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細則》是肇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慶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細則
- 施行地區:肇慶市
《肇慶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細則》是肇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肇慶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細則》是肇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條為促進國防建設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進一步做好我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根據《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於批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總參謀部 總政治部軍人隨軍家屬就...
《辦法》要求,軍地各級要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支持和落實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各項工作任務。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鼓勵和扶持隨軍家屬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按照國家有關優惠政策給予支持。檔案通知 國務院、中央...
《通知》進一步規範隨軍前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隨軍家屬安置工作,明確採取轉任、交流等方式,結合實際安置到隨軍前同類單位相應崗位,以及其他單位適宜崗位的具體要求,並改進最佳化工作組織實施流程;進一步完善其他身份屬性隨軍家屬就業安置...
隨軍是部隊為了照顧長期分居兩地的軍官生活,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使他們能夠安心和有更多精力投入部隊建設的一種規定。隨軍家屬可安置在部隊的服務機構,也可由部隊駐地所在地方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安排適當的工作。主要條件 軍官、文職幹部符合...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隨軍家屬,是指經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批准,並辦理了隨軍手續的現役軍人配偶。第三條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堅持社會就業為主、內部安置為輔,以屬地安置、專業對口、效益較好和優先安排為原則,鼓勵扶持自主...
《茂名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細則》是由茂名市人民政府、茂名軍分區於2022年7月29日印發的通知。章節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國防和軍隊建設新形勢,聚焦打贏總目標,保障駐茂部隊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
佛山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暫行辦法 二○○三年六月五日 執行辦法 第一條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進一步做好隨軍家屬安置工作,維護隨軍家屬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廣東省軍區《轉發國務院、中央...
《深圳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試行)》是深圳市施行的辦法。全文 第一條為了加強擁軍優屬工作,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規範和促進深圳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批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軍人...
《韶關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暫行辦法》是韶關市施行的辦法。檔案發布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2003-06-04 【生效日期】2003-06-04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韶關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暫行辦法 二OO三年六月四日 檔案...
為進一步做好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維護部隊穩定,支持國防建設,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內容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現役軍人隨軍家屬(以下簡稱隨軍家屬),是指經部隊師(旅)級以上...
第十三條 隨軍家屬接到人事、勞動部門的安置通知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機關辦理有關手續。無特殊情況逾期辦理或不服從安置的,人事、勞動部門不再為其安排工作。第十四條 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或領取待業補助金後,參加社會保險按有關...
《廣州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規定》是2013年廣州市根據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廣州市實際,制定的規定。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廣州市隨軍家屬的就業安置工作,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
該《細則》共25條,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檔案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 山東省軍區批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軍區政治部等部門山東省實施《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細則的通知 魯政發〔2014〕10號 各市人民...
為保障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政策落實,促進部隊戰鬥力提升與社會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國發〔2013〕42號)和《廣東省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細則》(粵府...
《濟南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暫行辦法》是濟南市人民政府為進一步做好駐濟部隊幹部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維護軍政軍民團結制定的辦法。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駐濟部隊幹部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維護軍政軍民團結,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結合...
逾期上報的人員,列入下年度安置。第十三條 初審。軍分區負責收集安置材料並進行初步審核和身份認定,於10月底前將隨軍家屬就業安置需求情況、隨軍家屬名單(分類造冊)、《隨軍家屬就業安置登記表》報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
武漢市駐軍幹部隨軍家屬工作安置辦法 (1996年12月3日武漢市人民政府令第89號發布,2010年10月18日根據《關於修改等10件規章部分條款和廢止等14件規章的決定》修訂公布)第一條為了保障本市駐軍幹部隨軍家屬(以下簡稱隨軍家屬)的工作安置,...
2014年3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軍區以川府發〔2014〕19號批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軍區政治部《四川省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共20條,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以往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
2014年12月24日,溫州市人民政府、溫州軍分區以溫政發〔2014〕77號批轉溫州市人力社保局、溫州軍分區政治部《溫州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該《辦法》共28條,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以往溫州市有關隨軍家屬優待安置規定與本...
市人民政府、天津警備區同意市人力社保局、警備區政治部擬定的《天津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實施辦法》,現轉發給你們,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1] 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警備區2014年8月1日...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有關政策規定,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安排部署、組織實施,並加強統籌協調和督辦檢查,...
頒發《廣州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規定》的通知在1995.11.17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引言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駐穗各單位:現將《廣州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規定》頒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具體內容 廣州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規定...
第六條 省政府成立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由分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副省長任組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軍區政治部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軍區政治部、省編辦、省財政廳、省國資委...
為全面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軍區《關於批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軍區政治部河北省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的通知》(冀政〔2014〕61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切實抓好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
2014年5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軍區以閩政〔2014〕20號批轉《福建省貫徹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共21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以往福建省有關隨軍家屬優待安置的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銀川市關於駐銀部隊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 寧夏軍區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的通知》(寧政發﹝2014﹞67號),結合銀川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隨軍家屬,是...
(四)接收安置的縣(區)人民政府應妥善安排他們的住房。如需維修、建造住房的,所需經費、建材由縣(區)人民政府統籌解決。省民政部門酌情給予經費補助。(五)有勞動能力的配偶、子女,由縣(區)勞動局負責優先安排就業。(六)因...
第二十五條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應當參照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政策,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完善消防救援人員隨隊家屬就業安置具體辦法,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隨隊家屬就業安置工作。隨隊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消防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