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4年安全生產考核和消防工作督導考核的通知

《關於開展2014年安全生產考核和消防工作督導考核的通知》是河北省安全監管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3月1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2014年安全生產考核和消防工作督導考核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安委辦傳〔2015〕2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安全監管局
  • 發布日期: 2015年03月12日
檔案全文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有關部門(單位),省直管縣(市)委、縣(市)人民政府: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2014年安全生產考核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14〕72號)精神,按照省領導有關指示要求,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和省消防安全委員會統一組織對11個設區市和定州、辛集市進行安全生產考核,對消防工作進行督導考核;對27個省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安全生產考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時間
2015年1月14日至19日。
二、考核內容
(一)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對各設區市和定州、辛集市,重點按照《2014年度黨委層面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評價實施細則》對黨委層面工作進行考核評價;按照《河北省2014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實施細則(各設區市,定州、辛集市)》對政府進行檢查考核,同時對《河北省2014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辦法》中《各市重點工作考核表》所列內容進行抽查。對省有關部門(單位),重點按照《河北省2014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實施細則(省有關部門、單位)》進行檢查考核,同時對《河北省2014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辦法》中《省有關部門(單位)考核表》重點工作進行抽查。
(二)消防工作督導考核內容: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員會印發的《省政府2014年度消防安全責任狀驗收實施細則》進行督導考核。
三、組織形式和考核方式
(一)組織形式:
1.對各市安全生產考核和消防工作督導考核統一編組,統一行程,確定共同的縣(市、區)和不同的企事業單位進行抽查。
2.對省有關部門(單位)只進行安全生產考核。
(二)考核督導方式:
1.共同聽取各設區市和定州、辛集市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匯報;對照《實施細則》,對各市及抽查的單位進行檢查驗收。每個市抽查3個市有關部門,2個縣,2個鄉鎮;1個區,1個街道(抽查縣(市、區)也要抽查本級相關部門);不同類型的企事業單位不少於6家。
2.聽取省有關部門(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對照《實施細則》,對省有關部門(單位)及抽查的直屬單位或直屬企事業單位進行檢查驗收。
四、有關要求
(一)各考核組要堅持客觀、公正、嚴格的考核原則和發揚“嚴、實、細、真”的工作作風,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抽查單位數量,認真對照考核表和考核實施細則,逐條逐項進行檢查驗收。
(二)考核時間緊,任務重,考核組人員多,既要考核安全生產工作,又要督導考核消防工作。各考核組組長要對本組考核工作全面負責,副組長要積極協助組長做好統籌安排和溝通協調工作,其他成員要按照分工,相互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努力做到考核分工不分家,有條不紊,協調有序進行。
(三)考核組各成員要嚴守紀律,秉公辦事,原則上不再聽取縣(市、區)、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工作匯報,把主要精力放在抽查基層和企事業單位上,重點檢查工作開展落實和任務目標完成情況。考核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八項規定”,輕車簡從,減少陪同,自行解決食宿費用,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禮金、禮物和饋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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