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貿易管理是指國家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律、政策對農村集市和城市農副產品市場所進行的組織、調節、監督、檢査及對違法者給予的行政制裁活動的總稱。管理的範圍包括:進入集市的商品的範圍、參加集市交易的人員、集市商品的價格、市場秩序和衛生等。1983年3月5日國務院發布了《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規定集市貿易管理的任務是保護合法交易,取締非法活動,打擊投機倒把,做好市場服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集市貿易管理
- 屬性:法學術語
集市貿易管理是指國家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律、政策對農村集市和城市農副產品市場所進行的組織、調節、監督、檢査及對違法者給予的行政制裁活動的總稱。管理的範圍包括:進入集市的商品的範圍、參加集市交易的人員、集市商品的價格、市場秩序和衛生等。1983年3月5日國務院發布了《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規定集市貿易管理的任務是保護合法交易,取締非法活動,打擊投機倒把,做好市場服務工作。
集市貿易管理是指國家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律、政策對農村集市和城市農副產品市場所進行的組織、調節、監督、檢査及對違法者給予的行政制裁活動的總稱。管理的範圍包括:進入集市的商品的範圍、參加集市交易的人員、集市商品的價格、市場秩...
《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實施的,處罰方式為酌情予以教育或處以罰款。2017年3月21日,李克強簽署第676號國務院令,公布了《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廢止《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法規廢止 2017年...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設定集市貿易市場(以下簡稱集貿市場)和從事集市貿易活動的經營者均應遵守本條例。本條例所稱集貿市場是指有固定場所、設施和管理服務機構,有若干個經營者入場實行集中、公開交易的專業性、綜合性的批發、零售...
《上海市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規定》是上海市1985年8月1日施行的規定。(1985年7月4日上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7年7月10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上海市城鄉集市...
1994年6月25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7月31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城鄉集市貿易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檔案背景 (1994年6月25日江蘇省第...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集市貿易市場管理,維護集市貿易市場秩序,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商品流通,繁榮城鄉經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集市貿易市場(以下簡稱集貿市場)包括農...
《黑龍江省城鄉集市貿易條例》是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進一步培育和發展城鄉集市貿易市場,引導商品生產,方便人民生活,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而制定的條例。該條例於1993年7月21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三條 城鄉集市貿易管理,應當堅持“活而不亂,管而不死”的原則,在國家計畫指導下,充分發揮市場調節的輔助作用。第四條 國營商業在集市貿易中要發揮主導作用,積極吞吐商品,調節供求,平抑物價。第五條 城鄉集市貿易的主管部門是...
第四十一條 本條例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第四十二條 本條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1985年4月28日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的《安徽省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若干規定》同時廢止。廢止...
四川省城鄉集市貿易管理實施細則 (1983年7月16日川府發〔1983〕114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統一對全省城鄉集市貿易的管理,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的細則。第二條城鄉集市貿易,是...
1985年9月29日吉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集市貿易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城鄉集市貿易是社會主義統一市場的組成部分,是商品...
1990年9月26日無錫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制定 1990年12月19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鄉集市貿易管理,活躍城鄉經濟,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方便民眾生活...
安徽省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若干規定 (1985年4月28日)第一條城鄉集市貿易是社會主義統一市場的組成部分,是商品流通的一種重要形式。為了搞活管好城鄉集市貿易,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促進商品生產發展和流通,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結合我...
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集貿市場開辦者的申請後,三十日內作出答覆。第十條 新建、改建集貿市場或者從事集市貿易活動不得占用國道、省道和城市主要街道、廣場、綠地。第十一條 集貿市場應當建立健全與市場規模和主營商品性質相應的消防、...
新建住宅區和衛星城鎮集市的建設資金和材料應當納入公建配套計畫內。集市商場內的櫃檯布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資金從集市管理費收入中支付或者用集資辦法解決。第三條 設立集市,按《上海市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辦理。第...
第二條 集市貿易的管理必須堅持“管而不死,活而不亂”的原則。要保護合法經營,取締非法活動,按照國家政策規定,把市場搞活管好。第三條 國營商業、供銷合作社要積極參與集市活動,吞吐商品,調節供求,平抑物價,穩定市場,發揮經濟...
詐欺民眾財物的,要依法懲處。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在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授權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過去省有關集市貿易管理的規定與本條例有牴觸的,按本條例執行。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對貫徹執行集市貿易管理法律、法規,維護集貿市場管理秩序,促進集貿市場文明建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集市貿易市場管理,維護集市貿易市場秩序,保護集市貿易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商品流通,繁榮城鄉經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集市貿易市場(以下簡稱...
城鄉集市農副產品的價格,大多由買賣雙方議定。1983年國務院頒發了《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改革開放初期,集市貿易對於促進農副業生產發展、活躍城鄉經濟、便利民眾生活、補充國營商業不足起到過重要的作用,對市場的活躍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是南昌市發布的一個公告,主要是對南昌市城鄉集市貿易市場管理條例修正案進行公告。【發布單位】81404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4-04-16 【生效日期】1994-04-16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南昌市城鄉集市貿易市場管理條例修正案 1994...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對貫徹執行集市貿易管理法律、法規,維護集貿市場管理秩序,促進集貿市場文明建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
1982年5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 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施行 引言 西藏自治區城鄉集市貿易市場管理暫行辦法 (1982年5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由西藏自治區...
第二十一條 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應模範遵守紀律,廉潔奉公,不準徇私舞弊,執法犯法,違者從嚴處分。第二十二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依靠民眾搞好集市貿易市場管理。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檢舉揭發。檢舉揭發經查實後,...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集市貿易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除設有固定攤位並持有正式營業執照者外,均應執行本規定。第三條 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從事集市貿易的納稅人,取得臨時營業執照的,應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0...
第十七條違反集市貿易管理規定進行場外交易的處罰,適用本規定。第十八條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罰書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複議。第十九條本規定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