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渠道

零售渠道

零售渠道是指由向最終消費者出售商品和勞務的零售商組成的渠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零售渠道
  • 外文名:Retail Outlet
  • 類型:經濟術語
特徵,作用,種類形式,

特徵

它的主要特徵是:
第一,處於流通領域的終極環節。零售渠道處於商品從生產者,批發商代理商消費者運動的最終環節,一旦商品出售給消費者,該商品就退出了流通領域。
第二,服務對象是消費者。零售渠道的主要服務對象是以個人使用為目的的最終消費者
第三,零售渠道一般從事個量銷售。零售商店銷售的商品一般品種多,數量少,但銷售頻率高。

作用

第一,有效地溝通了生產、批發和消費的關係。零售商置身於生產者、批發商和消費者之間,參與了大部分商品流通活動,對聯結產銷、溝通信息、承擔風險都起著重要的作用。
第二,滿足消費者的需求。零售商面廣點多,經營靈活,及時銷售,便利消費者購買,滿足消費者的多層次需求。
第三,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通過零售商勤進快銷,迅速回籠貨幣,保證和促進工商業生產的不斷進行。
第四,實現商品的“驚險跳躍”。零售商處於銷售渠道的終端,承擔著最終實現商品價值的重要作用。只有經過零售的商品,才真正地被銷售出去,實現了商品的“驚險跳躍”,並最終實現了商品道價值。

種類形式

由於零售商的數目眾多,形式和規模各異,無法用某一種標準進行分類,以下試從幾個不同角度來分析零售渠道的類型。
一、從產品線的長度和深度來看,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專業零售點
專業零售點是產品線深而長的零售點。經營單一金融產品,非常專業化。由於金融市場區隔化和金融產品專門化的可能性與日俱增,專業零售點必然會迅速增加。專業零售點可深入研究目標市場的需求特點,使金融產品規格齊全,便於需求者充分挑選。它的經營者又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操作功能,能提供較全面的銷售服務
(二)綜合零售點
綜合零售點通常規模較大,經營範圍較寬,包括若干金融產品線。每條金融產品線分部經營,在內部相對獨立,可為顧客提供種類繁多、品種齊全的金融產品和優良的設施服務,以滿足各種顧客的需要。
(三)便利零售點
便利零售點是一種小型的設在居民區附近的零售點。主要是經營便利金融產品,經營的品種不多。這種便利零售點營業時間長,節假日不休息,能為顧客提供種種便利。
便利零售點依靠其更好的地理位置成功地與規模大,經營效率高的零售點競爭。這些便利零售點必須在顧客的住宅、辦公室、車站和其他方便場所的附近。
二、從基本經營方式來看,無門市的零售點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郵購與電話定購
目前郵購及電話定購的零售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種:郵寄金融產品目錄給目標顧客:通過廣告郵售或電話售貨,直接信函推銷;電話電視推銷。由於電子通訊技術的高度發達,有人預測,這種“在家購貨”的方式將是金融產品零售業的未來發展方向。
(二)自動機器售貨
這種方式為需求者提供了極大便利,不過由於行銷成本昂貴,自動機銷售金融產品的價格較高。
三、從所有權關係看,零售渠道的80%是獨立經營的,另外還有幾種其他類型
(一)連鎖零售點
即在同一所有者集中控制下,統一名稱,統一管理的集團。聯合起來統一經營,集中進貨,可獲得規模經濟效益。但缺點是如果權力過於集中,靈活性和應變能力較差。因此,連鎖零售網點的各分支點必須擁有一定程度因地制宜的經營自主權
(二)自願連鎖和零售商合作組織
這是在連鎖零售點競爭的壓力下,獨立零售點的兩種聯合組織。前者是由批發商贊助,以統一採購為目的的聯合組織;後者是獨立零售商按自願互利原則成立的統一採購組織。這兩種組織與上述連鎖零售點的區別,只在於所有權是各自獨立的。
(三)零售集團
這是一種壟斷組織,通常是多角化經營,在一個控股公司的控制下經營包括各種金融產品的若干零售點。四、從零售網點分布的集散程度來看,可分為以下幾種形式
(一)中心零售點
這是傳統的網點,在每個城市都有一個或若干個零售點,面對全市。在已開發國家,由於富裕居民移居市郊,市中心零售點也要在郊區設點。
(二)地區性零售中心
服務地區人口約十萬到一百萬人,車程不超過三十分鐘,有統一的規劃管理,有現代化的建築,服務周到,對顧客十分方便。
(三)住宅區零售中心
服務地區人口約二萬到十萬人,服務半徑不到一點五里。
以上介紹的各種類型,必須從當地的金融市場實際出發,在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切不可盲目上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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