利之間取得動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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