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汛期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刻吸取事故災害教訓進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川辦函〔2016〕103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就開展汛期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二、主要內容,三、職責分工,四、方法步驟,五、工作要求,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和省、市領導關於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市委常委會和市政府常務會關於防汛減災工作安排部署以及全市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緊急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深刻吸取事故災害教訓,保持清醒認識和高度警覺,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堅決克服麻痹僥倖思想和疲勞厭戰情緒,立足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做到把困難考慮得更嚴峻、把應對措施準備得更充分,對汛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再強調、再安排、再檢查和再落實,確保全市安全生產總體平穩。

二、主要內容

(一)集中組織開展汛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和安全整治專項行動
各級各部門要立即開展汛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和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制定完善更具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切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作出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用設施設備等決定;對拒不整改安全隱患、有發生事故現實危險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堅決依法採取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政強制措施,做到從嚴查處、整治到位。
(二)著力抓好重點行業領域汛期安全生產工作
1.水上運輸:要立即組織開展水上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檢查行動和渡口渡船專項整治。持續整治水上交通突出問題,重點治理危險貨物運輸船舶、客渡船、旅遊船、涉砂船舶、漁業船舶、餐飲娛樂船、漂流船艇筏以及自用船舶等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決執行“六不發航”規定,持續開展“救生衣行動”,嚴格落實警戒水位減載、客渡船簽單發航、汛情傳遞、水利水電工程蓄放水預警等汛期水上安全制度。全面檢查客運碼頭、渡口和船舶的安全設施設備配備、視頻監控識別系統使用和規章制度落實等情況,廣泛開展應對惡劣天氣的安全警示教育,嚴厲打擊水上非法違法運營行為。
2.道路運輸:要結合“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立即組織開展客運車輛特別是旅遊包車安全隱患專項整治。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對客運車輛駕駛人的安全教育培訓,提升駕駛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完善車輛源頭管理措施,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嚴把出站、出城、上高速、過境“四關”,對臥鋪客車、長途客車、旅遊包車、校車做到逢車必查。切實加強交通隱患防治,加大汛期巡查監控力度,發現重大險情要採取果斷措施進行交通疏導管制。
3.旅遊:要集中開展旅遊行業夏秋旅遊旺季安全整治,突出旅遊車輛、旅遊景區(點)遊樂設施、旅遊社團隊線路、星級飯店、星級農家樂、旅遊集散地、旅遊道路交通等重要部位和環節隱患排查,嚴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4.學校:要針對暑期放假和秋季開學時段,加強應急演練,做好危房改造、防溺水、易燃易爆物品和消防、校車安全等工作,確保學校正常辦學秩序和安全穩定。
5.公眾聚集場所:針對暑假等節假日期間群體性出行、遊樂、聚會和商貿活動集中增多的特點,各級政府應首要承擔“屬地監管”職責,督促有關政府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嚴把體育競技、文藝演出、商貿會展等大型公眾聚集活動的“審批關”,增加一線檢查執勤頻次,採取有效管控措施,強化公共安全管理,嚴防沉船溺水、擁擠踩踏、火災、車禍等事故發生。
6.煤礦和非煤礦山:要加強水害和瓦斯等隱患的排查治理,對存在突(潰)水和突(潰)泥危險的礦井,要立即停產撤人。尾礦庫特別是“頭頂庫”、病險庫等要防止潰壩漫壩事故發生。
7.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要集中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加快推進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治,實施危化品儲存場所安全專項整治。煙花爆竹企業要嚴格執行高溫、雷雨天氣停產的規定。
同時,要在建築施工領域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對存在地質災害和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要採取提前防範或堅決撤離等措施,繼續開展市政公用設施、老舊房屋及風景名勝區的隱患整治;要加強水電站庫區上下游之間的協調溝通,提前預警預報泄洪放水作業;要組織開展電梯安全監管攻堅戰,對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及大型遊樂設施等進行專項檢查;要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易燃易爆場所開展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繼續加強冶金工貿、涉爆粉塵和有限空間作業等行業領域和環節的安全工作。其他行業領域和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分別做好防汛度汛工作。

三、職責分工

市級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結合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實際,分別組織開展汛期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
煤礦與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由市安監局牽頭組織實施,道路交通、消防、民爆物品由市公安局牽頭組織實施,建築施工由市規劃建設和住房局牽頭組織實施,特種設備由市質監局牽頭組織實施,水上交通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實施,農業機械、漁業船舶由市農業局牽頭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組織實施,商貿流通企業由市商務局牽頭組織實施,在建重點工程由市重點辦牽頭組織實施,電力行業由國網廣元供電公司牽頭組織實施,市屬及以上重點企業由市國資委牽頭組織實施。

四、方法步驟

堅持屬地為主與行業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政府督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從即日起至9月3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7月中下旬)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實際情況,迅速動員部署,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治理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並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上報當地安監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對近兩年因非法違規行為被處罰處理過的企業進行重點排查,並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檔立案,督促整改。
(二)全面檢查、集中整治階段(8月)
各級政府要在第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組織各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始終保持安全監管的高壓態勢。各有關部門要針對本行業領域特點,對重點地區、重點環節和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檢查,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督促指導,推動本行業領域安全檢查工作取得實效。要及時發現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堵塞漏洞,切實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三)重點督查、鞏固提高階段(9月)
各級各關部門對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和安全整治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總結匯總,於9月30日前將情況書面報送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市政府將適時對各地各部門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紮實做好地方換屆選舉期間安全工作
針對當前各地正處於黨委、政府換屆的關鍵時期,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工作要求,建立一一對應的任務鏈、責任鏈,切實將責任落實到安全生產各個方面,把換屆選舉期間的防汛度汛相關安全工作落實到一線、任務分解到現場,堅決防止因換屆選舉導致安全監管工作出現斷檔和盲區。
(二)嚴格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
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對汛期各項專項工作的督查力度,從即日起用1個月時間,由主要領導帶隊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汛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面督促檢查。要按照“失職追責”要求,強化效能問責,對僅停留在傳達會議檔案精神而沒有實際開展檢查督查工作,以及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處置失當等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要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及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依法追究事故責任者責任,杜絕出現失之於軟、失之於寬的現象。
(三)健全汛期預警信息共享機制
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協調溝通,建立完善汛期汛情、災情預測預報和信息共享機制。要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帶班、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汛期值班值守。要主動加強與氣象、防汛等部門的聯繫,通過電視、應急廣播、手機簡訊、微信、微博等媒體渠道,及時發布通報氣象和水文信息。各級政府要採取必要措施,確保轄區重大天氣和汛情預警信息快速有效地傳達到政府及其部門的有關責任人和生產經營單位的一線員工。
(四)落實主動應對防範措施
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強化應對措施,確保各類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戰備狀態。要堅持“主動避讓、提前避讓、預防避讓”工作原則,落實橙色及以上預警天氣室外工作有序避讓、極端天氣下景區危險地帶撤人及禁入、纜車停駛、停航封渡、調整或停運道路客運等應急防範措施,做到反應靈敏、處置果斷、保障有力、救援有效,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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