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依法治市的決議

關於開展依法治市的決議

1997年10月22日西寧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務會第4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依法治市的決議
  • 頒布單位:西寧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7.10.22
  • 實施時間:1997.10.22
西寧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於《西寧市1997年-2000年依法治市規劃(草案)》,決定予以批准。會議肯定了市人民政府開展依法治市以來所做的工作。會議認為,實行依法治市,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方針的重要步驟,是我市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客觀要求,是加強我市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根本保障,是推進我市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全面進步的內在要求,是維護我市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因此,要認真研究部署,精心組織實施。根據市十次黨代會、市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提出的依法治市的要求,特作如下決議:
一、認真貫徹依法治國方針,明確依法治市要求。依法治市,必須堅持以鄧小平關於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思想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以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地方立法,強化執法力度,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充分運用法律手段規範各種社會關係,使各項工作逐步法制化和規範化,保障人民民眾依照憲法、法律的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要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形成完善的立法、公正的司法、嚴格的執法、深入的普法的法制體系,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治目標邁進,推動我市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保障社會長治久安。
二、提高對依法治市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國在地方行政區域的具體實施。各級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要充分認識實行依法治市的重大意義,努力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切實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依法治市是一項宏大而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是全局性、戰略性的工作,必須始終堅持在各級黨委的領導下進行。各級國家機關、各區、各部門、各行業要在黨委的領導下,把依法治市作為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依靠廣大民眾扎紮實實地搞好依法治村、治鄉(鎮)、治區(縣)、治市和部門、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進程,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保障我市“九五”計畫和2010年運景目標的實現。
三、制定好依法治市規劃,抓好規劃的落實。市人民政府要進一步修改、完善並組織實施好全市政府系統的依法治市規劃,全市各級法院、檢察院要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依法治理規劃,認真組織落實,使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同步實施。全市各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武裝力量和全體公民,都要積極參加和支持依法治市工作,確保依法治市各項任務和目標的實現。
四、加強地方立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提高監督實效。要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和尊嚴,堅持執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的前提下,結合我市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加快地方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質量,為實行依法治市奠定法制基礎。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能,加強對“一府兩院”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執法。要善於運用法律監督的方法和手段,糾正違法問題,追究違法責任,改善執法狀況。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要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實行執法責任制,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和冤、假、錯案的司法賠償制度,堅持糾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執法犯法現象,努力建設一支忠於人民、忠於法律、公正無私、廉潔奉公、精通法律,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行政執法隊伍、法官隊伍和檢察官隊伍。要重視加強人民民眾的監督、輿論的監督以及其他方面的監督,確保依法治市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五、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的法制觀念。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是實行依法治市的基礎性工作。要認真組織實施我市“三五”普法規劃,重點抓好領導幹部、執法人員、企業管理人員、青少年、宗教教職人員和流動人口的法制教育,把法制宣傳教育與依法治理結合起來,學法與守法,用法、執法緊密結合起來,要大力宣傳普及鄧小平民主法制理論和基本法律知識,進一步提高全體市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動員全市各族人民積極投入到依法治市的法制實踐中去,形成人人學法、懂法、守法、運用法律維護國家利益和自身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各級領導幹部要進一步提高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的自覺性,在學法、守法、執法中起表率作用,不斷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水平,更好地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