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是2015年1月23日許昌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許昌市人民政府
- 檔案類型:政策法規
- 檔案來源:許昌市人民政府網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是2015年1月23日許昌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概要1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個人繳費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
《關於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從2010年1月1日起,浙江戶籍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不論城鎮居民還是農村人口,未參加其他養老保險的,可以領取每年最低720元的基礎養老金。意見簡介 從2010年1月1日起,浙江戶籍年滿60...
2018年2月,河南出台《關於建立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加大政府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力度,多繳多補;增發繳費年限養老金,長繳多得;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增加個人積累,...
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合併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範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是河南省人民政府2009年11月28日發布的關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提出的實施意見。中文名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 文號 豫政94號 發布...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中提出,到“十二五”(2011~2015)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合併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範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部署和要求,以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中心,努力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切實加強基本...
《市政府關於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意見》是2008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指導意見。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現將《關於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意見》頒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 二...
《關於《瀋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的政策》是瀋陽市施行的政策。中文名 關於《瀋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的政策 施行地區 瀋陽市 ...
《清豐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已經省人社廳審核批准,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為進一步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城鄉居民年老後的基本生活,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四)統籌推進建立全區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省、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全省統籌辦法和全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
為加快建立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城鄉居民老有所養的目標,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09〕131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
(四)統籌推進建立全市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全省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全省統籌辦法和全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1〕20號),結合我市實際,提出本實施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要求,我市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暨實施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居發〔2014〕177號)。為完善城鄉居民...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
為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合併實施工作,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以下簡稱《意見》)確定的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現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
2014年7月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4〕25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待遇及調整、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轉移接續與...
/(95)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10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108)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108)後記/(129)
2013年7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3〕13號印發《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和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基金管理和監督、相關制度...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4〕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經國務院同意,現將《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現...
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範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
2014年9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閩政〔2014〕49號印發《關於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及調整、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轉移接續和制度銜接、...
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進城落戶農民在城鎮單位就業的隨同單位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當地的失業保險;靈活就業的,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隨遷未就業的家庭成員,可參加遷入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將農業轉移...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浙政發〔2014〕28號)精神, 現將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更名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就進一步完善金華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35)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2014年2月21日國發[2014]8號)(56)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0月15日 方案全文 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河南許昌)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認真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8部委《關於開展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
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和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陝政發〔2014〕25號),結合我...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1〕2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2011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