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漳州市政府網站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加快建立健全農村建房管理的長效機制,切實保護人民民眾建房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漳州市政府網站
  • 發布時間:2021年11月
內容解讀
《通知》指出,加強對農村建房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每年至少組織2次協調會研究解決“兩違”綜合治理、農村建房(含既有房屋加層、改造、裝修)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漳州市住建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城管局按照相關要求,繼續實行包片負責制,原則上每個月調研督導包片地區不少於1次。
《通知》指出,要引導建立村民建房自治機制,成立村民建房理事會,由村務監督委員會聘請有威望的村民組成,通過制定村規民約等方式,探索建立村民建房保證金制度,加強對村民建房的引導和管控,規範村民建房行為。鄉村規劃許可審批事項委託鄉鎮辦理,應於今年11月底前完成。三層以上村民建房禁止使用竹腳手架和木支撐,三層及以下村民自建住宅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逐步淘汰。農村公共建築推行鋼腳手架和鋼管支撐,提高建房安全可靠度。
《通知》還提到,各地應將土地整治產生的新增耕地指標,優先用於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占補平衡。在城鎮開發邊界內的村莊,如未納入近期改造建設範圍,可由縣級政府統一規劃建設“農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保障村民實現住有所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