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意見
- 發文機構:國務院糾風辦、教育部
- 發文時間:2001年6月12日
- 發文字號:國糾辦發〔2001〕10號
關於進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意見,是國務院、教育部於2001年6月12日聯合發布的關於“教育亂收費”的檔案。檔案發布2001年6月12日,國務院糾風辦、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意見》。1檔案全...
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教育收費管理工作,自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以來,在各有關部門、地方各級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教育收費水平保持了基本穩定,教育亂收費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2023年8月,湖南省教育廳發布《關於2023年進一步加強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通知》。內容解讀 《通知》明確,嚴禁中國小補課亂收費,嚴禁普通高中學校聯合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小語種、體藝類課程培訓收費,嚴禁以各種教育信息化名義亂收費,嚴禁...
為貫徹落實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和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關於繼續深化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現就做好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1] 中文名 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
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2011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主要任務 編輯 語音 (一)以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資金和中職助學金、免學費補助資金為重點,加強對教育經費撥付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教育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2006年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主要措施 編輯 語音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要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充分認識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充分認識到國務院對...
《關於2010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是教育部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新聞出版總署關於2010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發布信息 教財[2010]2號...
關於2015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 教辦〔20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廳(局)、審計廳(局)、新聞出版廣電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發展改革委、財務局、審計局、...
2014年4月16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以教辦〔2014〕6號印發《關於2014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主要任務、工作要求2部分。主要人物包括集中治理中國小補課亂收費,強化高校違規招生及亂收費...
《財政部關於切實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通知》是財政部於2010年發布的檔案。文號 財綜〔2010〕37號 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近年來,各級財政部門切實保障教育經費,不斷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新聞出版總署關於2009年規範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詳情 編輯 語音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誰主管...
2010年印發的《教育部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指導意見》(教基一〔2010〕6號),提出了治理工作的目標、原則和要求。各地相繼出台了實施辦法,經過努力,不同程度上緩解和遏制了擇校亂收費。但是,從近期開展監督檢查的情況...
三個代表”論述和關於教育問題的談話精神,開展教育思想大討論,端正教育思想,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認清教育是崇高的社會公益事業,亂收費不僅敗壞了教育的形象,也影響了人民民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提高依法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政治責任感。
根據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等7部委《關於2010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財〔2010〕2號),為著力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1.規範招生入學秩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為貫徹落實好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6〕9號)和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關於進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重點解決社會反映強烈的教材出版發行環節中收受回扣...
2010年印發的《教育部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指導意見》(教基一〔2010〕6號),提出了治理工作的目標、原則和要求。各地相繼出台了實施辦法,經過努力,不同程度上緩解和遏制了擇校亂收費。但是,從近期開展監督檢查的情況看,...
為貫徹落實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2003年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59號)要求,決定在全國開展治理教育亂收費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檢查的組織...
近年來,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各司其職,共同努力,使教育亂收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學校收費逐步規範,民眾的滿意度不斷提高。但治理工作發...
華坪縣創建“規範教育收費示範縣”實施方案由華坪縣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導語 根據云南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於開展創建規範教育收費示範縣(市、區)活動的意見》(雲教監〔2005〕10號)檔案精神,為進一步推動我縣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深入...
近兩年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部署,深入開展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教育收費進一步規範,教育亂收費的勢頭得到一定的遏制,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中文名 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財政...
要管好用好教育經費,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七、進一步加大監督、查處力度 各地要進一步做好農村中國小亂收費的專項治理工作,強化監督檢查,加大查處力度。要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收費項目、標準及有關政策規定和紀律;學校開學時要掛牌、...
各地必須按照《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1〕21號)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國發〔2003〕19號)的要求,首先制定出當地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在此基礎上,分別制定出財政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的...
根據教育部《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指導意見》(教基一[2010]6號)和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等7部委《關於2011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為解決我省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制定本實施方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要正確估價當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形勢,結合正在開展的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聽取民眾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意見建議,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秩序。精心做好專項檢查工作部署 專項...
為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加大查處擇校亂收費行為,根據赤峰市教育局轉發《關於印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赤教辦字[2012]40號)精神,特制定本方案。指導思想 以治理行業不正之風、促進教育和諧發展...
五、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招“擇校生”,並對義務教育階段的擇校進行疏導。高中招收“擇校生”,應按照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意見》(國糾辦發[2001]10號)的要求,遵守“三限...
的實施意見 教監[2008]7號 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 新聞出版總署關於2009年規範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 的實施意見 教監[2009]5號 政策規定 一、規範辦學行為與教育發展 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新聞出版總署等七部委《關於2007年規範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監[2007]4號)的精神,進一步規範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收費,制止學校...
現在比較突出的是,城市義務教育還存在亂收費問題,民眾反映比較強烈,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我們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教育公平的高度,深刻認識進一步做好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04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和國務院第二次廉政工作會議的部署和要求: 一、針對當前損害民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集中力量進行專項治理。 二、繼續抓好治理教育亂收費、糾正醫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