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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明確長江河道采砂綜合整治有關事項的通知》是為進一步強化采砂船舶源頭管控,水利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對長江河道采砂船舶和采砂行為專項治理就有關事項印發的通知。由水利部、公安部、...
關於進一步加強長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 長江河道采砂管理事關長江治理、開發和保護大局以及長江通航環境的改善和黃金水道效益的發揮中國城市低碳經濟網2012年是黨的十八大召開之年,是新修訂的長江中下遊河道采砂規劃實施的第一年,進一步加強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意義重大。兩部門聯合通知 水利部交通運輸部 關於進一步加強長江...
長江河道采砂綜合整治按照水利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等五部門相關檔案要求執行。請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各流域管理機構自2021年11月起,逢單月10日前通過河長制管理信息系統平台非法采砂整治專報模組填報有關數據(樣表見附屬檔案);2022年1月15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階段性總結報水利部;...
長江采砂規劃批准實施前,長江水利委員會可以會同沿江省、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長江航務管理局和長江海事機構確定禁採區和禁采期,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第五條 長江采砂規劃應當充分考慮長江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的要求,符合長江流域綜合規劃和長江防洪、河道整治以及航道整治等專業規劃。第六條 長江采砂...
五、採取有效措施,抓緊河道工程整治修復,確保全全度汛。各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對違法采砂造成的河道險情以及毀壞的防洪工程設施,責成有關責任人採取補救措施,及時抓緊修復;對采砂者在河道、灘地及堤防堆放的棄渣,必須及時清除;對采砂造成河道內形成的坑、潭要及時整治;對亂挖濫采造成的河...
河道采砂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依程式審批許可,並落實現場監管制度。嚴格規範整治疏浚河道、航道、涉水工程等所產生砂石的綜合利用工作,嚴禁借整治疏浚之名行采砂之實。嚴厲打擊“螞蟻搬家”等形式的零星非法盜採行為。四、任何采砂船舶不得在禁採區滯留;未取得河道采砂許可證的采砂船舶不得在可採區滯留。我省水域...
(一)整修長江堤防進行吹填固基或者整治長江河道;(二)整治長江航道。第四條 長江采砂實行總量控制制度。實際審批的年度采砂總量不得超過長江采砂規劃確定的年度采砂控制總量。每一可採區實際審批的年度采砂量不得超過該可採區的年度采砂控制量。長江水利委員會可以依據長江采砂規劃,綜合河勢變化、砂石補給和采砂...
本省境內長江采砂規劃實施方案應當充分考慮長江防洪安全和航運安全的要求,符合長江防洪、河道整治及航道整治等專業規劃的規定。本省境內長江采砂規劃實施方案,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指導、協調沿江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第七條長江采砂規劃確定的本省境內禁採區和禁采期由...
(一)因整修長江堤防進行吹填固基或者整治長江河道采砂的;(二)因整治長江航道采砂的;(三)因吹填造地采砂的。第八條 采砂可行性論證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采砂範圍圖、控制點坐標以及上一年汛後的水下地形圖;(二)采砂河段河勢、河床演變分析;(三)砂石來源、補給情況和年度開採總量的可行性分析;...
從事長江采砂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根據《實施辦法》的要求提出采砂申請,市、縣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報送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不符合條件的,初審未通過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因吹填造地從事采砂活動的,應當依法申請采砂許可證;因整治河道采...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整頓河道采砂活動的通知 (穗府〔2001〕8號)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為貫徹執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水利部關於加強長江中下遊河道采砂管理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00〕94號)和省水利廳、國土資源廳、交通廳、公安廳《轉發水利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部、公安部...
另行通知。所屬類別 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相關解讀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有關問題的答覆 (2003年2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檔案國法秘函〔2003〕23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你辦《關於河道采砂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為...
對水利部《關於請對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重新核定長江河道砂石資源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關於制定長江河道砂石資源費徵收標準的通知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關於印發《長江河道砂石資源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水利部財政部關於印髮長江河道砂石資源費繳費通知書式樣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長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水、公安、交通運輸等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河道采砂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采砂活動。第六條 河道采砂實行統一規劃制度。編制河道采砂規劃,應當充分考慮河道防洪安全、通航安全、涉河工程安全和河勢穩定的要求,符合流域綜合規劃和河道防洪、河道整治以及航道...
河道采砂規劃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確需修改的,應當依照上述規定報批。第七條 河道采砂規劃應當充分考慮河道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涉河建(構)築物安全的要求,符合流域綜合規劃和防洪、港口、河道整治以及航道整治等專業規劃。第八條 河道采砂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禁採區和可採區;(二)禁采期和可采期...
河道采砂規劃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確需修改時,應當依照原批准程式報批。第八條 河道采砂規劃應當充分考慮河道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生態安全的要求,符合流域綜合規劃和河道防洪、河道整治以及航道整治等專業規劃。第九條 河道采砂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禁採區和可採區;(二)禁采期和可采期;(三)年度...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長江河道砂石資源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是2009年12月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長江河道砂石資源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類型 通知類檔案 涉及部門 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等 發布時間 2009年12月 ...
河道采砂規劃一經批准,應當嚴格執行;確需修改的,應當依照原批准程式報批。第十條 河道采砂規劃應當符合河道生態環境安全、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工程安全要求,符合流域和區域綜合規劃,並與河道防洪、河道整治、航道整治、漁業發展以及濕地保護等專業規劃相銜接。第十一條 河道采砂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砂石砂質、...
三、第八條修改為:“河道采砂規劃應當充分考慮河道防洪安全、通航安全、生態安全及漁業資源保護的要求,符合流域綜合規劃和河道防洪、河道整治、航道整治以及漁業發展等專業規劃。” 四、第九條第(三)項修改為:“可利用采砂總量和年度計畫開採量;” 五、第十條第(四)項修改為:“魚類主要產卵場、索...
“航道管理機構因整治航道需要采砂,但不用於銷售的,應當事先徵求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並提供航道整治審批檔案以及相關資料。”五、將第十五條改為第十七條,將第一款修改為:“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並通過拍賣、招標、掛牌方式確定的采砂單位或個人,由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采砂許可證。”...
河道采砂規劃確定的禁採區、禁采期等依法應公開的事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布。第六條 河道采砂規劃應堅持保護優先的原則,合理開發砂石資源,符合流域綜合規劃、礦產資源規劃、河道整治、航道整治等專業規劃。規劃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禁採區、可採區和保留區,禁采期和可采期;(二)總開採資源量、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