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環保專項資金項目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2月2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環保專項資金項目檢查的通知
- 發布機構: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 發布日期:2012年02月20日
- 發文字號:冀環辦發〔2012〕23號
《關於開展環保專項資金項目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2月20日。
《關於開展環保專項資金項目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2月20日。檔案原文各設區市環保局:為全面了解、掌握中央、省級環保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加強環保專項資金使用的追蹤問效,確保環...
《關於開展中央及省級環保資金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4月01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省直管縣環保局、財政局: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環保資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按照有關規定,決定於2010年4月7日-4月17日,對2008年以來各類環保資金開展專項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第一條 為規範中央農村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支持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管理,確保項目順利實施,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是指為有效解決農村突出環境問題、改善農村環境質量而開展的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綜合性污染治理項目。第三條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的管理和實施,堅持“中央引導、地方推動”,遵循...
要不斷推動專項資金管理機制創新,加強專項資金監管,充分運用信息公開、督促檢查、審計監督、考核驗收等手段,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四、加強頂層設計,不斷完善項目管理基礎工作(一)加強統籌規劃。各地應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認真謀劃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組織編...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環發〔2007〕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財政廳(局),計畫單列市環境保護局、財政局:為規範中央財政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項目(以下簡稱“減排項目”)管理,確保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監測和考核體系建設...
財政部、環保總局將不定期地開展檢查和考核,對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於違反本辦法及有關要求,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的行為,財政部、環保總局將視情況採取通報批評、停止資金安排、取消申報資格等措施予以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條 本辦法由財政...
《山東省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和加強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以下簡稱“環保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級預算管理改革的意見》(魯政發〔2019〕1號)、《中共山東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預算績效...
《關於開展環保專項整治行動聯合督導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31日。檔案全文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為進一步落實省政府辦公廳《河北省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辦字[2004]73號)的要求,推進全省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的深入開展,省環保專項整治...
第十條各級環保、財政部門要建立環保資金項目庫,實行動態更新。環保資金優先支持已納入項目庫且前期準備成熟、能夠發揮實效、短期內能夠形成支出的項目。第十一條創新財政支持方式。積極採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財政貼息等方式,鼓勵運用第三方治理、政府購買服務、PPP、投資基金、融資租賃等模式,放大資金使用效應。第...
第三條 環保科研專項面向國家環保需求,直接為環境管理服務,為環境科技的發展服務。環保科研專項突出環保工作的重點和特點,著重環保工作中急需解決的一些科研問題,並與國家科技計畫支持的項目合理區分層次,與國家科技計畫項目實現有機銜接。環保科研專項下只設項目層次,專項經費使用要避免分散。
(六)國家和省確定的其他環境保護重點項目及重點事項。第四條下列項目不納入專項資金支持範圍:(一)新建工程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項目)。(二)環境影響評價認定對社會或自然環境有明顯不良影響的項目。(三)國家產業政策不支持或明令淘汰、禁止的項目。(四)其他不屬於環保工作內容的項目。...
第六條 項目結轉和結餘資金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發〔2014〕70號檔案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魯政辦發〔2015〕11號)及其他有關結轉結餘資金管理規定進行處理。第七條 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等部門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建立省、市、縣各級績效評價工作機制。績效評價內容...
對沒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地方,省政府有關部門停止審批新的工業項目,停止審批新的工業用地。 四、明確職責,切實加強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 做好環境保護四個專項治理工作,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小造紙、小火電、小水泥的清理和污水處理廠建設營運工作...
市環保局要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本通知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大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市政府將成立專項督查組,每半年對各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相關部門此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六、本檔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附屬檔案:1.成都市格線化環境監管實施方案(試行)...
(六)加強項目實施及資金申報工作。 1. 認真組織實施中央農村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按照中央、省、市、縣要求,勝天鎮要加強組織領導,抓緊推進工程進度,確保資金使用安全,工程質量優良,按時完成任務。 2. 做好市級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按照《宜賓市市級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專項...
(二)負責審定區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資助政策已明確資助標準、補助金額或比例,及年度收支計畫已明確安排的項目。 (三)負責審定區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資助政策未明確資助標準、補助金額或比例,且單項金額在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項目。 (四)負責審議區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資助政策...
生態示範創建與生態農業建設;負責提出農村和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計畫和項目審查工作;貫徹執行農村和農業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指導、協調、監督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農村污染防治規劃;按規定參與或負責縣管農村和生態保護類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管管理、試生產檢查、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組織協調農村...
“以獎促治”資金由縣級人民政府申請,經市(地)級環境保護、財政部門審核,省級環境保護、財政部門審查匯總後,聯合報送環境保護部和財政部。環境保護部會同財政部組織審查。已有投資渠道的農村環境治理項目,按現行工作程式進行。(二)資金管理。“以獎促治”資金是財...
(四)開展環境保護項目和活動收益;(五)中國政府的撥款和其它資助;(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三條: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第三十四條: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畫。重大捐贈活動應當報...
1.積極會同當地財政部門,在安排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或者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時,對投保企業污染防治項目予以傾斜。2.將投保企業投保信息及時通報銀行業金融機構,推動金融機構綜合考慮投保企業的信貸風險評估、成本補償和政府扶持政策等因素,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優先給予信貸支持。(三)健全政策法規 地方環保部門、...
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水體、大氣、土壤、噪音、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結合全市實際健全完善細化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污染源排污情況、建設項目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環境稽查,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調查並依法實施處罰...
省財政廳要積極落實污染減排重點項目資金,切實加強環保專項資金的管理。省環保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污染減排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核查驗收。省物價局要進一步完善污水處理費收費政策,加強徵收監管。各級行政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污染減排的監督檢查,對因工作不力未能按期完成污染減排任務,或在污染減排工作中弄虛...
關於印發《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的通知 關於加強報廢汽車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調整生皮加工貿易企業名單及生皮進口量的通知 關於出口加工區邊角料、廢品、殘次品出區處理問題的通知 關於深入開展2009年全國建材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關於印發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三、環境保護部令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關於強化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會議精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監管的通知》(川辦發〔...
承擔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資金項目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本部門參與分配的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綠色採購、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生態環保產業發展和生態保護補償。(十一)行政審批科(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科)。牽頭協調...
第十八條 排污費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列入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進行管理,主要用於下列項目的撥款補助或者貸款貼息:(一)重點污染源防治;(二)區域性污染防治;(三)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的開發、示範和套用;(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項目。具體使用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徵求其他有關...
環境保護部地區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和省級環境保護部門負責環境保護部審批的核設施、核技術利用和鈾礦冶建設項目的事中事後監督管理。10.《關於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環規財函〔2017〕172號)(三)責任界定。排污單位承擔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可依法委託第三方開展治理服務,依據與第三方治理單位簽訂的環境...
第八條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受其委託的環保機構在排污費徵收中,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收繳,不得擅自設立排污收費項目和改變收費範圍,不得隨意批准減繳、免繳、緩繳排污費。第九條 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或者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排污費的,可以依照《關於減免及緩繳排污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政部...
(六)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依照許可權負責建設項目環保審批驗收工作,對建設項目實施“三同時”管理;負責老污染源治理和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工作,組織對環境保護設施的竣工驗收。(七)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負責污染源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工作。(八)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環境統計、環境信息工作;負責發布...
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技術評估;負責環境風險評價報告技術評估;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技術評估;負責環境污染治理、生態修復設計方案技術評估;負責專項資金補助申請報告技術評估;負責環保業務資質登記管理;負責清潔生產審核報告及驗收報告的專家評審工作;參與環境保護對外技術交流與合作具體工作;受委託開展其他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