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城市橋樑管理辦法》是長春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城市橋樑管理辦法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長春市城市橋樑管理辦法》是長春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長春市城市橋樑管理辦法》是長春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長春市城市橋樑管理辦法(《長春市城市橋樑管理辦法》業經2013年12月26日市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通過 2013年12月26日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52號發布 ...
《長春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長春市政設施的保護和管理,充分發揮其使用功能,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長春市實際,制定的條例。2021年9月28日,經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長春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條例修正 2010...
長春市道路和管線工程規劃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道路和管線工程的規劃管理,科學合理地利用城市空間,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吉林省城市規劃條例》和《長春市城市規劃管理若干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道路包括城市規劃區域內除村屯道路以外的已...
第五條 長春市城市建設委員會和縣(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是本級人民政府城市道路和排水設施的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有關城市道路和排水設施管理的法律、法規;(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道路和排水設施專業規劃,制定建設、養護、維修年度計畫;(三)...
長春市自由大橋惠工路立交橋徵收過橋費管理辦法 (1987年9月18日長府〔1987〕185號)第一條為償還修建自由大橋、惠工路立交橋的貸款和借款,並做到“以費養橋”,特制定徵收過橋費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由市城建局會同市公安局組織實施,並成立大橋收費管理處,負責過橋費徵收的日常工作。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
長春市城市管理條例於2019年12月27日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20年3月24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公共服務水平,創建安全、文明、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1.將第四條第二款修改為:“發改、財政、規劃和自然資源、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信、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城市管理、科技、稅務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發展套用新型牆體材料的相關管理工作。”2.刪去第十二條。(二十四)《長春市城市橋樑管理辦法》1.將第三條第三款修改為:“市規劃和自然資源、...
城市橋樑檢測和養護維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橋樑的檢測和養護維修管理,確保城市橋樑的完好、安全和通暢,充分發揮城市橋樑的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橋樑,是指城市範圍內連線或者跨越城市道路的,供...
《長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管理辦法》業經2011年5月12日市政府第3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建築、...
《長春市建(構)築物拆除工程施工管理辦法》是長春市政府意在為了加強建(構)築物拆除工程施工管理,規範拆除市場秩序,提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市實際制定本辦法。政府令 第28號 《長春市建(構)築物拆除工程施工管理辦法》業經2011年8月30日市...
第四十五條 對違反本條例的行政處罰,由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執行。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的辦法和標準,由長春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四十六條 對單位和個人罰款,應當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行政事業性罰款收據。罰款收入,一律上繳同級財政,並實行財政專戶存儲,用於城市環境衛生事業。第四十七條 當事人對行政...
第八條城市規劃的審批許可權:長春市的總體規劃由省人民政府審查,報國務院批准;其他市的總體規劃由市、州人民政府或地區行政公署審查,報省人民政府批准;鎮和獨立工礦區的總體規劃由縣(市)人民政府審查,市、州人民政府或地區行政公署批准,報省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廳備案。各級人民政府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在上報審批前...
(九)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規劃的實施進行檢查、監督,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十)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有關城市規劃方面的行政複議工作。第八條 長春市城區人民政府城市規划行政管理部門在市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指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有關城市規劃管理工作。長春市郊區人民政府城市規划行政管理部門,按照長春市城市建設...
第五十四條 本條例自2004年1月15日起施行。2002年4月20日修改施行的《長春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同時廢止。修訂的條例 長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責任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四章 環境衛生管理 第五章 環境衛生設施管理 第六章 其他規定 第七章 ...
長春市城市清除冰雪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及時清除長春市市區內的冰雪,確保城市道路安全、暢通和整潔,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區內道路、橋樑和廣場等處冰雪的清除和管理。第三條 凡駐在本市市區內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個體業戶和居民(...
第二條 凡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的,均須按本辦法的規定辦理規劃審批手續。第三條 城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審批工作,除道路、橋樑、鐵路、地下管線、地上桿線等市政工程建設規劃設計條件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審批程式辦理外,其他均按下列程式進行:一、確定建設用地位置,核發建設用地(位置)規劃許可證;二、審定設計...
《長春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是為了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規範海綿城市建設管理,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提高城市發展質量,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長春市實際制定的條例。由長春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於2023年6月14日發布草案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意見徵求期至2023年7月14日前。條例頒布 長春市第...
長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是長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長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是李長城 。主要職責 ( 一 )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建設事業、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標準、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 ) 負責全市規劃和自然資源、住房、水務、城市...
第二十一條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場地開設集貿市場、擺攤經營的,應當經有關部門批准,具體管理辦法由市(州)、縣(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兩側和園林綠地挖掘、取土、耕種。第二十三條在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利用條幅、旗幟、充氣裝置、實物造型等載體設定宣傳品...
《清遠市城市橋樑管理辦法》已經八屆第22次清遠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6月8日印發,本辦法自2023年7月10日起正式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城市橋樑的養護管理工作,保障城市橋樑安全運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橋樑...
本條例所稱城市橋樑是指市區內城市道路上的跨越水域或者陸域供車輛、行人通行的跨江河橋、立交橋、高架橋、人行天橋等建(構)築物,鐵路橋、地下通道除外。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是城市橋樑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其所屬的城市橋樑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市城市橋樑的安全管理工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