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2011年6月1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1〕35號印發《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健全中醫醫療服務體系,提升預防保健能力;突出中醫藥特色,提高服務能力;加快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提升中藥產業發展水平;加快中醫藥人才培養;加強中醫藥文化的傳播與交流;保障措施8部分30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11〕35號
  • 印發時間:2011年6月15日
基本簡介,指導意見,

基本簡介

2011年6月1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指導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陝政發〔2011〕35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中醫藥是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保障全省人民民眾健康、建設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我國城鎮化、工業化、國際化加快推進,中醫藥發展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中醫藥基礎條件差、特色優勢淡化、理論和技術方法創新不足、人才梯隊不合理、高級技術人才匱乏和行政管理體制不健全等問題日益凸顯,難以適應人民民眾健康需求,發展中醫藥事業刻不容緩。
我省作為中醫藥的重要發祥地,素有“秦地多名醫,秦地無閒草”的美譽。中醫藥特色鮮明、優勢顯著,為中華民族的繁衍昌盛作出了重要貢獻,對世界文明進步產生了積極影響。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發揮中醫藥的重要作用,加快發展中醫藥事業,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按照《國務院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施方略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滿足人民民眾健康需求作為中醫藥工作的根本出發點,以實施中醫藥強省戰略為主線,以保持和發揚中醫藥特色優勢為重點,不斷豐富和發展中醫藥理論與實踐,積極推動繼承與科學創新,促進中醫中藥協調發展,著力提高中醫醫療服務水平和可及性。
(二)基本原則。堅持政府主導,鼓勵各方面力量共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堅持中西醫並重、中醫中藥並重、突出中醫特色,促進中醫藥事業協調發展;堅持繼承與創新的辯證統一,利用現代科技推動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兼顧,推進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全面發展。
(三)主要目標。從2011年起,集中力量建設中醫藥服務體系,突出中醫院特色建設,不斷擴大中醫藥服務城鄉覆蓋面,推動中醫藥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實施名醫、名科、名院“三名”戰略,加快中醫藥信息化建設,全面增強中醫藥服務能力。做好中醫藥繼承工作,加快培養中醫藥人才,大力提高中醫藥創新能力,積極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和中西醫結合工作,進一步繁榮中醫藥文化,健全管理體制,形成以省級臨床研究基地、教學基地和中西醫結合基地為龍頭,標準化市、縣級中醫院為主體,綜合醫院、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科(室)為基礎,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為補充,醫療、預防、康復、保健、養生功能齊全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實現中醫藥強省戰略目標。
二、制度措施
健全中醫醫療服務體系,提升預防保健能力
(四)加快省中醫醫院建設步伐。按照國家中醫藥臨床研究基地建設原則和標準,將陝西中醫醫院建成國家中醫藥臨床研究基地。大力推動基地與陝西中醫學院、第四軍醫大學、西安交通大學醫學院等院校之間的科研協作,集中優勢科研力量,加強中醫藥科研攻關,力爭在常見多發病、地方病、重大疑難疾病等方面有新的研究突破。加強與中藥企業交流合作,積極推動研究成果的轉化、推廣和套用,增強技術輻射能力,引領全省中醫藥事業持續發展。
(五)建設省級中醫藥臨床教學基地。以陝西中醫學院附屬醫院為基礎,以重點學科建設和名老中醫工作室為依託,搭建現代化的臨床教學平台,開展臨床教學路徑和學科研究,實施中醫藥人才培訓計畫,總結並推廣臨床教學、師承培訓經驗,有效提高中醫藥人才隊伍素質。
(六)實施省級中醫藥臨床研究基地項目。在關中、陝南、陝北選擇三甲中醫院,建成區域性臨床研究基地。每所中醫院選擇2-3個優勢病種,以提高診療水平為核心,建立相應地診療方案和臨床路徑,著力推進優勢學科、專科和人才梯隊建設,促進全省醫療水平不斷提升。
(七)強化中西醫結合工作。將陝西省中西醫結合醫院、陝西中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建成中西醫結合專科優勢明顯、特色突出、示範帶動作用強、側重點不同的中西醫結合臨床研究基地。加強中西醫結合研究,提升中西醫結合醫療服務能力。加強陝西省中西醫結合研究所重點研究室、實驗室建設,結合臨床開展中西醫結合理論和臨床套用研究,力爭有新突破,帶動全省中西醫結合研究工作的開展。鼓勵有條件的綜合醫院走中西醫結合發展路子,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要按照國家標準設定中醫科、中藥房,中醫床位數不低於總床位數的5%,促進全省中西醫結合學術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不斷提高。
(八)大力推進中醫院標準化建設。按照國家市級重點中醫醫院建設標準,加快市級中醫院建設,五年內,80%的市級中醫院達到國家三級中醫醫院建設標準,成為轄區內中醫醫療技術指導和基層人才培養中心。按照國家《中醫院建設指導意見》,推進縣級中醫院標準化建設,重點抓好基礎設施建設、設備配置、人才引進和培訓工作。
(九)完善基層中醫藥服務網路。重點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科和中藥房規範化建設,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設定中醫科、中藥房,並配備中醫類別全科醫生,村衛生室應有1名中醫或能西會中的鄉村醫生。充分發揮縣級中醫院的預防保健、基本醫療服務優勢,開展中醫藥診療技術的挖掘整理和適宜技術推廣,加強對鄉村醫務人員中醫藥培訓及業務指導,實現縣鄉兩級雙向轉診。
(十)積極開展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加大重大疾病預防、疾病康復、亞健康干預、保健等方面的研究力度,擴大“治未病”試點範圍,探索中醫藥“治未病”健康服務模式。省、市級中醫醫療機構要設立中醫預防保健科室、配備專業人員,逐步構建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體系。完善機構準入和人員技能鑑定制度,規範中醫藥預防保健行業及從業人員的行為。在公共衛生、疾病預防控制中鼓勵運用中醫藥方法和技術。
(十一)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療機構。新增中醫醫療資源優先考慮社會資本,鼓勵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醫療機構或中醫診所。扶持基層符合條件的中醫藥師帶徒人員開辦中醫診所或個體行醫,實行中醫藥師帶徒從醫準入制度,建立健全中醫藥師帶徒從醫人員準入規範和標準。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和繼續教育等方面與公立中醫醫療機構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務準入、監督管理等方面一視同仁。逐步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格局。
三、體現能力
突出中醫藥特色,提高服務能力
(十二)實施“三名”戰略,走名醫帶名科、名科促名院的中醫特色發展之路,全面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培養一批名醫,完善名老中醫評選制度,建立激勵機制,強化名老中醫學術繼承工作,為中醫人才成長創造良好條件,開展第二屆省級名老中醫評選活動,全面啟動市級名中醫評選工作,造就新一代名中醫,最佳化繼承人隊伍結構。建成一批名科,加快中醫專科(專病)建設步伐,著力打造特色突出、優勢明顯、療效顯著、層次多樣的中醫名科,形成中醫藥優勢明顯的專科群。每所市級及以上中醫院建成3-5個特色優勢專科,縣級中醫院建成1-2個特色優勢專科。5年內,建成國家級重點中醫專科(專病)20個,省級重點中醫專科(專病)50個、鄉村中醫特色專科(專病)110個。創辦一批名院,以創建示範中醫醫院工作為抓手,選擇條件成熟的中醫院開展示範中醫院建設,建成一批社會廣泛認同、示範引領作用突出的知名中醫院。
(十三)提高全省中醫藥服務管理水平和效益。加強各級中醫院中醫診療、出入院、用藥、臨床診療、醫療服務質量等方面的規範管理,促進中醫醫療機構因病施治、規範診療、合理用藥,提升中醫院運行質量和效率。創建中醫醫院信息化示範單位,培養信息化專業人才,推進中醫藥信息化建設,加快中醫藥信息化進程。全省二級甲等以上的中醫院均要建立基於電子病歷為基礎的醫院信息化系統和醫生工作站。
四、繼承創新
加快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
(十四)加強中醫藥傳承。實施中醫藥古籍保護與利用能力建設項目,開展中醫藥古籍和民間醫籍的普查登記工作,建立全省中醫藥綜合信息資料庫和珍貴古籍名錄。系統整理歷代秦地醫家醫案,研究總結前人學術思想、技術方法、診療經驗和學術創新規律。建設名老中醫工作室、研究室,系統研究名老中醫的學術思想、臨證經驗和技術專長。支持名老中醫著書立說、傳授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整理研究傳統中藥製藥技術和經驗,制定中藥相關製藥技術規範和標準。挖掘、整理、利用民間醫藥知識和技術。在省中醫藥研究院設立民間驗方和技術研究機構,開展民間中醫驗方和技術收集驗證工作,經科學驗證並確認可在臨床推廣的民間驗方和技術,對其獻方人予以獎勵。
(十五)促進中醫藥科技創新。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科技創新體系、評價體系和管理體制。加快中醫藥科研平台建設,建設兩個國家級和10個省級中醫藥重點研究室、10個三級國家中醫藥科研實驗室、10個省級重點實驗室、10個省級工程技術中心。建設省級重點中醫藥學科20個,其中10個建成國家級重點學科。開展中醫藥基礎理論、診療技術、治療標準和療效評價研究,加快研製中醫特色診療儀器、設備,加強中醫藥機構及其他科研機構的聯合攻關,加大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研究力度,推進中醫原創思維、中藥方劑和針灸經絡基礎的研究。鼓勵創製中藥新藥、開發院內特色中藥製劑,研究中藥炮製工藝,並及時申請專利保護。在課題立項時充分考慮中醫藥特點,在申報數量、資助經費、成果評審等方面給予傾斜,扶持中醫藥科技創新。在中醫藥專業職稱評審、科研成果評定、技術鑑定方面,實行專家同行評議制度。
五、推動發展
提升中藥產業發展水平
(十六)保護開發中藥資源。開展中草藥資源普查,設立中草藥資源保護區,建設陝西省中草藥種質資源庫,建立資源監測體系和信息網路平台。開展珍稀瀕危品種保護、繁育工作。選育優質高產中藥材新品系和新品種,開發優質中藥材。大力推進中藥材GAP基地建設和中藥飲片生產企業GMP建設,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現代中藥企業,創建知名中藥品牌。
(十七)發展現代中藥產業。制定《陝西省中藥產業科技發展規劃》(2011—2015),出台有利於中藥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發揮國家中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基地優勢,打造國家級重點中藥科技產業示範園區。建立現代中藥產業製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中藥生產、流通企業。加大對中藥行業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扶持與保護力度。
(十八)加強中藥管理。完善中藥註冊管理,制定實施《陝西省中藥材標準》。加強對中藥材、中藥飲片的生產、流通和使用監管。強化對中醫醫療機構使用中藥飲片和配製中藥製劑管理,鼓勵和支持醫療機構研製、套用特色中藥製劑。院內製劑按有關規定在對口支援單位之間調劑使用。
六、人才培養
加快中醫藥人才培養
(十九)發展中醫藥院校教育。省教育廳、省中醫藥管理局共同調研整合中醫教育研究資源,支持中醫的學科和專業建設,培育一批陝西特點的名牌專業和精品課程,培養一批學科帶頭人。加快組建陝西中醫藥大學和申請建設博士點進程,建設中醫中藥類專業高等職業院校,培養專科人才。開展中醫藥院校教育質量監控、評價。
(二十)強化中醫藥繼續教育。深入開展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完善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建立師承工作動態反饋制度,及時了解師承工作動態,促進師承教育工作有序進行。為100名老中醫和名中醫配備高層次的學術繼承人,執行國家師承培養與專業學位授予政策。擴大繼承人選拔範圍,培養一批基層優秀繼承人,構建金字塔式人員後備隊伍。探索院校教育與師承教育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鼓勵無學歷人員、西醫人員通過師承和集中培訓方式學習中醫。實施省級優秀中醫臨床研修項目,培養一批省級優秀中醫臨床研修人才。建設一批中醫藥技能實訓基地、繼續教育基地和農村人才培訓基地,健全繼續教育網路,實行中醫藥繼續教育規範化管理。
(二十一)大力培養基層中醫藥人才。實施面向基層的中醫藥人才招聘計畫和農村免費培養定向中醫藥人才計畫,招聘200名中醫執業醫師,培養500名中醫藥定向生。為每個縣中醫院培養3-5名臨床技術骨幹,為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服務中心培養1—2名臨床技術實用人才,開展鄉村醫生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提高基層中醫藥人員學歷層次和綜合素質。
(二十二)加強中醫藥人員管理。建立以中醫藥臨床實踐水平為核心,以品德、知識、能力和服務為主要內容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評價標準體系,並作為中醫藥類職稱晉升和各項評優的重要評價依據。完善基層中醫藥人員資格準入、職稱評聘和相關保障制度,提高基層中醫藥人員待遇。將農村一技之長中醫藥人員納入鄉村醫生管理。改進和完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的中醫藥專業考試方法和標準,客觀公正地評價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和能力。啟動中醫藥行業特有工種技能鑑定工作,開展中醫藥人才推優評優工作。
七、交流傳播
加強中醫藥文化的傳播與交流
(二十三)發展中醫藥文化事業。各級政府要把中醫藥文化作為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統籌規劃,建立健全中醫藥文化發展平台,打造我省特色鮮明的中醫藥文化品牌。在陝西中醫學院醫史館基礎上建設陝西省中醫藥博物館,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豐富傳統文化內涵,增強宣傳教育功能,加大醫史研究力度,使其成為陝西中醫藥文化的標誌性品牌。大力開發利用中醫藥文化資源,結合旅遊開發和文化發展,以藥王山、扁鵲墓、王燾墓等中醫藥文化名勝古蹟為重點,建成一批省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把藥王山和陝西中醫學院醫史博物館建成國家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各級中醫醫療、教學、科研機構和中藥企業要擔當中醫藥文化傳承與發展的責任,在建築設計、內涵建設等方面體現中醫藥文化特徵。
(二十四)加強中醫藥文物、古蹟保護。開展中醫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編制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資料庫,確定一批省級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組織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加強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大對列入名錄項目的保護力度。
(二十五)加強交流與傳播。培育中醫藥文化科普宣傳隊伍,深入開展中醫藥文化宣傳普及活動,加強中醫藥文化傳播,採用先進科技手段,宣傳、普及、弘揚中醫藥文化。推進中醫藥知識進教材、進課堂,提高對中醫藥文化的普遍認同,營造中醫藥文化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支持有條件的中醫藥企業、醫療機構、科研院所和院校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加大中醫人員在援外醫療隊中的比重。各級政府要在中醫藥的交流與傳播中發揮主導作用,豐富交流渠道,拓寬合作領域,積極促進省內外中醫藥的交流與合作,以及和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為我省中醫藥走向世界創造更加良好的條件。
八、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強領導。充分發揮省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作用,加強統籌協調,共同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編制實施我省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中醫藥工作領導,關心支持中醫藥事業,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難點、焦點和重點問題,落實各項政策措施,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
(二十七)加大政府對中醫藥事業的投入。各級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點支持開展中醫藥特色服務、公立醫院基礎設施建設、設備配備重點學科和重點專科建設以及中醫藥人才培養。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作用,合理劃分政府對中醫藥事業的投入責任,形成職責明確、分級負擔、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投入機制。落實政府對公立中醫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設立中醫藥建設專項資金。各地也要設立中醫藥建設專項資金,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要加快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資發展中醫藥醫療機構,並對其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採取購買服務的辦法予以補助。
(二十八)鼓勵發揮中醫藥特色。研究制訂有利於公立中醫醫院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具體補助辦法,完善相關財政補助政策,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藥適宜技術服務。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和價格。深化公立中醫院改革,首先在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縣區推行中醫特色年度績效考核制度,縣中醫院實行全額預算管理,邊試點、邊總結、邊推廣。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各級醫療保險體系,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療項目、中藥品種和院內中藥製劑納入報銷範圍。鼓勵城鄉居民看中醫、用中藥,提高職工、居民和參合農民政策範圍內門診、住院費用的中醫藥費用報銷比例,在現有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10%。
(二十九)加強行業管理。健全中醫藥行政管理體系,完善省中醫藥管理局職能,加強各市(區)中醫管理機構建設,強化中醫藥基層管理職責。鞏固和加強中醫藥專業學會和社會團體的作用。按照中醫藥自身特點和規律管理中醫藥。健全中醫醫療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建立中藥產業發展協調機制,完善中醫藥各行業規範標準,保證中醫醫療機構規範、安全、高效運行。
(三十)加強中醫藥智慧財產權保護。通過技術保密、專利保護、商標保護等多種形式,構建對中醫藥全方位的保護框架,研究制訂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名錄,逐步完善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制度。加快中醫藥法制建設,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陝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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