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意在為扭轉經濟下滑局面,促進全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和轉型升級,提出該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
  • 發布單位:雲南省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14年4月11日
  • 所屬類別:發展意見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省直各委、辦、廳、局:
2014年以來,我省經濟開局總體平穩,但受巨觀經濟環境趨緊、市場需求疲弱等因素影響,全省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增大。

具體內容

為扭轉經濟下滑局面,促進全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和轉型升級,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節能減排要求的10大重點清潔載能用電企業(除電解鋁執行大用戶直購電外),2014年4月實施“枯轉平”電價政策,所需資金由雲南電網公司和大水電企業共同承擔。推進全省電力體制改革試點,推動大用戶直供交易,促進水電資源就近就地轉化利用。制定全省電力用戶(包括省級工業園區)與發電企業大用戶直供電價政策實施方案,用電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輸配電價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批覆我省標準執行。4月內實現160萬噸電解鋁直供電。按照兼顧發、供、用電企業利益和最大限度減少棄水原則,制定階段性電力促銷措施,實現發電企業、電網公司、用電企業共贏。(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物價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國資委,雲南電網公司等部門配合)
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從2014年1月1日起,對煤炭行業免徵價格調節基金。最佳化納稅服務,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減輕企業負擔。經稅務部門批准,可依法延期繳納應繳稅款。對符合產業政策導向、暫時經營困難的企業,允許緩繳應由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堅決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合理的收費項目;依法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凡收費標準有上下限的,一律按照下限標準收取。(省財政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地稅局、國稅局等部門及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鼓勵工業企業擴銷促產
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從省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3500萬元,對製造業中除菸草、石化外,銷售收入排行業前5 名, 且工業總產值和銷售收入增長15%以上,產銷率不低於95%的規模以上企業,按照銷售收入的0.5‰ (戰略新興產業按照銷售收入的1‰),給予擴銷促產補助,每戶最高補助300萬元。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從省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3500萬元,對我省工業和商業企業自建或與第三方合建網路銷售平台,按照年度網路銷售額每超過300萬元,一次性補助20萬元,每戶最高補助100萬元。鼓勵支持建設項目優先採購本省企業生產的優質產品。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商昆明鐵路局,爭取對我省銷往國外、省外的化肥、電解鋁、鋼材、型材、錫和蔗糖等產品給予鐵路運價下浮優惠。(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省財政廳、環境保護廳、商務廳、國資委,昆明鐵路局等部門配合)
四、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壯大
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從省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3000萬元,對新建投產並於2014年達到規模以上的企業,以及由規模以下首次升為規模以上、產值增幅達到20%且能耗低於本行業平均水平的企業,每戶一次性獎勵10萬元(屬於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的工業企業每戶一次性獎勵15萬元)。省財政安排2000萬元,對2014年新增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每戶獎勵5萬元。(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商務廳牽頭;省科技廳、財政廳、環境保護廳、統計局等部門配合)
五、加大國計民生重要產品收儲力度
從省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5000萬元,落實我省80萬噸工業短期儲存食糖實施方案,建立省級蔗糖儲備機制。省財政安排3000萬元化肥儲備補貼資金,繼續實施省級10萬噸化肥儲備,確保邊遠貧困地區化肥供應。進一步完善和建立省級糧食、食用油、成品油、豬肉等重要商品儲備制度,保障市場供應,穩定市場價格。(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糧食局、物價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等部門配合)
六、切實加快重點項目建設
推進重大項目萬億元投資計畫,簽訂2014年全省固定資產投資責任書,實施2014年“三個一百”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加快推進蒙文硯高速公路、德厚水庫、昆明繞城高速公路東南段等重大項目按計畫開工建設,加快梨園水電站、觀音岩水電站、雲貴鐵路雲南段等在建重大項目建設進度,力爭二季度重大項目完成投資1000億元。加大項目建設供地、供水、供電和資金籌措等工作,切實解決項目落地、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加快在建項目建設進度。強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主體,爭取新開工一批重大項目。抓住國家進一步加快中西部鐵路、公路、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機遇,加強向國家有關部委匯報銜接,爭取我省一批重大建設項目儘快獲國家審批核准。進一步最佳化政府投資結構,重點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高標準農田、社會事業、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節能減排和環境治理工程、重大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工程。全面清理規範企業投資項目前置審批及其中介服務環節,修訂出台《雲南省人民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目錄》和《雲南省人民政府核准投資項目實施辦法》,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加大重點項目招商引資力度,著力提高民間投資比重和產業投資比重。對符合產業政策且具有市場前景的在建產業項目,實行“一產一策、一企一策”,加強銀財企聯動,著力解決項目融資困難和資金周轉困難,推動在建項目達標達產。狠抓重點領域投資,確保全年綜合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完成1000億元以上、工業投資完成2200 億元以上、電力投資完成800億元以上、水利投資完成300億元以上,充分發揮投資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關鍵作用。(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廳、水利廳、金融辦、招商合作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銀監局、雲南保監局等部門配合)
七、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
實施“出棚進樓”行動,積極爭取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信貸支持,加大棚戶區改造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資金投入力度,制定鼓勵民間資本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具體措施,充分發揮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消費刺激、投資帶動效應。各州、市可按照房地產市場情況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計畫,收儲一定數量的中小套型商品房作為城鎮保障性住房,穩妥推行保障性住房“以購代建”模式,確保完成全年建設、改造城鎮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17.13萬套(戶)目標任務。加快推進城市綜合體建設。密切跟蹤國家房地產“雙向調控”政策取向,研究制定促進房地產消費的政策措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林業廳、國資委等部門配合)
八、實施“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
制定“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實施辦法,催生市場內生動力,激發創業者活力和創造力,築牢穩增長基礎。從2014 年4月—2016年底,對具有創業能力、無在辦企業的全省居民(國家禁止經商辦企業的人員除外),申請創辦加工製造、科技創新、創意設計、軟體開發、商貿流通、技術諮詢、服務貿易、民族手工藝品加工和特色農產品生產等類型企業,帶動本省戶籍5人以上就業,投資規模達到10萬元以上且實際貨幣投資7萬元以上的,每戶給予3萬元補助,每年扶持創辦3萬戶微型企業,財政補助資金由省、州市、縣按照5:3:2的比例承擔。扶持對象創辦微型企業有貸款需求的,有關銀行給予10萬元以下銀行貸款支持。所有涉及微型企業創辦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概實行零收費。(省
工業和信息化委、非公辦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商局、金融辦,雲南銀監局、雲南保監局等部門和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配合)
九、加大外貿出口獎勵力度
以瑞麗、磨憨、河口等試驗區、跨合區建設為依託,加強我省邊境貿易,鼓勵加工貿易產業向我省轉移、向試驗區、跨合區聚集,鼓勵發展保稅物流、市場採購貿易等新型貿易方式。幫助企業積極拓展國外市場,通過商品展銷、品牌推介,提高我省商品在國外市場的知名度。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實行通關高效便利化。制定出台支持沿邊地區開發開放實施意見。由省財政安排3000萬元,繼續實行農產品、機電產品出口增量獎勵政策,對出口本省產品的外貿企業進行獎勵,每出口100萬美元獎勵5000元人民幣。同時,積極向稅務總局匯報協調,爭取我省出口退稅指標35億元以上,擴大我省產品出口規模。(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農業廳、地稅局,昆明海關、省國稅局等部門配合)
十、著力擴大消費需求
繼續實施城鄉居民收入倍增計畫。繼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提高企業職工養老、失業保險待遇,增加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收入,增強消費能力。認真落實旅遊黃金周、重大節假日旅遊景區景點門票價格優惠制度。繼續擴大住房、汽車等大宗消費,積極培育健康、養老、文化、信息和節能環保等消費熱點,積極發展電子商務、網購網銷等新興業態和消費模式,加強電子商務活動統計。支持現有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做大做強。由省商務廳從省內貿發展資金中安排1800萬元,對銷售額增速在15%以上,且總量排名分別位於全省前30位的批發業(石油、菸草類除外)、零售業限額以上企業,每戶給予20萬元獎勵;對營業額增速在15%以上,且總量排名分別位於全省前30位的餐飲業、住宿業限額以上企業,每戶給予10萬元獎勵。(省商務廳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旅遊發展委、物價局等部門配合)
十一、推動高原特色農業快速發展
認真落實各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措施,嚴格執行提高稻穀、玉米最低收購價格政策,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確保糧食安全、農民增收。扶持培育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完善金融支持“三農”服務機制,進一步整合金融資源,加大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支持力度,確保2014年支持高原特色農業龍頭企業發展貸款額度不低於250億元。制定完善促進農業莊園發展、山地牧業發展政策檔案,促進高原特色農業加快發展。(省農業廳牽頭;省林業廳、水利廳、糧食局、金融辦等部門配合)
十二、加快預算資金撥付進度
省直各部門和各級政府要超前安排,加快重點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和審批進度,儘快下達預算資金安排計畫,及時撥付預算資金,著力提振市場信心。6月底前必須下達省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和重大項目前期經費安排計畫。7月底前必須撥付完成60%以上預算資金,11月底前必須撥付完全年預算內資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牽頭,其他省直部門和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努力盤活存量、用好增量,最佳化信貸結構,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加大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力度,有效滿足企業生產經營的合理資金需求,增強對省屬重點骨幹企業“一戶一策”信貸支持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緩解工業企業流動資金緊張問題。鼓勵金融機構加強銀銀合作,充分運用銀團貸款等方式,加大對企業兼併、重組、整合的信貸支持。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等部門要認真梳理重點項目、重點企業資金需求,按季度組織召開政銀企、政保企對接會議,協調金融機構降低貸款利率上浮比例,確保重點項目和新開工項目資金需求。更新保險機構融資重點項目庫,爭取保險機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發揮3000萬元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風險補償資金的引導作用,著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保監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金融辦,雲南銀監局等部門配合)
十四、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
制定出台“產業建設年”2014年實施方案,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把傳統產業高端化、新興產業規模化、綠色產業精細化、科技成果產業化、服務產業平台化、信息產業基地化“六化”要求落到實處,合力推動轉型升級。堅持分業施策、多管齊下、標本兼治的原則,消化一批、轉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途徑,提高並嚴格執行能耗、環保和安全等行業準入,支持企業通過聯合重組、等量置換進行結構調整,堅定不移化解產能過剩。加快實施一批產業升級關鍵項目,積極發展以鐵路養護機械、數控工具機、電力裝備、汽車及內燃機等為重點的先進制造業,以水電鋁為重點的清潔載能產業,以生物醫藥、電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為重點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培育民生需求的新興產業,制定相關扶持政策措施和專項規劃,培育發展健康養老服務業、康體養生旅遊業以及信息消費、物聯網等新業態、新產品,力爭一批重大項目開工建設。加快建設滇中產業新區,推動一批重大產業項目開工建設。支持傳統產業引進高新技術的產品開發、中試和技術改造,延伸產業鏈,推進集群化發展。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做大做強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抵扣政策,鼓勵企業擴大研發投入。採取以獎代補、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績效獎勵和引導基金等多種方式,支持企業承接和採用新技術、開展新技術新產品的產業化研究套用。(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地稅局、政府研究室、國稅局等部門配合)
十五、深化改革最佳化發展環境
堅持以改革統領全局,以改革促創新發展,以改革促結構最佳化,以改革促民生改善,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繼續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加強部門聯動,同步下放投資項目前置審批許可權。認真落實擴大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範圍、時間和“營改增”、“貸免扶補”等政策。鼓勵民營資本參與國企改制重組,通過公私合營(PPP)模式投資公共項目。嚴格執行《審批事項授權辦理制》、《重點項目並聯審批制》、《企業重大項目代辦制》、《三級聯動審批工作制》,充分發揮投資項目審批(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審批服務功能,全程監督,限時辦結,提高審批效率。(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林業廳,省政府督查室等部門配合)
十六、狠抓落實務求實效
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經濟工作的領導,牢固樹立進取意識、責任意識,進一步堅定信心、迎難而上、勇於擔當,切實擔負起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責任,毫不動搖地加快我省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把加快轉型升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與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緊密結合起來,切實做到兩手抓、兩促進,深入一線、深入基層、深入企業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和項目建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省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督促檢查,實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報制度。監察部門要對工作推諉、敷衍塞責、不作為、慢作為導致工作任務不能按期完成的單位和個人加大查處力度,實行嚴肅問責,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省政府督查室牽頭;省監察廳配合)
雲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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