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鶴崗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鶴崗市人民政府下屬單位,該機構執行國家宗教政策法規事務,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鶴崗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隸屬:鶴崗市
  • 機構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規
  • 部門設定:辦公室等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規。
(二)對民族宗教政策和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
(三)維護少數民族和宗教團體組織、信教民眾的合法權益,負責管理民族識別和民族成份認定工作。
(四)協調和維護團結、平等、互相、和諧的民族關係,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活動。
(五)協助制定民族經濟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參與管理少數民族各項補助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協同做好少數民族扶貧和統計工作。
(六)負責組織開展民族文化、體育工作,幫助解決民族教育、衛生和其它社會事業發展中的特殊困難。
(七)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貫徹落實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政策。
(八)協同相關部門對少數民族幹部和宗教工作幹部進行教育和培訓。
(九)排查調處民族宗教領域矛盾糾紛和敏感問題,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制止和打擊非法民族和宗教活動,抵禦境外宗教組織的滲透破壞。
(十)依法對新建、翻建、擴建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和設立宗教活動場所進行審核,依法對設立宗教團體、舉辦宗教教職人員培訓班、義工培訓班和少數民族企業認定進行核准。
(十一)指導各縣區、各部門開展民族宗教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

部門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秘管理、政務公開、目標制定和督辦,機關財務、人事、檔案及接待、保密、保衛等行政事務;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考核和行政複議、應訴;組織起草民族宗教工作綜合性檔案;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二)民族科
負責民族經濟、民族政策調研,督辦民族政策落實;處理民族糾紛,依法對少數民族企業認定進行核准;組織開展民族體育、文化活動,幫助解決民族衛生、教育工作中的困難問題;負責組織落實民族語言文字政策;負責少數民族發展資金、民族地區補助費等資金的申報和管理。
(三)宗教科
負責落實宗教政策法規,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負責對宗教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督促檢查宗教政策的貫徹落實;指導並幫助各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引導宗教與社會相適應、相和諧;負責組織對基層宗教工作幹部和宗教界上層人士的培訓和教育工作;負責對新建、翻建、擴建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和設立宗教活動場所進行審核,依法對設立宗教團體、舉辦宗教教職人員培訓班、義工培訓班進行核准。制止非法宗教活動和境外滲透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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