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解讀
《通知》進一步規範隨軍前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隨軍家屬安置工作,明確採取轉任、交流等方式,結合實際安置到隨軍前同類單位相應崗位,以及其他單位適宜崗位的具體要求,並改進最佳化工作組織實施流程;進一步完善其他身份屬性隨軍家屬就業安置保障措施,明確隨軍家屬參加擬安置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考錄(招聘)不受常住戶口條件限制,中央和地方實行垂直管理單位空缺編制崗位應當優先安排隨軍前在本系統工作的隨軍家屬,軍隊文職人員公開招考給予隨軍家屬定向招考、放寬學歷條件限制等優待政策。《通知》還專門明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獲得二等戰功以上功勳榮譽表彰軍人的隨軍家屬就業安置的優待舉措及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嚴格按照規定組織隨軍家屬專場招聘會、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加大
隨軍家屬自主創業支持力度,參照退役軍人相關優待政策,提供各項優惠服務;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隨軍家屬,積極開發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按規定落實相應補助、保險待遇。
《通知》強調,各地要把做好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作為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的實際舉措,發揚擁軍優屬優良傳統,壓實相關部門責任,發動各行業系統積極參與,切實為部隊和官兵排憂解難。軍隊各單位要教育引導廣大官兵及家屬深刻理解黨和政府關心關愛,樹立正確就業觀念,確定合理就業預期,努力提升就業技能,以積極態度參與就業安置工作。各地有關部門要依據通知精神,對當地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措施辦法進行修訂完善,確保各項政策要求落到實處。
歷史沿革
2022年1月,《關於進一步做好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的通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