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安全生產督查專項行動的通知

《關於開展安全生產督查專項行動的通知》是河北省氣象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安全生產督查專項行動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氣發〔2008〕69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氣象局
  • 發布日期:2009年05月26日
檔案全文
各市氣象局,各直屬單位,各內設機構:
為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全省氣象事業穩定發展,根據中國氣象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氣發〔2008〕159號)、《關於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通知》(氣發〔2008〕171號)和河北省政府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省氣象局決定自5月至7月底在全省氣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督查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進一步促進黨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隱患治理年”各項工作部署的落實,促進全省氣象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建立健全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制度,加強事故預警、預防、應急救援、氣象保障服務工作,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全省氣象部門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為河北氣象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穩定和諧環境。
二、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行動由河北省氣象局辦公室綜合指導、協調,各市氣象局、各直屬單位、各內設機構組織實施,採取本單位自查與上級部門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單位要按照河北省氣象局《關於全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冀氣發〔2008〕65號)要求,全面深入地開展好自查,確定督查重點,組織綜合督查和專項督查。
三、督查內容及責任分工
(一)綜合督查的主要內容及責任分工
1.各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的發展政策、法律法規,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監督體制機制,制訂安全生產規劃,加大安全投入,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情況;
2.深入落實2008年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各項工作要求,開展隱患排查、登記、整改、監控情況,特別是重大隱患公告公示、跟蹤治理、逐項整改銷等情況;
3.氣象應急管理、預防氣象災害和氣象災害預報預警服務工作的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
4.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瞞報事故等情況。
(以上四項工作的督查由省局辦公室牽頭,各市氣象局、各直屬單位、各內設機構承辦)
(二)專項督查的主要內容及責任分工
全省氣象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主要任務是在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大型設備運行、信息網路安全、雷電防護、施放氣球、制氫用氫、治安、保密、氣象檔案、安全用電、消防、交通等方面明確責任,建立完善並嚴格執行有關制度,落實安保措施,確保不出現重大問題。
1.切實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安全管理。認真落實中國氣象局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管理規定和我省人工影響天氣安全責任制規定,制定和落實重大事故應急預案;運輸火箭彈、炮彈必須在當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爆炸物品運輸證”,彈藥運輸車不得混裝其他物品及搭載無關人員,應有專人押運,並限速行駛,運輸過程中要對運輸彈藥進行嚴密監視;火箭彈、炮彈的專用庫房和作業工具實行24小時值班看守制度;嚴格執行作業空域申請制度,沒有得到空域管制部門的批准,嚴禁實施作業。作業人員嚴格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作業方向要避開工礦企業、城鎮和村莊等人口稠密區,杜絕使用過期火箭彈和炮彈,嚴禁無關人員在作業現場圍觀。(此項工作由省人影辦牽頭,各市氣象局承辦)
2.切實加強大型氣象專用設備的安全管理。認真落實各種大型設備的防偷盜、防破壞措施,對供電、防雷、消防等配套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杜絕隱患。各雷達站在汛期及奧運保障期間要聘請專職保全人員晝夜值班,確保全全。(此項工作由省局監網處牽頭,各市氣象局、省氣象裝備中心承辦)
3.切實加強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對軟體、硬體、後備電源進行全面檢查,查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落實關鍵設備、軟體的備份;對網路中所有的計算機安裝防病毒軟體,並定期升級,在網際網路出口和省市廣域網接口安裝防火牆,落實防禦措施;嚴禁在網路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碟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消毒;各伺服器的用戶名和密碼僅限相關人員掌握,不得向無關人員或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主管領導和網路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設備。(此項工作由省局監網處牽頭,各市氣象局、省局辦公室、省氣象台承辦)
4.切實落實防雷安全責任制,認真組織做好本地區防雷安全隱患治理工作。要重點開展對易燃易爆場所、高層建築、電力設施、通訊設施、計算機信息系統、人口聚集場所,農村以及其它易遭雷擊的建築物和設施的防雷隱患排查工作。對發現的防雷隱患,及時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做好防雷裝置檢測、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認定,加強對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有效地防範和遏制重大防雷安全隱患事故發生。各地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增強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妥善高效處置雷電災情。(此項工作由省局法規處牽頭,省防雷中心、各市氣象局承辦)
5.切實加強施放氣球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審批程式,加強施放活動審批工作,落實各項管理措施。要加大執法監督巡查力度,重點檢查施放氣球作業人員值守情況、安全作業情況,確保作業安全。要保持與軍民航等部門通報渠道和快速反應機制,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此項工作由省局法規處牽頭,各市氣象局承辦)
6.切實加強制氫用氫安全管理。嚴格執行《水電解制氫設備操作規程》和《氣象業務氫氣作業安全技術規範》等有關安全工作的規定。汛期及奧運保障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看守制度,嚴禁非涉氫人員進入制氫作業現場。(此項工作由省局監網處牽頭,有關市氣象局承辦)
7.切實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增強部門治安意識,按有關部門要求抓好辦公區和家屬區的治安工作。辦公區和家屬區門口要設定值班室和值班人員,建立並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外來人員出入登記制度;對重要工作部位和易盜部位安裝防盜裝置;嚴格對內部招待所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對於證件不全、來歷不明的可疑人員一律拒絕入住、出租。(此項工作由省局辦公室牽頭,省局後勤中心、各市氣象局承辦)
8.切實加強保密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嚴格執行保密工作制度;嚴禁涉密計算機與外網建立物理連線;通過網路對外發布信息,必須經領導審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行發布。(此項工作由省局保密委員會牽頭,各內設機構、各直屬單位、各市氣象局承辦)
9.切實加強檔案的安全管理。按照《檔案法》和中國氣象局、省檔案局相關要求認真抓好落實,要有健全的檔案工作制度,檔案庫房、機要室嚴禁菸火,並配備相應的設施,確保不丟失毀壞永久性保存的氣象原始記錄資料、公文等。(此項工作由省局減災處牽頭,各內設機構、各直屬單位、各市氣象局承辦)
10.切實加強用電、消防、交通的安全管理。用電要符合電業部門安全技術要求,對重要設備、用電量大的設備要經常檢查維護,確保全全運轉。對負荷不能滿足需求的線路、開關等要及時改造或更換。建立和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把消防設備配齊、配足,對過期、失效的消防設備要及時更換。要加強對駕駛員安全行車的教育和交通法規規章的學習,嚴禁酒後開車、疲勞駕駛和開快車,嚴禁非指定司機駕駛單位車輛,嚴禁將公車借與他人駕駛。各市氣象局要加強對所屬縣氣象局的車輛管理,儘可能有專職駕駛員,確需其他人員兼職駕駛的,要經市氣象局主要負責人書面批准。處級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公務活動中不得自行駕駛汽車,其他處級領導幹部在公務活動中確需自行駕駛汽車的,須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書面批准。(此項工作由省局辦公室牽頭,各市氣象局、各直屬單位、各內設機構承辦)
四、具體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狠抓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省氣象局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省氣象部門安全生產督查工作的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國氣象局黨組和省政府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加強領導,切實履行職責,克服麻痹思想,把安全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來抓。要逐級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嚴格落實責任制,及時掌握本單位的安全穩定動態,制訂嚴密的防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尤其是要把防止人員傷亡事故放在突出位置。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責任追究查處,對因管理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推諉扯皮、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二)抓好應急預案落實,全力做好應急氣象服務。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加強各級各類應急預案之間的相互銜接,特別是要做好各安全生產重點單位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的發布和接收工作,增加對這些單位的信息發布渠道,改善接收條件,做到災害性預警信息的及時發布。聯合有關部門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河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綜合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的建設進度,為安全應急事件的處理提供信息服務基礎,提高社會公眾防災減災和正確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能力。
(三)深入排查治理隱患,確保防範於未然。各單位要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把這次安全生產督查行動作為減少隱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舉措,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加強督促檢查;分管領導要切實履行職責,親自深入一線開展督查。各單位要在開展自查工作的同時,及時總結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督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責令立即整改;不能現場整改的,要提出防範措施,落實整改資金,明確整改期限和責任人,制訂應急預案;嚴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責令停產整改。各單位要將督查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報告上級領導部門,並做好整改情況的跟蹤督導。
(四)明確重點,消除隱患。要對事故率較高的領域進行重點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後患;要進一步強化各類危險物品的管理和設備設施的維護,特別要加強對人工影響天氣使用的裝備、彈藥、制氫儲氫設備設施和各類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危險化學品等物品的監管力度,建立健全相關的制度和應急處置預案,定期檢查,落實責任,確保存放和使用安全,確保設備設施狀態良好。對存在或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徹底予以整改,確保國家財產和廣大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
(五)加強宣傳教育。要進一步加大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以“治理隱患、防範事故”為主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通過各種形式教育廣大幹部職工提高法制和安全意識,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各單位要及時將安全生產督查行動工作進展情況報省氣象局辦公室,並務於7月31日前提交督查行動工作總結。省氣象局將根據進展通報情況。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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