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廳關於開展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2009年度教育工作督導考核省級抽查的通知

抽查分6個組進行,每組4-5名專家,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和省教育廳相關處室負責人任組長,成員從部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市、縣(市、區)教育局抽調,被抽調人員由其所在的市、縣、區教育局負責通知其按時參加省級業務培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教育廳關於開展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2009年度教育工作督導考核省級抽查的通知
  • 文號:皖教督 〈6〉號
  • 有關部門:各市黨委、人民政府等
  • 發布時間:2010年6月4日
簡介,抽查範圍,抽查內容,抽查人員組成,抽查結果評定,有關要求和說明,附屬檔案,抽查時間,抽查培訓,抽查用車,

簡介

各市黨委、人民政府,各市黨委組織部、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教育局: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省教育廳《關於開展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2009年度教育工作督導考核的通知》(皖教督〔2010〕4號)精神,現就省級抽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抽查範圍

省級抽查組到達各市後,在每市隨機抽取1個縣(市、區),全省共抽查17個縣(市、區)。

抽查內容

省級抽查組依據各市對縣(市、區)的覆核結果進行抽查,主要內容為教育事業發展、師資隊伍建設、經費投入與管理、組織與領導等。

抽查人員組成

(二)抽查方式主要是查閱資料、實地考察印證、隨機訪談等。抽查組在每個縣(市、區)實際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少於一個工作日。此次抽查,不開匯報會、不作書面反饋,市和有關縣(市、區)需向抽查組提供書面匯報材料。抽查結束時,抽查組將向市級覆核工作有關負責人口頭反饋抽查結果(省級抽查相關工作安排具體見附屬檔案)。

抽查結果評定

省級抽查工作結束後,省將對全省所有縣(市、區)(含淮南市毛集實驗區和六安市葉集試驗區)的考核材料(含各市上報及省級抽查核實的材料)作進一步審核確認,並根據皖教督〔2010〕4號檔案的規定,擬定各縣(市、區)2009年度教育工作督導考核的最終等次,報請省委組織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省教育廳審定。

有關要求和說明

(一)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人為省級抽查工作的聯絡員,負責協調、落實省級抽查組的具體工作日程。抽查組到達各市的時間由各組提前與相關市的聯絡員聯繫。
(二)抽查組考察走訪學校時,只需安排1-2名熟悉當地學校情況的同志引導。
(三)各市和有關縣(市、區)提供的材料、數據以及現場等必須真實可靠,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將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在全省通報,對相關負責人作嚴肅處理。
(四)省級抽查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各地接待應從簡,不得安排參觀、娛樂等活動,也不得贈送禮金或禮品。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聯繫人:徐歡,電話(傳真):略

附屬檔案

抽查時間

省級抽查工作分兩批進行:
第一批:6月17日至6月22日,對蚌埠宿州淮北淮南阜陽亳州合肥六安安慶蕪湖銅陵池州等12個市進行核查;
第二批:6月23日至6月28日,對滁州、巢湖、馬鞍山、宣城、黃山等5個市進行核查。

抽查培訓

各抽查組成員於6月17日上午到合肥市新世紀商務酒店報到;6月17日下午13:00開始接受業務培訓,培訓結束後參加第一批抽查的成員趕赴目的地,參加第二批抽查的成員返回原單位。6月23日上午,參加第二批抽查的成員,到合肥市新世紀商務酒店報到,下午趕赴目的地。

抽查用車

省級抽查組用車由各接受抽查的市負責,車座位不少於5個。接受第一批第一站抽查的市,請安排車輛於6月17日中午12:00前到合肥市新世紀商務酒店接抽查專家;接受第二批第一站抽查的市,請安排車輛於6月23日中午12:00前到合肥市新世紀商務酒店接抽查組。接受第一批、第二批的第二站和第三站抽查的市,屆時由抽查組提前告知迎接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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