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管理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管理的通知》是財政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11月1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管理的通知 
  • 發文字號:財辦教〔2020〕68號
  •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19日
  • 發布單位:財政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教育局:
2016年建立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以來,總的看,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活動得到了有力保障。但近期也有一些地方因重視不夠、財力困難、學校管理基礎薄弱等原因,在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預算安排、資金撥付、使用管理等方面,暴露出一些問題。為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管理,保障學校正常運轉,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實落實經費分擔責任和管理責任
義務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為保障義務教育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各級財政按規定分擔的公用經費必須及時足額到位。各地要切實提高認識,採取更加有力的監督約束措施,確保省以下各級財政分擔公用經費的責任落實。省級財政、教育部門要督促指導市縣財政、教育部門按照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等相關財政改革要求,因地制宜適時最佳化完善本地區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嚴禁滯撥緩撥經費,嚴禁擠占、挪用、截留、剋扣經費。縣級教育、財政部門要落實經費管理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義務教育學校預算和財務管理,規範公用經費使用,最佳化報銷流程,保障學校合理用款需求,確保學校正常運轉。
二、切實規範公用經費撥付管理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國庫管理的有關要求調度庫款,納入直達資金管理範圍的資金嚴格執行直達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公用經費應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支付到最終收款方。縣級財政、教育部門要督促指導學校加快公用經費預算執行進度,及時將有關直達資金支付信息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跟蹤支出進度和流向。
三、切實強化義務教育學校預算財務管理
縣級教育、財政部門要督促學校嚴格按照預算批覆的資金規模和規定的標準執行,嚴把支出審核關,各項支出要據實列支,嚴禁虛列虛支、虛報冒領和擠占挪用。嚴禁統籌按基準定額核定的學校公用經費,在本地區集中開展信息化建設、教師培訓等專項性工作。學校要進一步健全預算管理、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等制度,按規定編制學校年度預算,抓好預算執行,細化公用經費支出範圍與標準,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合理合規安排使用公用經費,並依法公開相關財務信息。嚴禁將公用經費用於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支出。要進一步強化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加強會計人員培訓,提高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水平。
四、鞏固完善經費監管工作機制
省級財政、教育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鞏固完善財政教育經費監管工作機制,定期對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使用管理開展督查,並充分利用相關信息系統,動態跟蹤公用經費撥付、使用等情況。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加大問責力度,對預算下達不及時、緩撥滯撥資金的地區及時提醒,督促糾正;對擠占、挪用、截留、剋扣公用經費的問題,依法依規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財政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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