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3年進一步加強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通知

2023年8月,湖南省教育廳發布《關於2023年進一步加強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23年進一步加強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湖南省教育廳
內容解讀
《通知》明確,嚴禁中國小補課亂收費,嚴禁普通高中學校聯合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小語種、體藝類課程培訓收費,嚴禁以各種教育信息化名義亂收費,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取中國小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嚴禁高等學歷繼續教育亂收費和自考助學班違規收費,嚴禁大中專院校校企合作、中外聯合辦學亂收費,嚴禁民辦學校亂收費,嚴禁招生入學亂收費,嚴禁教材、教輔資料亂收費,嚴禁其他教育亂收費。
《通知》要求,中國小校原則上不得在法定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進行成建制補課,確因設定高考、自考、成考、學業水平考試等考點耽誤的課時,學校可在學期內節假日或寒暑假按實補足,但須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准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嚴禁中國小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違規以課後服務名義變相集體教學或補課並收費。嚴禁中國小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等違規行為。
《通知》明確,鼓勵學校創造條件開設外語小語種課程,但不得因為學習外語小語種向學生額外收取費用。嚴禁中國小校和教師組織、推薦、暗示、誘導學生參加校外體藝類課程培訓、集訓並收取費用。
《通知》明確,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信息化系統及教育APP,學校及第三方機構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嚴禁向學生及家長收取門禁卡、門禁APP、電子學生證或視頻監控等購買費用,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教育APP並收取費用。
《通知》明確高校不得授權或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代收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雜費,不得違規增設項目、超標準收費,嚴禁設點單位、校外教學點以任何名義搭車收費。嚴禁違規開辦自考助學班,擅自舉辦自考助學班,自考助學班收費標準需報教育部門和發改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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