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昆明、文山等六州(市)下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

2010年7月30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昆明、文山等六州(市)下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
  • 頒布單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10.07.30
  • 實施時間:2010.07.30
(2010年7月30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昆明、文山等六州(市)下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已由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10年7月30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7月30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結合我省昆明、昭通、保山、文山、怒江、迪慶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2011年任期屆滿,需要換屆的實際,經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決定:
一、昆明、昭通、保山、文山、怒江、迪慶六州(市)下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為:昆明市41名,昭通市41名,保山市37名,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39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29名,迪慶藏族自治州27名。
二、昆明、昭通、保山、文山、怒江、迪慶六州(市)下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屆內不再變動。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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