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背景
國務院
總理李克強在天津舉辦的2014
夏季達沃斯論壇上說,要在960萬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眾
創業、
草根創業新浪潮。用
真格基金創始合伙人
徐小平的話來說,“2014年似乎是中國的創業元年”。各個行業、各個領域的人才,所有的投資基金都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創業熱浪,很多創業者走到了台前。在這樣的新形勢下,由中國新高教集團董事長
李孝軒和雲南眾創空間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賀靖發起成立雲南省青年創業協會,雲南省青年創業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等會員將從歷屆雲南青年創業省長獎獲得者及各行業優秀的企業家中選舉產生,協會成立大會於2015年3月在
昆明召開。旨在幫助創業青年在交流和實踐中認識創業活動,培養青年的創業精神和創業能力,提高青年的職業規劃能力和就業能力,拓展創業青年的交流和展示平台。營造良好的創業氛圍,鼓勵
青年在自身能力的基礎上經營具有
文化品位和科技含量的消費市場。同時培養青年創新意識、提升創業素質和能力;激發青年創業熱情、鍛鍊團隊協作能力;促進青年創業群體的溝通和交流。並使青年創業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進一步
規範化、
專業化、
制度化。使青年在進入市場、接受市場的檢驗以前,得到有效、先進的創業培訓,實現青年和社會之間的互動、知識的實用性轉移。
協會介紹
雲南省青年創業協會由
雲南省民政廳和
共青團雲南省委批准、設立、授牌並指導和監督的非盈利性創業青年交流
共享平台,是以雲南省歷屆獲得過雲南青年創業省長獎的企業家及全省優秀青年企業家為主體的民眾
組織,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
社會團體,由雲南省青年
企業家協會具體幫助指導。
經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選舉,中國新高教集團董事長李孝軒當選為會長,雲南眾創空間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賀靖當選為執行會長。李孝軒在成立儀式上宣布成立雲南青年創業基金,並出資5000萬元扶持廣大社會青年、大學生創新創業。同時,將再募集5000萬元資金,使創業基金達到1億元,並維持“億量級”資金池,解決廣大青年投身創業的後顧之憂。
宗旨
服務內容
(一)企業家
訪談活動。邀請經營成功、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走進校園和創業青年中間,向創業青年介紹創業經驗和感受。
(二)企業家
實訓活動。可組織創業青年參加由創業導師開設的創業培訓活動,同時可組織創業青年參觀創業導師的企業或者去企業實習,實地了解企業的運行和發展情況。
(三)世界咖啡·創業
沙龍。組織協會創業青年到雲南大學生創想園、贏在協誠大學生創業文化交流中心、雲南翰文大學生網商創業園等聚會交流,品鑑咖啡,分享創業經驗和智慧。
(四)企業模擬運作
實驗活動。創業青年通過建立、經營虛擬企業,學習和套用有關創業的知識和技能。
(五)創業項目推薦活動。協會在徵得作者同意的情況下,向創業扶持機構和其他市場機構推薦優秀創業計畫。
(六)創業青年創業
項目庫。收集已創業青年的創業項目和
資料並整理成檔,建立交流平台,同時建立青年的創業項目推廣平台。
(七)製作青年創業協會創業書刊以及拍攝青年創業故事
微電影等,介紹創業相關知識、傳播創業成功事例。
(八)企業家、創業青年對對碰。在協會創業大舞台上,創業青年將自己的創業項目,
運作模式,團隊構建等板塊分享出來,最後由企業家進行點評和引導等活動。
(九)組織或舉辦一切有利於創業青年
身心健康和事業發展的相關活動。
章程
雲南省青年創業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部名稱為:雲南省青年創業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部的
目標:幫助創業青年在交流和實踐中認識創業活動,培養青年的創業精神和創業能力,提高青年的職業規劃能力和就業能力,拓展創業青年的交流和展示平台。
第三條 本協會部的性質:由民政廳和團省委批准、設立、授牌並指導和監督的非盈利性創業青年交流共享平台,由雲南省青年企業家協會具體幫助指導。
第四條 本協會部的宗旨:文化交流、資源共享、誠信共贏。
第五條 本協會部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綱領,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接受民政廳和團省委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會 員
第六條 本協會部面向有志於創業且已參加創業專業培訓的青年,同時會員應具備以下要求:
(一)具有中國國籍或合法的外籍公民,遵守我國法律法規和協會規章制度。
(二)認同本協會部文化,對創業方面知識興趣濃厚或對完成本協會部的目標有信心和興趣。
(三)會員需要有責任心,熱誠並願意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四)對創業及課題研究有濃厚興趣;
(五)獲得省級以上獎勵者及團學幹部、貧困生優先;
(六)持之以恆,參與的創業活動項目不得中途退出。
第七條 入會程式
(一)提出入會申請,在負責人處報名;
(二)填寫雲南省青年創業協會入會表格;
(三)由辦公室負責統計、整理人事檔案。
第八條 本協會部會員的權利:
(一)參加本協會部會議。
(二)優先或優惠參加本協會部所組織的一切活動。
(三)具有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四)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個人或團隊有活動議案或創業項目時有與協會主管部門聯繫並取得各方面支持的權利。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九條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及各部門的管理。
(二)維護和保障本社團利益、自覺維護社團形象。
(三)主動參加本協會部活動,服從本部門領導及配合其他部門工作。
(五)定期向協會創意庫提供創意和創業類文章。
第三章 組織機構設定及選舉制度
第十條:本協會部組織機構由協會委員會和秘書處及各職能部門組成,由創業培訓導師提供專業輔導,組織原則為
民主集中制,日常工作實行委員輪流值班制。
第十一條 協會設會長一名,負責青年創業協會全面工作的組織、
控制,並檢查各部門工作情況,
協調各部門的工作關係,提高各部門
工作效率。
設副會長六名,向會長提交工作計畫,負責組織各部門負責人討論決策,具體指導各部門開展工作,交流工作情況,收集成員意見,並及時反映,解決。
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創業抱負,富有遠見,有強烈的責任感,團隊合作意識強,善於發現和使用人才,精於管理。
(二)有強烈的
公益付出心,能安排部分精力管理協會事務。
(三)由協會委員會委員中選舉產生。
會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對協會的總體發展方向作戰略把握和規劃。
(二)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三)指導下級機構決議落實情況。
(四)代表協會簽署有關檔案。
第十二條 協會委員會下設秘書處,秘書長一名,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部門的工作。
(三)協助值班委員和會長執行一切協會運作。
(四)發現和挑選優秀創業青年進入秘書處為
幹事,為協會發展儲備人才。
第十三條 在協會秘書處指導下設立各職能小組,各設組長一名,組長兼任執行秘書長,負責執行本組工作。
第十四條 各職能部門包括辦公室、活動組、外聯組、宣傳組、編輯組、創業諮詢中心,財務組。其職責如下:
(一)辦公室
1.負責所有資料的保管。
2.整理每次活動的宣傳稿件及活動記錄。
3.會費保管,預算,記錄和結算。
4.協調社團各部門間關係,加強各部門交流。
5.安排日常值班以及管理會員檔案。
(二)活動組
1.負責聯繫創業青年,在書刊登載創業史,專家講座等活動的策劃與組織。
2.協調管理工作做好大型活動中各部門的分工,監督工作落實。
3.負責在開展活動時所有會員的通知工作,以及活動場地的安排。
4.負責器材的保管與外借工作。
(三)外聯組
1.負責創業社團間的相互交流和學習。
2.負責與和學校各部門間的溝通。
3.負責每一次活動的場地申請。
4.負責協會的採購和贊助費的籌集。
5.聯繫學校和企業家及其他專家。
(四)宣傳組
1.負責每一次活動的宣傳板報。
2.負責宣傳板的抬放和保管。
3.負責管理所有的宣傳用品。
4.負責每次出宣傳板後的辦公室及宣傳用品的衛生工作。
5.負責活動場地的布置及宣傳活動。
(五)編輯組
1.負責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
2.負責網頁的製作和維護。
3.會議記錄的整理。
(六)財務組
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
(1)正確、合理地管理、分配資金,努力降低費用,節約開支;
(3)認真執行會計制度,及時、準確、完整地
記賬、
結賬、
報賬,編制財務預決算;
(4)建立和完善協會內部
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控制和監督;對嚴重違紀、損害公眾利益的收支應及時檢舉;
(5)加強資產管理,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七)創業諮詢中心
負責創業青年及相關內容的諮詢活動。
第十五條 協會的選舉制度
1.會長、秘書長的選舉須經協會委員會以民主方式選舉產生。
2.負責人每四年實行換屆選舉,選舉方式靈活機動,產生後的負責人名單於會員大會公布。
3.若負責人嚴重損害本協會部利益,可由會員大會予以罷免。
第四章 獎懲條例
第十六條 獎勵
(一)會員表現突出,成績優秀者,據情況給予表揚或獎勵。
(二)每半年評選出優秀幹部及優秀會員,以資鼓勵。
第十七條 懲罰
(一)有損協會名譽,妨礙協會日常工作,製造分裂,破壞秩序者予以警告,嚴重者由會員大會表決取消其會員資格。
(二)協會幹部工作態度不端正,不負責者,由組織機構表決撤消其職務。
(三)會員無故缺席協會舉辦的活動,不履行會員的義務者,予以批評警告,嚴重者由會員大會表決取消其會員資格。
(四)缺席例會五次以上者,視為自動退會。
(五)會員不按時交納會費,視為自動退會(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經費來源:
(一)雲南省青年創業協會發起成員。
(二)企業、社會團體、個人贊助。
(三)外聯部籌集資金。
(四)本會個人會員會費為每屆500元,並實行級差會費制度,執行秘書長2000元,秘書長5000元,副會長8000元,會長10000元。換屆時,連任的個人會員須按規定繳納本屆期會費(當年入會的會員無需再次繳納會費)。
第十九條 經費使用:
(一)活動經費。
(二)辦公用品費用。
(三)獎勵對本協會部有突出貢獻的會員。
(四)其他經費支出。
第二十條 資金收納與使用應有詳細的記錄並按具體的管理辦法進行操作。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雲南省青年創業協會委員會會議負責修訂、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協會成立之日起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