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貫徹落實民族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民族工作的調查研究,提出關於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議。

文武全為陽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級別:正縣級建制
  • 屬性:陽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民族科
概況,主要職責,民族方面,宗教方面,內設機構,辦公室(宗教科、紀檢組、監察室),民族科 編制2名,職數1名,人員編制,

概況

根據中共陽泉市委、陽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陽發〔2009〕29號),設立陽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正縣級建制,為陽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民族方面

1、組織起草全市民族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
2、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對政府系統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3、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並處理有關事務,參與協調民族聚居地方的社會穩定工作。
4、擬定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落實情況;提出發展少數民族經濟的特殊政策和扶持措施建議,組織協調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參與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少數民族聚居村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
5、組織指導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規和民族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6、參與擬定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宗教方面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全市宗教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開展宗教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2、研究宗教理論、宗教現狀和動態,分析全市各種宗教的發展趨勢,提出處理宗教領域問題的建議措施。
3、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4、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5、指導縣(區)人民政府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問題。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6、負責組織宗教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7、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宗教科、紀檢組、監察室)

編制2名,職數1名(紀檢、監察職務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負責綜合協調、督查督辦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和後勤管理工作;具體負責機關黨務、會務、文秘、檔案、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財務、印鑑、安全、保密、信訪接待等工作;組織起草全市宗教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負責宗教工作系統的法制教育、培訓工作;審讀和審核涉及宗教方面的文章、資料、書刊及音像製品;承辦宗教行政審批日常事務;承辦涉及宗教方面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及有關法律事務;負責承辦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天主教事務管理工作,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建議;協調處理宗教活動場所的登記和管理工作;指導市級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做好抵禦滲透的工作;指導縣(區)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政風行風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及行政效能監察工作。

民族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貫徹落實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市民族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民族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審讀和審核涉及民族方面的文章、資料、書刊及音像製品;承辦民族工作行政審批日常事務;承辦涉及民族方面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及有關法律事務;承辦民族統計、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有關工作;依法保護少數民族合法權益,擬定全市少數民族經濟、社會事業等專項規劃並監督落實;審核少數民族發展資金項目,提出使用建議;牽頭指導和協調全市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的審報工作;承擔全市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承擔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工作,參與民族文物保護工作;承辦全市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的具體事宜;參與全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規劃的擬定和實施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人才的培養教育和選拔推薦工作。

人員編制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紀檢組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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