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推進幫扶村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推進幫扶村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8月0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推進幫扶村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村〔2012〕434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 2012年08月03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
為落實省加強基層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精神,進一步推動危房改造政策在幫扶村的落實,加強工作指導和技術服務,確保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和目標任務的完成,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入進行政策宣傳。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通過培訓、會議、發放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廣泛進行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傳。農村危房改造指導圖冊及政策問答等資料,要發放到各幫扶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確定、補助標準、改造標準和方式、建設管理、工程驗收等政策,要讓各幫扶村村幹部明白,讓每個危改戶清楚。對於改造戶數比較多的村,要集中進行培訓。在此強調:危房改造的目的是保證民眾居住安全,各級財政補助資金必須用於解決住房的場地安全和結構安全問題,不能用於單純的住房裝飾裝修,更不能用於圍牆、院門、庫房、廠房等住房以外的地方。
二、做好技術指導和服務。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組織機關、質量監督機構及相關單位的技術人員,包村、包戶進行指導。按照每人負責指導20戶左右危房改造戶的標準,明確每個幫扶村和危房改造戶的技術指導服務責任人。包村、包戶的技術人員要根據幫扶村和危房改造戶的需求,做好以下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提供、推薦農村危房改造設計圖集並進行講解,幫助危房改造戶選擇符合生活習慣、體現當地特色的戶型;指導危房改造設計,嚴格執行抗震要求及有關規範;指導監督施工隊伍或建築工匠按照施工圖紙、技術規範、標準進行施工;對於危房改造戶較多、施工方式相近的村,要組織危改戶集中採購水泥、鋼筋等建築材料,統一製作門窗過梁等常用構件,在保證危房改造質量的前提下,節約建設成本。
三、加強監督檢查。縣(市)建設部門要建立針對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監督管理機構,組織技術人員對危房改造施工現場開展質量巡查,加強施工管理。要對幫扶村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政策的落實、程式標準的執行、重要施工節點的質量安全、工程使用的主要建材以及農戶檔案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工作有序推進,運作程式規範,工程質量達到標準,目標任務全面完成。設區市建設部門抽查抽驗的幫扶村不少於當地幫扶村總量的30%,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重點抽查的幫扶村不少於10%。
四、保證危房改造的質量和效果。農戶危房改造施工完成後,經縣級建設部門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合格並全部信息錄入管理系統,方為完成改造任務。
申請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危房改造符合村莊規劃,完成改造工程全部設計與契約約定內容,農戶提出的質量問題全部整改完成,能夠直接安全入住;經設計單位、施工企業(建築工匠)聯合評價,確認質量合格。
經驗收合格的,準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並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五、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建設部門在安排改造任務時,要儘可能向幫扶村傾斜,滿足危房改造工作需要。落實幫扶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要求,做到“危險房屋鑑定到戶,改造任務落實到戶,設計圖紙提供到戶,施工技術指導到戶,補助資金撥付到戶,竣工驗收具體到戶”。設區市要積極協調推進工作,及時進行調度,並每半月向省廳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省廳每月進行通報、調度,年終進行檢查考核。對於工作滯後、措施不到位的,或完不成任務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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