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0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1〕28號印發《關於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的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待遇調整、經辦管理服務、相關制度銜接、組織領導8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的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11〕28號
- 印發時間:2011年5月10日
2011年5月10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1〕28號印發《關於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的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待遇調整、經辦管理服務、相關制度銜接、組織領導8部分。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的意見一、基本原則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
2014年7月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4〕25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待遇及調整、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轉移接續與...
商洛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構建和諧商洛,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的意見》(陝政發[2011]28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
2010年7月2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0〕28號印發《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待遇、基金管理、組織領導、制度銜接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和《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陝政發〔2014...
2009年9月28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9〕55號印發《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待遇調整、基金管理、基金...
2006年7月27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6〕27號印發《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加強基本養老保險...
2015年10月13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5〕46號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則、改革的範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加強統籌協調,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服務能力,推進參保繳費定製的中文名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性質 意見 發布單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 二...
2013年3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閩政〔2013〕15號印發《關於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待遇調整、基金管理、基金...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按照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在總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和城鎮居...
據了解,浙江省2009年9月22日出台《關於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將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納入養老保險體系。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構成。繳費標準設...
為按時完成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年度任務目標,我市於2014年7月1日起,依據《瀋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沈政發〔2014〕 54號)精神,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合併實施,繼續提高城鄉居民...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2014〕84號)要求,在總結我市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現就在全市範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4〕15號)精神,結合實際,現就建立我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提出實施意見。
第一條 為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城鄉居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省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4〕23號),結合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2014〕84號),結合我市實際,就在全市建立統一的城鄉...
各地應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1〕16號)和《財政部關於印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會計核算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會〔2011〕3號)的規定,加強城鄉居民養老...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 印發《陝西省深化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行辦法》的通知 (陝政發[1995]60號一九九五年八月三日)省政府原則同意《陝西省深化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行辦法》,現印發你們。省政府決定,今年先在寶雞市...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精神,現將我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更名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就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實現讓全體人民“老有所養”的目標,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體系。2009 年 9 月1 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標誌著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進入了一個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