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城建領域建設項目抽查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城建領域建設項目抽查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12月0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城建領域建設項目抽查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傳真〔2014〕67號
  • 發布日期:2014年12月03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辛集市、定州市人民政府:
為做好中央巡視組對我省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著力解決城建領域突出問題,按照省委《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方案》(冀字[2014]40號)、省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項整改小組第二次會議要求,近期省廳將派出檢查組對各市城建領域建設項目整改情況進行抽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組織安排
(一)檢查時間。12月8日至12月15日。
(二)檢查範圍。1、2011年以來(包括2011年)所有開工的房地產開發項目;2、2011年以來(包括2011年)所有政府投資的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項目(道路橋樑,園林綠化, 集中供水、供氣、供熱,垃圾污水處理等)。
(三)組織方式。檢查組進行抽查。每組由廳領導帶隊,受檢項目由檢查組確定。各檢查組的具體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檢查內容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
1、規劃環節:(1)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2)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對應的建築面積;(4)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5)政府及規劃主管部門是否違反規定調整土地用途;(6)政府及規劃主管部門是否違反規定調整容積率。
2、招投標環節:(1)是否存在依法必須進行招標而不招標問題;(2)是否存在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虛假招標問題。
3、開工環節:(1)是否取得施工許可證;(2)施工許可證所對應的建築面積;(3)開工時間。
4、銷售環節:(1)是否取得預售許可證;(2)預售許可證所對應的建築面積。
5、其他:(1)是否存在領導介紹、干預、插手、影響項目的問題;(2)其他問題。
(二)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項目
1、開工時間;
2、竣工時間;
3、是否存在依法必須進行招標而不招標問題;
4、是否存在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虛假招標問題;
5、是否存在領導介紹、干預、插手、影響項目的問題;
6、其他問題。
三、有關要求
(一)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責任大,各市政府要實行責任制,涉及到的部門領導都要簽字負責,並承諾“如存在瞞報、漏報,一經查實,承擔主體責任”。嚴肅工作紀律,對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將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二)此次檢查涉及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多部門,各市政府主要領導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組織相關部門,按要求完成工作。
(三)檢查以現場檢查、資料查閱、座談為主。檢查完成後,由檢查組集中和市政府交換意見。
(四)各市要對照檢查內容,準備有關卷宗資料、管理台賬等;要如實填寫《城建領域建設項目問題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和《全省房地產開發項目情況調查表》、《全省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情況調查表》(以下統稱《調查表》)。《匯總表》和《調查表》須由市長簽字,加蓋市政府公章,並於12月9日前將《匯總表》和《調查表》紙質材料交至駐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監察專員辦公室,同時,電子版發至信箱。
(五)各市要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安排檢查事宜,確保檢查活動廉潔、高效。
(六)各市明確工作聯繫人,並於12月5日前報駐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察專員辦公室。聯繫人及電話:馬博(傳真)。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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