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林業科技特派員管理辦法

《陝西省林業科技特派員管理辦法(試行)》是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加強和規範林業科技特派員管理,制定的辦法。

2023年4月21日,陝西省林業局印發《陝西省林業科技特派員管理辦法(試行)》,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林業科技特派員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4月21日
  • 實施時間:2023年4月21日
  • 發布單位:陝西省林業局
發布信息,辦法全文,

發布信息

2023年4月21日,陝西省林業局印發《陝西省林業科技特派員管理辦法(試行)》,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辦法全文

陝西省林業科技特派員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科技特派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實施科技興林戰略,助推鄉村振興發展,根據《陝西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方案》(陝科發〔2020〕7號)和《陝西省科技特派員管理辦法》(陝科發〔2018〕4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陝西省林業科技特派員是指由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按一定條件和程式從林業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涉林院校選派,深入基層一線開展技術服務、科普宣傳和創新創業的科技人員,分為省、市、縣三級。
第三條 陝西省林業科技特派員的創新創業及技術服務類型主要有三種:一是技術型。針對林業產業發展需求,攻克關鍵技術,研發新產品、轉化科技成果,開展適用技術推廣等活動;二是培訓型。結合地域特色林業產業,開展技術人才培訓、科普宣傳等活動;三是創業型。領辦、創辦、協辦林業專業合作社、企業等,開展創新創業活動。
第四條 基本原則
(一)堅持雙向選擇原則。根據基層科技需求,堅持雙向選擇、按需選派、精準對接,做到專業對口、供需對接,提高科技服務效果。
(二)堅持項目帶動原則。以實施科技推廣項目為載體開展精準技術服務,加速科技成果就地轉化,促進林業特色優勢產業發展。
(三)堅持分級管理原則。省、市(區)、縣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按管理許可權選派、管理本級林業科技特派員。
(四)堅持增收增效原則。聚焦林業全產業鏈的技術難題,深入基層一線開展科技服務,助推林業提質增效、林農增收致富,確保服務實效。
第五條 省級林業科技特派員由省林業局認定、選派、管理。市、縣林業科技特派員由各市(區)、縣林業草原主管部門參照省級林業科技特派員自願組織開展。
第二章 選派條件和程式
第六條 省級林業科技特派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林業科技事業,社會責任感強,民眾認可度高,具有較強的擔當精神和創業勁頭,自願到生產一線開展科技服務。
(二)長期從事林業科學研究、技術推廣、林業教學等工作,具有較強的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綜合協調能力,實踐經驗豐富,能致力於服務科技興林事業。
(三)專業技術能力強,至少掌握一門以上林業實用技術。原則上要求副高級或中級5年以上的在崗專業技術人員。經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認定的“林草鄉土專家”、“最美林草科技推廣員”等不受職稱限定。
(四)身體健康,積極履行林業科技特派員職責,能合理安排一定時間,深入林業生產一線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技服務和創業活動。
第七條 省級林業科技特派員認定選派程式為推薦申報、審核認定、對接服務三個環節。
第八條 推薦申報
符合條件的省級林業科技特派員申報者需填寫《陝西省林業科技特派員申報表》,經市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公示後,以正式檔案報送省林業局。局直屬單位和涉林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向省林業局法規科技處推薦申報。
第九條 審核認定
省林業局對省級林業科技特派員申報資料按程式審核公示後,發正式檔案認定,並頒發證書。
第十條 對接服務
省級林業科技特派員可採取團隊形式或個人形式開展服務。堅持“自願互利、雙向選擇”原則,鼓勵省級林業科技特派員自行對接服務對象。省林業局也可根據基層科技需求和主導產業,統一協調選派,進行雙向配對、項目對接。
第十一條 省級林業科技特派員確定服務對象後,雙方應簽訂《陝西省林業科技特派員服務工作協定》,明確工作目標及任務等,並向省林業局報備。
第十二條 省級林業科技特派員認定期限原則上3年,實行動態管理,到期後省林業局根據考核結果重新認定。
第三章 主要職責
第十三條 省級林業科技特派員職責
(一)開展林業技術研究。根據服務對象技術需求,有針對性的開展技術研究,著力解決林業生產中“卡脖子”問題和林農急難愁盼問題,深入基層一線研發新技術、新品種、新產品、新裝備等,實現科技成果有效轉化。
(二)開展技術示範推廣。根據市場需求和林農需要,引進和推廣林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新產品,建立科技推廣示範基地,以點帶面,輻射帶動,提高基層林業產業發展水平。
(三)開展科普宣傳和人才培訓。充分發揮自身特長和資源優勢,通過採取集中授課、視頻互動、現場交流等方式,對企業、合作社、林農等服務群體進行林業科學技術普及宣傳和實用技術培訓,培養當地技術骨幹和鄉土專家。
(四)開展創新創業活動。鼓勵林業科技特派員通過技術入股、資金入股、技術承包或租賃經營等多種形式,創辦、領辦、協辦企業、合作社等,與當地企業和林農建立利益共同體,按照雙方簽訂的協定依法獲取勞務報酬。
第十四條 林業主管部門職責
(一)省林業局負責省級科技特派員的認定、管理、培訓與考核工作,組織開展重大科技服務活動,對優秀組織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二)市縣林業部門協助省林業局做好省級林業科技特派員管理和評價考核等工作。
第四章 評價考核
第十五條 省級林業科技特派員實行年度評價考核制度。考核評價內容包括履職情況、協定任務完成情況、服務績效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方面,重點突出工作實績和成效。
第十六條 評價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不超過總人數的20%。考核結果優秀的統一頒發榮譽證書,在申報科技推廣項目時給予優先支持;考核結果不稱職的取消林業科技特派員資格,並兩年內禁止申報林業科技推廣項目。
第五章 保障與激勵
第十七條 各級林業部門要密切溝通協作,增強合力,及時協調解決省級林業科技特派員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林業科技特派員開展基層科技服務提供保障條件。
第十八條 省級林業科技特派員在基層服務期間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和工作業績,作為職稱評定、崗位等級晉升等方面的依據,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職稱。
第十九條 對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突出成績和貢獻的優秀林業科技特派員及派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十條 各地要大力宣傳科技特派員的創新創業先進事跡,激勵更多的技術人員踴躍參與,引導更多的科技特派員紮根基層創新創業。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陝西省林業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表:陝西省林業科技特派員申報表(省級)
陝西省林業科技特派員申報表(省級)
姓 名
性 別
1寸免冠照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聯繫電話
政治面貌
從事專業
通訊地址
工作單位
個人簡歷
事跡簡介
(不超過500字)
本人承諾
本人所填內容真實客觀,願意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單位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縣級林業
主管部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市(區)林業
主管部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註:局直屬單位、涉林高校、省級科研院所填寫“單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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