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收益

信託收益

信託收益是指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各種信託收入,包括貸款利息收入、股權投資分紅、股權轉讓差價收入以及其他收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託收益
  • 屬於:信託收入
  • 包括:貸款利息收入、股權投資分紅
  • 計算方法:信託收益÷信託計畫資金×100%
計算,分配,利益與收益,

計算

1.信託資金收益率的計算方法。
信託資金收益率=信託收益÷信託計畫資金×100%。
2.信託資金年平均收益率的計算方法:
信託資金年平均收益率=(信託收益總額÷信託計畫資金)÷3×100%。

分配

信託收益的分配標準和分配方案由信託公司根據《信託契約》的約定進行核算和制定,保管人有權進行覆核。具體來說,信託公司負責按照《信託契約》的約定計算信託收益和出具信託收益支付表,並分別在信託收益分配日前傳送保管人,保管人應及時對信託收益支付表的有關內容進行覆核。雙方核對無誤後,信託公司將支付信託收益的劃款指令傳真給保管人,保管人審核確認後根據劃款指令進行資金劃轉。信託計畫終止事由出現後,信託公司應按《信託契約》的規定將相關信託財產變現,並於信託計畫終止事由出現後一定期限內向保管人出具清算報告,保管人在收到清算報告後及時就保管部分的相關內容進行覆核並向信託公司出具書面意見。信託公司收到保管人書面確認後,應向乙方傳送清算劃款指令,乙方核對後進行資金劃撥,並將劃款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利益與收益

信託業務實踐中,信託利益與信託收益兩個概念經常被混淆,甚至當作含義相同的概念交替使用。一些信託檔案對信託利益是這樣定義的:信託利益指受託人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所取得的收益在扣除信託費用後的剩餘部分。而信託收益則被定義為受託人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所取得的收益。其實這樣的定義並不準確,受託人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經濟利益應該是信託收入,而不是信託收益。而將信託收益則定義為受託人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所取得的收益當然是沒問題的,但這個信託收益應該是信託收入扣除了信託費用後形成的收益,即信託收益=信託收入-信託費用。既然信託收益已經扣除了信託費用,那么將信託利益定義為信託收益在扣除信託費用後的剩餘部分顯然是錯誤的。而且這樣的定義讓人形成了信託利益就是信託收益或信託收益的一部分的觀念。
那么信託利益與信託收益到底有何區別。
概念方面的區別。信託利益,是指受益人按照信託檔案享有受益權而獲得的利益。也就是說信託利益是信託受益人依照信託檔案享有的所有經濟利益。而信託收益則指的是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所取得的收益,是信託財產在管理、運用、處分過程中的增值部分(除去信託費用)。信託利益既包括信託收益,也包括提前分配的部分信託財產(如有約定),一般情況下也包括剩餘的信託財產。《信託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信託終止的,信託財產歸屬於信託檔案規定的人;信託檔案未規定的,按下列順序確定歸屬:(一)受益人或者其繼承人;(二)委託人或者其繼承人。這就是說除非信託檔案另有約定,信託終止時剩餘的信託財產屬於信託利益範圍而歸屬受益人。
範圍不同。
信託收益是受託人在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時產生的,因此並不會隨意變動。委託人不可誇大信託收益也不可縮小信託收益,信託收益是實際產生的。信託利益則不同,信託利益的範圍主要是依靠信託檔案的約定,信託當事人既可以約定信託受益人的信託利益僅僅指信託收益;也可以約定信託受益人分配到的信託利益既包括信託收益,也包括提前分配的部分信託財產;或者可以約定信託受益人分配到的信託利益既包括信託收益,也包括提前分配的部分信託財產,還包括剩餘的信託財產。總之信託利益是根據信託檔案而設定的,信託利益的範圍可以按照約定發生變化。需要提醒的是,信託利益的範圍不同,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的價值也是不同的(信託受益權的財產權益就是委託人享有信託利益的權利),那么在信託受益權轉讓或質押時就需要正確評估信託受益權的價值。
計算公式不同。
信託收益的計算公式如下:信託收益=信託收入-信託費用;而信託利益的計算就比較難,因為信託利益的範圍可能是變動不居的,每個信託項目的信託利益的範圍不一定一樣。在一般情況下,信託利益指包括信託收益在內的所有信託財產除去信託費用的部分。因此,在一般情況下信託收益的計算公式如下:信託利益=信託財產-信託費用。
信託利益與信託收益在概念與範圍方面的開放性與靈活性,充分反映了信託機制極富彈性與多樣性的獨特魅力。下面我們舉個例子來簡單詮釋一下信託利益與信託收益的區別。
以債權資產信託契約為例,委託人委託給受託人的是一筆信貸債權資產,那么信貸契約可以約定借款人每期支付當期利息,也可以每期返還一部分本金,到最後再返還剩下的本金及利息(類似房地產按揭)。在這種情況下委託人每次分配信託利益時就不僅僅限於信託收益(利息),還包括分配一部分債權本金對應的信託財產,而且到信託終止時還需要支付受益人最後的信託收益與剩下的信託財產。對於信託而言這裡不能說成是返還本金,因為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並非債權關係是信託關係,所以應該說是分配信託利益。在這個例子裡信託利益與信託收益的區別是很明顯的。
另外,在設定優先劣後雙層受益權的情況下,甚至整個信託項目沒有信託收益,優先受益權人還可以取得包括初始信託資金與約定回報在內的信託利益。這種情況下信託利益與信託收益的差別更加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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