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質量工作的決定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質量工作的決定是在1996-04-02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質量工作的決定
  • 發布單位:82502
  • 發布文號:陝政發[1996]28號
  • 發布日期:1996-04-02
【生效日期】1996-04-0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質量工作的決定
(1996年4月2日陝政發〔1996〕28號)
改革開放以來,全省各行各業廣泛開展全面質量管理,加快產品更新換代,促進了產品質量的提高,對擴大出口、增加企業經濟效益起到了重要使用。但是,必須清醒地看到,產品質量低、經濟效益差,仍是當前我省經濟發展中一個十分突出的問題。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一定要增強緊迫感和危機感,在深化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等項工作中,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質量工作,力爭把我省產品質量、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一)各級領導、主管部門和企業都要充分認識質量是關係到國家興衰、企業存亡、經濟能否健康發展的大事,在各項經濟工作中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不斷增強廣大幹部、職工特別是領導者的質量意識,擺正質量、速度、效益的關係,把質量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花大氣力切實抓緊抓好。
(二)各級政府要加強對質量工作的領導。省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至少聽取一次全省質量工作情況匯報;地區行署、市、縣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至少兩次研究本地區質量工作。省、地(市)、縣工業主管部門應熟悉和掌握本行業質量工作情況,及時幫助企業解決在提高產品質量、發展品種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強對企業領導班子的質量教育、增強班子成員的群體質量意識、市場意識、競爭意識和法制意識,主動接受用戶和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企業廠長(經理)要對本企業質量管理和產品質量負全責,親自抓質量工作,做到思想到位、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廠長(經理)負責建立質量體系並使之有效運行,制定企業質量方針、目標、規劃,建立質量例會制度;親自主持重大質量問題、質量事故分析會議;直接領導質量管理部門和質量檢驗部門的工作。要把企業質量管理和產品質量狀況,作為考核廠長(經理)經營業績的重要內容。
二、依靠技術進步,提高產品質量
(一)技術進步是提高產品質量的重要途徑。企業要以提高產品實物質量為中心,積極採用先進生產設備,廣泛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先進質量控制手段,加速新產品的開發,提高產品技術含量和質量水平。
(二)各級經濟管理部門掌握的技術改造費,每年要有一定份額用於提高產品質量。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要以發展規模經濟、發展名牌產品、提高產品質量、開發品種為重點。
(三)實行科研與生產相結合,深入開展以提高產品質量、發展品種和節能降耗為中心的質量攻關、民眾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和質量管理小組活動。
三、嚴格企業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體系
(一)企業在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中,要十分注意建立健全質量管理機構,堅決糾正當前存在的削弱質量管理和質量檢驗機構的傾向。嚴格各類人員的質量責任,落實“質量否決權”制度,積極開展新的質量統計指標工作。
(二)推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繼續推行全面質量管理,認真貫徹GB/T19000-ISO9000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系列標準,積極開展質量體系認證和產品質量認證。
(三)建立有效的質量體系,確保產品質量穩定提高。要嚴格原材料、元器件、外協件進廠檢驗,嚴格工藝紀律,嚴格勞動紀律,嚴格生產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嚴格產品出廠檢驗,加強售後服務工作。
(四)積極走“質量效益型”的路子。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把“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的思想貫徹到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大力開展“質量興廠”、“質量興業”活動。
四、加強企業技術基礎工作
(一)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基礎好的企業應制定嚴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內控標準,制定產品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規劃,力爭全省每年有100種產品取得採用國際標準的標誌
(二)加強質量檢驗工作,嚴把產品質量關。要保證檢驗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獨立行使監督檢驗職能,任何人不得強迫他們違反制度和程式,不得打擊報復。
(三)建立、完善計量測試體系,嚴格計量檢測試設備的管理。計量工作比較薄弱的企業,要配備應有的計量檢測設備、計量管理和技術人員,制定相應的計量管理制度。計量工作基礎較好的企業,要貫徹實施GB/T19022.1(ISO10012-1),做好完善企業計量檢測體系的確認工作,儘快與國際接軌。
(四)加強對職工的質量管理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幹部每年不得少於10天,工人不得少於15天。逐步實行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五)積極開展降低廢品、不良品損失活動,獎勵降損有功人員。
五、加大質量監督力度,嚴格整改措施
(一)當前監督抽查產品的重點,一是有關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二是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產品,三是用戶和消費者反映質量問題較多的產品。監督抽查要從國營大中型企業向小型企業、鄉鎮企業、個體企業和三資企業延伸,同時要加大對各類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的監督抽查。
(二)技術監督部門對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實行統一管理。按照國家規定,省級各行業組織的監督性抽查,須經省技術監督部門統一協調後方可實施。為了防止重複抽查,減輕企業負擔,各級技術監督部門要實行計畫管理,以沒有列入計畫的監督性抽查、統檢、定期檢驗,企業有權予以拒絕。凡國家已經抽查過的產品,六個月內省、地(市)、縣不得再進行抽查;省上已安排的抽查、檢查的產品,地(市)、縣不得再進行抽查。
(三)加強監督抽查後的處理工作。凡經國家和省監督抽查產品不合格的企業,要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要予以“曝光”;整改後經複查產品仍不合格的企業,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國營和城鎮集體企業、鄉鎮企業,由省技術監督局會同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由幹部任免機關免去企業廠長職務;對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由省技術監督局通知同級工商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連續兩年監督抽查產品合格的企業進行通報表揚。
六、堅持不懈地開展打擊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的鬥爭
(一)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開展經常性的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的鬥爭。
(二)“打假”重點要抓大案要案的查處,開展專項鬥爭,取締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黑窩點。
七、質量工作要與市場體系建設相結合
(一)商業企業必須貫徹“商品質量先行負責制”,加強對質量責任的溯源追蹤,加強售後服務工作,開展質量、計量信得過活動。
(二)積極推動產品質量責任保險,逐步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質量保險制度,讓消費者、用戶購物放心,增強企業對提高產品質量的責任感。
(三)省內各大日用工業品、生產資料批發、零售市場的建設,要按“建一個市場,有一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的目標,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場商品質量和稱重公證行監督機構和服務體系。
八、推動企業開展創名牌產品活動
(一)經濟發展不單純是量的增長,更重要的是質的提高。各企業應採取措施,充分利用我省科技優勢,加快產品結構調整,努力提高產品質量,增加經濟效益。
(二)提高產品質量的關鍵是提高產品的實物質量和技術含量。各企業要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創名牌產品規劃,組織質量攻關,堅持以質取勝。要研究一批,開發一批,生產一批,爭取每年推出一批效益高、質量好、消費者信得過的名牌產品。
九、逐步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
(一)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提高質量、發展品種的巨觀政策研究,制定獎優政策,促進企業自覺提高產品質量。企業可建立廠長獎勵基金,用於獎勵對提高質量、發展品種有貢獻的職工。
(二)銀行、稅務部門要支持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在信貸、稅收等方面給予支持。
(三)結合實施名牌戰略工程,每年表彰一批創名牌產品,為提高產品質量和在質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廠長(經理)和職工。
十、各行各業都要抓質量,搞好綜合治理
(一)質量工作是關係全省經濟發展的大事,各部門、各行業都要關心重視,齊抓共管。各級經貿部門和技術監督部門要充分發揮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的職能作用,抓好產品質量管理和質量監督工作。省級各工業部門要抓好本行業的質量工作。財貿部門要堅持“質量第一、信譽第一”的方針,做到優質服務,把好進貨、貯運和銷售商品質量關。建設部門要精心設計、精心施工,確保工程建設質量。交通運輸部門要確保儲運質量,堅決反對“野蠻”裝卸。商檢部門要按國家法規,加強對進出口商品的質量檢驗。財政部門要千方百計增加投放,支持企業提高產品質量。教育和科研部門要為提高產品質量多提供高新技術和最新科研成果,積極為企業培養輸送優秀科技人才。新聞單位要繼續發揮新聞媒介在宣傳質量工作、提高全民質量意識中的輿論導向作用。各級消費者協會、用戶委員會等民眾團體要進一步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二)各級政府要加強巨觀調控,綜合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等各種手段,為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使全省質量工作邁上新的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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