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水利安全生產督導檢查的通知

《關於開展水利安全生產督導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水利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水利安全生產督導檢查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水安[2009]3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水利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3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擴權縣水務(水利)局,廳直各單位,廳機關有關處室及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和水利部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做好全國“兩會”期間的水利安全生產工作,根據國務院安委辦《關於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檢查的通知》(安委辦[2009]3號)和省安委會《關於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的通知》(冀安委[2009]2號)精神,結合全省水利實際,決定從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省水利系統開展一次安全生產督導檢查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導檢查的目標
通過開展水利安全生產督導檢查,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政策措施以及國家“安全生產年”和全省“安全生產攻堅年”各項工作部署,促進全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加大隱患排查整治力度,深化水利安全專項整治,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有效防範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為確保全國“兩會”順利召開和促進全省水利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督導檢查的形式
此次督導檢查,在廳安委會的綜合指導與協調下,採取各單位自查與廳檢查組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自查由各單位組織實施,在制定本轄區、本單位督導檢查方案的基礎上,對職責範圍內的水利安全生產工作全方位開展督導檢查。同時,廳安委會將組成檢查組對全省水利系統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重點抽查。
三、督導檢查的範圍
本次督導檢查的範圍主要是:水利工程建設、水利工程運行、防汛抗旱、農村水電、河道采砂、水文測驗、勘測設計、水利科學試驗、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水庫旅遊、飲水安全、消防安全、車輛交通和後勤保障等領域的安全生產情況。
四、督導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貫徹落實國務院、水利部和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情況;制定並實施全國“安全生產年”和全省“安全生產攻堅年”活動方案情況;確保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工作措施落實情況。
(二)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監督體制機制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計畫的制定落實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以及安全生產事故報告、查處和責任追究等情況。
(三)在建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施工方案、安全方案的建立落實情況;生產施工單位和工程分包轉包單位資質審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以及安全生產“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和重大機械設備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使用和維修保養情況;地下工程開挖過程中對圍岩變化、有毒有害氣體的監測監控以及施工作業現場“三違”現象的治理等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清這次督導檢查行動的重要意義,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把這次督導檢查作為減少隱患、防範事故的重要舉措,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任務,認真組織實施。要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建立健全督查機制,各級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認真履行職責,深入一線開展督查,全面排查和整治事故隱患,確保督查行動進展順利、取得實效。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單位要根據廳安委會通知要求,緊密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研究謀劃安全生產督導檢查方案,明確重點範圍,細化督查內容,提出工作要求,切實採取有效措施,抓好督導檢查方案的貫徹實施。同時,要督促所屬基層單位認真制定隱患排查整治方案,紮實有效地開展自查整治工作,有效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徹底消除隱患。要採取明查與暗訪、抽查與普查、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方式,對隱患突出、安全形勢嚴峻的單位和部位實施重點督查。對督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跟蹤督導,抓好落實,確保隱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後患。
(四)嚴格應急值守。全國“兩會”期間,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安全保衛和應急值守工作,嚴格落實領導幹部24小時值、帶班制度,及時掌握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做到堅守崗位,信息暢通。要認真堅持信息報送制度,一旦發生事故和出現緊急情況,要妥善處置,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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