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導言,基本結構,代數結構,序結構,結構的定義,對偶性原理,包含的代數,
導言
集合代數是研究集合運算和集合關係的基本性質的學科。研究這些性質可以深入探究集合的本質,也有助於實際套用。
像普通算術的表達和計算一樣,集合的表達和計算可能相當複雜。通過系統研究將有助於熟練使用和理解這些表達方式並進行計算。
在算術研究方面,是通過初等代數來研究算術的運算和關係的。
基本結構
集合上通常自然定義的結構包括:
包含( ): 若且唯若 ;
真包含( ): 若且唯若 且 ;
交( ): 定義為 且 ;
並( ): 定義為 或;
差():定義為 且(亦稱相對補);
對稱差():定義為 ;
補:補運算的前提是存在一個由上下文確定的全集X,其某個子集A對於X的補定義為X-A。
其它運算
冪集: 定義為。(A的冪集是A所有子集構成的集合)
特殊的集合
空集():沒有任何元素的集合。
全集:這是一個由上下文確定的集合,通常上下文中其它的集合都是它的子集。
代數結構
代數結構是關於運算的結構。以下是集合間運算的基本性質:
- 冪等律
- 冪麼律
序結構
包含關係有如下性質:
自反性:;(任何集合都是其本身的子集)
反對稱性:且;(這是證明兩集合相等的常用手段之一)
傳遞性:且;
是集合間的一個非嚴格偏序關係。
真包含關係“”有如下性質:
反自反性:不成立;
非對稱性:不成立;反之亦然;
傳遞性:且;
是集合間的一個嚴格偏序關係。
包含和真包含關係定義了集合間的一個偏序關係。在該偏序關係的意義下兩者等價,通常不失一般性地將該偏序關係指為 。
結構的定義
顯然,上面的所有結果並不是獨立的,大部分結果都可以從一個很小的結構推導出來。
比如很容易知道:
對稱差可以用並和差來定義。
補可以用差來定義。
真包含關係可以用包含關係來定義。
包含關係可以用並,交,差之一來定義,這是因為等價於以下任一命題:
因此我們完全可以用並,交,差三個運算以及它們的相關性質推導出上面所有二元運算和二元關係的性質。當然這個“最小結構”的選擇並不唯一,可以根據需要選擇適當的方式。
命題 1:對全集的任意子集A,下列恆等式成立:
(1)同一性:
(2)補集律:
上述五組性質:交換律、結合律、分配律、同一性和補集律,可以說包含了集合代數的所有內容,可以認為集合代數中所有正確的命題都是從它們得到的。
對偶性原理
上述命題有一個有趣的形式,就是每一組恆等式都是成對出現的。將 ∪ 和 ∩,或者 Ø 和U相互交換,一個恆等式就變成了相應的另一個。
這是集合代數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性質,稱作集合的對偶性原理。它對集合的所有真命題都有效。真命題通過相互交換 ∪ 和 ∩,Ø 和U,改變包含符號的方向得到的對偶命題也是真的。若一個命題和其對偶命題相同,則稱其為自對偶的。
包含的代數
下列命題說明包含是種偏序關係。
命題 2:若A,B,C 為集合,則下述成立:
(1)自反性:
(2)反對稱性:
且 ,若且唯若A=B。
(3)傳遞性:
若 且,則。
命題 3:若 A,B,C是集合 S 的子集,則下述成立:
(2)存在並運算:
若且則。
(3)存在交運算:
若且則。
上述命題說明,集合的包含關係可以採用並集運算或交集運算來表示,即包含關係在公理體系中是多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