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細則》是由茂名市人民政府、茂名軍分區於2022年7月29日印發的通知。章節內容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國防和軍隊建設新形勢,聚焦打贏總目標,保障駐茂部隊軍人隨軍家...
制定印發《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是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優待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法律法規的客觀要求,是增強部隊凝聚力戰鬥力的實際舉措,是服務部隊、服務基層、服務官兵的具體體現。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軍隊各級,要站在維護...
《通知》進一步規範隨軍前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隨軍家屬安置工作,明確採取轉任、交流等方式,結合實際安置到隨軍前同類單位相應崗位,以及其他單位適宜崗位的具體要求,並改進最佳化工作組織實施流程;進一步完善其他身份屬性隨軍家屬就業安置...
《梅州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已經梅州市人民政府、梅州軍分區同意,梅州市人民政府梅州軍分區於2021年12月19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2月1日 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保障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優待政策落實,促進部隊戰鬥力建設...
隨軍是部隊為了照顧長期分居兩地的軍官生活,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使他們能夠安心和有更多精力投入部隊建設的一種規定。隨軍家屬可安置在部隊的服務機構,也可由部隊駐地所在地方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安排適當的工作。主要條件 軍官、文職幹部符合...
《深圳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試行)》是深圳市施行的辦法。全文 第一條為了加強擁軍優屬工作,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規範和促進深圳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批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軍人...
《肇慶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細則》是肇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條為促進國防建設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進一步做好我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根據《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於批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總參謀部 總政治部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
為進一步做好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維護部隊穩定,支持國防建設,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內容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現役軍人隨軍家屬(以下簡稱隨軍家屬),是指經部隊師(旅)級以上...
(五)政府補貼。隨軍家屬戶口遷入駐地城鎮6個月,未能安置工作的,經有關部門核實審定後,從第7個月開始,可享受政府補助的每月生活補貼300元。四、安置原則 部隊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要有計畫有重點地進行,原則上每半年集中安排一次。符合...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駐濟部隊幹部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維護軍政軍民團結,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對象是指戶籍原在外地,符合隨軍條件,已經部隊師以上政治機關審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新時代改革發展需要,做好駐黃部隊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根據國家、省和軍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隨軍家屬,是指經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
2014年3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軍區以川府發〔2014〕19號批轉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軍區政治部《四川省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共20條,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以往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
為全面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軍區《關於批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軍區政治部河北省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的通知》(冀政〔2014〕61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切實抓好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
第六條 省政府成立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由分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副省長任組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軍區政治部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軍區政治部、省編辦、省財政廳、省國資委...
為保障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政策落實,促進部隊戰鬥力提升與社會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國發〔2013〕42號)和《廣東省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細則》(粵府...
該《細則》共25條,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檔案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 山東省軍區批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軍區政治部等部門山東省實施《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細則的通知 魯政發〔2014〕10號 各市人民...
本規定所稱隨軍家屬是指按照國家規定隨軍的與駐穗部隊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分居兩地的配偶。第三條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是我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門。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我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的協調機構。本...
關於印發佳木斯市駐佳部隊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暫行)辦法的通知 佳政發〔2010〕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駐佳中省直單位:現將《佳木斯市駐佳部隊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佳木斯市人民...
佛山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暫行辦法 二○○三年六月五日 執行辦法 第一條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進一步做好隨軍家屬安置工作,維護隨軍家屬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廣東省軍區《轉發國務院、中央...
第十一條 各級政府、各部門和各單位,要把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納入“一把手工程”,納入年度評比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內容,層層建立責任制,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對在隨軍家屬就業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廣州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規定 第一條 為保障廣州市駐軍隨軍家屬的就業,促進部隊建設,提高部隊戰鬥力。根據國務院《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
2014年8月2日,陝西省人民政府、陝西省軍區以陝政發〔2014〕26號批轉《陝西省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該《辦法》分安置對象、安置原則、安置方式、優惠政策、組織領導5部分,自2014年8月2日起施行,至2019年8月2日廢止。以往...
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警備區關於批轉市退役軍人局市人社局天津警備區政治工作局擬定的天津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和人民武裝部(軍事部),市政府各委、辦、局:市退役軍人局、市人社局、天津警備區政治工作局擬定...
2014年5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軍區以閩政〔2014〕20號批轉《福建省貫徹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共21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以往福建省有關隨軍家屬優待安置的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十五條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應當參照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政策,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完善消防救援人員隨隊家屬就業安置具體辦法,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隨隊家屬就業安置工作。隨隊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消防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