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

《陝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是為做好陝西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保證陝西省科學技術獎的評審質量,根據《陝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陝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36 號),制定的細則。

2023年6月8日,陝西省科學技術廳印發通知,公布修訂後的《陝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該細則自2023年6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8年6月 1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
  • 實施時間:2023年6月15日 至 2028年6月14日
  • 發布單位:陝西省科學技術廳
  • 發文字號:陝科發〔2023〕10號
發文通知,細則內容,細則解讀,

發文通知

為貫徹實施《陝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省政府令第236號)精神,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省科技獎勵激勵機制,規範做好省科技獎提名評審工作,現將修訂後的《陝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印發你們,請貫徹執行。
附屬檔案:陝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
陝西省科學技術廳
2023年6月8日

細則內容

《陝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獎勵範圍和評審標準
第三章 評審組織
第四章 提名和受理
第五章 評審
第六章 異議及其處理
第七章 批准和授獎
第八章 監督及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做好陝西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保證陝西省科學技術獎(以下簡稱省科技獎)的評審質量,根據《陝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陝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36 號)(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最高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創新驅動秦創原獎和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的提名、評審、授予等活動。
第三條 省科技獎授予在科學發現、技術發明和促進科學技術進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組織。同一授獎項目的個人、組織按照貢獻大小排序。
第四條 省科技獎所授予的個人、組織,是指在陝的個人、組織或者與其合作的其他地域的個人、組織。其中,第一完成單位應當為在陝註冊或登記的組織。
第五條 省科技獎是省政府授予個人、組織的榮譽,獎勵證書不作為確定科學技術成果權屬的直接依據。

細則解讀

《細則》明確,省科技獎每年評審獎勵一次。省科技獎所授予的個人、組織,是指在陝的個人、組織或者與其合作的其他地域的個人、組織。其中,第一完成單位應當為在陝註冊或登記的組織。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候選人應全職在陝從事科學研究或技術開發工作,且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及以上獎項。此外,《細則》對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創新驅動秦創原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等獎項進行了明確。
最高科學技術獎每次授予人數不超過3名,可空缺。創新驅動秦創原獎不分等級,分為創新驅動秦創原傑出貢獻獎、創新驅動秦創原貢獻獎兩個類別,可空缺。創新驅動秦創原傑出貢獻獎每次授予人數不超過1名,創新驅動秦創原貢獻獎每次授予人數不超過5名。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不分等級,每次授予人數不超過2名,可空缺。
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設一等獎、二等獎兩個等級,科學技術進步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三個等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各等級單項授獎人數一般不超過6人,授獎單位不超過3個;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單項授獎人數一般不超過15人,授獎單位不超過10個;二等獎單項授獎人數一般不超過10人,授獎單位不超過7個;三等獎單項授獎人數一般不超過7人,授獎單位不超過5個。
《細則》還指出,兩院院士、近5年以來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省科學技術最高成就獎獲得者、省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可3人聯合提名 1項最高科學技術獎;每人可獨立提名1項除最高科學技術獎和創新驅動秦創原獎之外的其他省科技獎。近5年以來國家科學技術二等獎第一完成人、省科技獎二等獎及以上第一完成人,可2人聯合提名1項除最高科學技術獎和創新驅動秦創原獎之外的其他省科技獎。創新驅動秦創原獎的提名由省人民政府有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提名。提名專家年齡不超過70歲,院士年齡不超過75歲。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