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全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首季執法檢查的通知

《關於開展全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首季執法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3月0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全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首季執法檢查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2年03月09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文字號:冀建安〔2012〕108號
檔案原文
關於開展全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首季執法檢查的通知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華北石油管理局:
為確保春節復工和全國“兩會”期間我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河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開展安全生產首季集中執法的通知》(冀安委傳【2012】3號)要求,決定在全省建設工程領域開展首季執法檢查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法檢查時間
2012年2月下旬至2012年3月底。
二、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施工現場節後復工前未進行安全生產自查的;
(二)施工企業及分包單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安全生產許可證失效未辦理延期手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
(三)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
(四)建築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或無證上崗的;
(五)建築起重機械未辦理相關手續或帶病作業的;
(六)對施工現場發現的安全隱患逾期未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
(七)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實情況,現場安全防護、法律法規規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特別是涉及到建築起重機械、腳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制定、專家論證及落實執行情況。
三、執法檢查方式
各市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安排部署和組織本轄區建築工程首季執法檢查活動。各市、縣、(區、市)要對在建項目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徹底進行整改。各地要建立首季執法檢查工作檔案和台帳,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依法採取責令整改、經濟處罰、停業整頓,直至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處罰,確保施工安全。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對各市首季執法檢查的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和抽查,並對省管項目全面檢查。
四、有關要求
(一)今年是我省第四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年”,首季執法檢查是全年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又值節後復工施工高峰期、全國“兩會”召開的特殊時期,各級住建部門要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要針對轄區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關鍵環節和薄弱問題,大力開展執法檢查,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建築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各責任主體制定相應措施進行整改;對發現的事故隱患要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下發停工整改通知書,責令停工整改,要按照要求對責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施工現場進行複查,整改完畢經複查後方可施工。
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和處理。情節嚴重的,對其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暫扣,並收回相關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三)各市建設主管部門於2012年4月3日前將首季執法檢查總結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監辦。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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