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城市橋樑工程質量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城市橋樑工程質量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8月1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關於開展城市橋樑工程質量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展城市橋樑工程質量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質〔2011〕466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1年08月18日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管局(公用局),華北石油管理局:
近來,我國橋樑事故頻發,給人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為切實做好城市橋樑施工質量管理,落實各方質量責任,確保運行安全,決定開展全省城市橋樑工程質量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
所有在建和已投入使用的城市橋樑工程。
二、檢查主要內容
(一)在建橋樑工程
重點對工程建設程式,施工圖紙審查,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責任單位資質,施工工藝,樁基承載力、主要混凝土構件強度、橋面防水、支座系統、伸縮縫、護欄等實體質量,施工技術資料等進行檢查。
(二)既有橋樑
重點對管理單位建立健全定期檢測、養護維修、應急預案、技術檔案等情況,橋面、護欄、橋跨結構、橋墩橋台、支座系統、排水防水系統等完好情況,限載措施等進行檢查。
三、檢查程式
對在建橋樑工程按正常監管方式進行檢查;對既有橋樑採取查閱資料、外觀檢查等方式進行檢查,對主要結構部位破損嚴重的、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要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和監測,並出具評估報告;原設計單位根據評估報告,提出處理方案。
四、檢查時間
8月1日至25日。其中,8月1日至10日,既有橋樑的管理單位、在建橋樑工程各責任主體開展自查自糾;8月11日至25日,各級建設主管部門組織開展檢查。各地務必於8月31日前將檢查情況以文字報告形式上報我廳。省廳將隨機對檢查工作進行督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將本次檢查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要成立專門的檢查小組,抽調骨幹力量,制訂檢查工作措施,對在建和既有城市橋樑工程開展全面檢查,不走過場、不留死角,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二)狠抓責任落實。各地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檢查責任,對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要落實整改責任單位、措施和時限。權屬不明的,要主動摸清情況,提請當地政府明確管養責任。
(三)確保質量安全。各地各部門要把在建橋樑工程的質量監管、既有城市橋樑的使用安全放在首位,以此次檢查工作為契機,切實加強城市橋樑的質量安全監管。要通過檢查,進一步明確管養責任和要求,探索建立和完善“一橋一檔”信息系統,切實保障城市橋樑質量安全。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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