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城市橋樑下部空間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城市橋樑下部空間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9月2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城市橋樑下部空間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城〔2011〕565號
  • 發布日期:2011年09月23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
近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城市既有橋樑安全運行工作進行了抽查,我省受檢橋樑的結構和運行總體狀況良好,但是發現橋樑下部空間管理工作不到位,各類廣告、占道市場、橋下構築物等隨意設定,影響了橋樑的正常檢測和維護工作,對橋樑安全運行造成極大威脅,同時也嚴重影響了市容市貌。為加強橋樑下部空間管理工作,確保橋樑設施安全運行及城市容貌整潔,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一管理,嚴格審批,加強橋下空間管理工作
城市橋樑下部空間是指橋樑垂直投影範圍內的空間。根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城市橋樑作為城市道路的組成部分,其管理(包括下部空間的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是城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各市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凡占用城市橋樑下部空間的,與占用城市道路履行相同的審批程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橋樑下部空間的用途,隨意搭建各類建築物和設定廣告牌匾等。經批准設定的各類臨時設施,要與橋台、橋墩和橋底面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得妨礙橋樑的維修養護和安全檢測工作。臨時設施設定完成後,要經主管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二、統一規劃,合理利用,發揮橋下空間使用功能
各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編制城市橋樑下部空間利用專項規劃,根據城市橋樑周邊的城市功能規劃、土地利用情況以及實際需求,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環境效益,按照綠化類、城市管理類、休閒消遣類和停車場類等功能對橋樑下部空間進行統一規劃,合理利用。規劃時要充分考慮橋樑及其附屬設施的運行和養護維修的需要,留足安全間距和檢測空間,確保橋樑的安全穩定運行。城市橋樑下部空間利用專項規劃經批准後,各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專項規劃,對橋樑下部空間的臨時占用進行審批。
三、及時維護,加強監管,保證城市橋樑安全運行
城市橋樑是城市道路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到城市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各市要充分認識加強城市橋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城市橋樑的維護管理機制,指定專門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橋樑的日常巡檢、維修養護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及時掌握橋樑運行狀況,確保城市橋樑安全運行。同時,各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橋樑下部空間的日常監管,對未經審批設定的各類設施進行清理,特別是對妨礙橋樑結構養護、安全檢測和維修工作及有礙觀瞻的臨時設施,應立即無條件予以拆除,確保橋樑的安全穩定運行。各市對城市橋樑下部空間的清理工作,於2011年10月15日前完成,並將清理結果報省廳城市建設處,省廳將組織人員進行核查。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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