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信託

集合信託

集合信託是指受託人把兩個或兩個以上委託人交付的信託財產(動產或不動產或智慧財產權等等)加以集合,以受託人自己的名義對所接受委託的財產進行管理、運用或處分的方式。

基本介紹

定義,集合信託的特徵,集合信託類型,不可不看之細節,

定義

由眾多的委託人將其有關財產作為信託財產分別或集中轉移給受託人並由此設立的信託。在這種信託存續期間,在需要的情況下,眾多的委託人往往按照與信託有關的檔案的規定或者應受託人的要求或者自發地召開會議以討論和決定與信託有關的重大事項;這一會議將他們集中在一起從而形成由人的集合組成的集團,所以集合信託又稱為“集團信託”。

集合信託的特徵

集合信託的基本特徵在於:
第一,它為自益信託;
第二,它存在眾多的委託人,從而相應地也就存在眾多的受益人;
第三,它的信託財產是眾多委託人(受益人)個人財產的集合體。集團信託屬於明示信託。對集團信託的規制適用信託法關於信託的一般規定。除此之外,考慮到各種具體的集團信託在成立、執行、受託人條件、對受益權的滿足以及對其運作過程的監督等方面所各自具有的特殊性。為了使這一規制能夠得以有效進行,一些國家還有針對性地制定了相應的信託特別法來對它們分別適用。

集合信託類型

按照其信託計畫的資金運用方向,集合資金信託可分成以下類型:
證券投資信託,即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信託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於證券市場的信託。它可分為股票投資信託債券投資信託證券組合投資信託等。
組合投資信託,即根據委託人風險偏好,將債券、股票、基金、貸款、實業投資等金融工具,通過個性化組合配比運作,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房地產投資信託,即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信託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於房地產或房地產抵押貸款的信託。中小投資者通過房地產投資信託,以較小的資金投入間接獲得了大規模房地產投資的利益。

不可不看之細節

兌付風險逐步暴露,投資者選擇信託產品需要注意的除了細節、細節,還是細節。
集合信託集合信託
汪鵬提醒投資者,需要注意信託公司過往的兌付記錄,是否與融資方有較多的訴訟案。訴訟案在整體項目中的占比越高說明項目糾紛的比例就越大,公司的風控有較大缺陷;而且要了解信託公司內部團隊的穩定性。
王燕娛則列舉了篩選產品五步法。
第一步,看融資企業的實力、資產運營情況,這是還款主體,因此最重要;
第二步,看還款來源是否明確,並有充足的現金流可以覆蓋信託本息;
第三步看產品的風控細節,萬一項目出現危機,這些抵質押及擔保等措施能夠保障信託到期兌付;
第四、第五步才是看信託公司信託收益,如果一味挑選資本實力強的信託公司和高收益產品,將會錯過很多優質產品,以及面臨更大風險。
“投資者購買信託類產品,在研究產品要素的時候,首先需要考慮的是風控措施,即項目的安全性。其次再去考慮項目的收益率、流動性等情況,儘量挑選大公司的信託產品。在項目主體上,儘量選擇資質較好,財務情況良好,項目抵押充分的信託產品。 ”海銀財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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