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關於2015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是陝西省施行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關於2015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
- 來源:政商匯
《陝西省關於2015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是陝西省施行的意見。
《陝西省關於2015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是陝西省施行的意見。中文名 陝西省關於2015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 來源 政商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廳(局)、審計廳(局)、新聞出版廣電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發展改革委、...
當前,治理教育亂收費要重點解決好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堅決制止農村中國小亂收費行為,要制定明確的政策和嚴格的紀律,確保基層教育部門和中國小校自身不發生亂收費行為,省以下各級政府不出台違反國家和省級政府規定的亂收費項目,有關政府部門不發生亂攤派和搭車收費行為;二是嚴格規範大中城市公辦高中“擇校生”收費和...
2014年4月16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以教辦〔2014〕6號印發《關於2014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主要任務、工作要求2部分。主要人物包括集中治理中國小補課亂收費,強化高校違規招生及亂收費治理,深化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和中國小教輔材料散濫問...
各地規範高校代收費管理的具體意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報同級價格、財政部門審核,並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三、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 各地教育、價格、財政部門和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和《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2006年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監[2006]6號)的...
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教育收費管理工作,自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以來,在各有關部門、地方各級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教育收費水平保持了基本穩定,教育亂收費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教育收費管理工作在體制機制、政策執行、監督管理等方面仍然...
為貫徹落實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和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關於繼續深化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現就做好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1] 中文名 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 外文名 The seven departments of ...
為認真貫徹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和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關於繼續深化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教育部等七部門現就2011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實施提出工作意見。中文名 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2011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 發行部門 教育部 類型 ...
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 事項通知一、嚴格界定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範圍中國小服務性收費是指學校(包括義務教育學校、高中階段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外,為在校學生提供由學生或學生家長自願選擇的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中國小代收費是指學校為方便學生在校學習...
為貫徹落實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會議和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關於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據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新聞出版總署聯合印發的《關於2010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財〔2010〕2號)的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管理,...
(六)查處案件與完善制度相結合。各地要在查處案件的基礎上,針對發現的問題,幫助和督促被查單位建立健全有關制度,把治標與治本有機結合起來,促進教育收費管理的規範化和治理工作的制度化,逐步形成較為完善的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監督制約機制 檢查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落實工作責任。治理教育亂收費是...
各地、各學校要配合治理工作,完善公開承諾和收費公示制度,完善信訪舉報反饋機制、教育行風評議機制、行風問題督查督辦機制、校務公開工作機制、典型亂收費案件通報機制,不斷提升治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水平。要進一步完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物價、審計、財政和教育部門在治理義務教育...
三、創新機制,提升治理工作科學化水平。各地、各學校要配合治理工作,完善公開承諾和收費公示制度,完善信訪舉報反饋機制、教育行風評議機制、行風問題督查督辦機制、校務公開工作機制、典型亂收費案件通報機制,不斷提升治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水平。要進一步完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物價、審計、...
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審計署和新聞出版總署七部委日前下發了《關於2009年規範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依照這份《實施意見》,教育部2009年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解決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的政策措施。各省(區、市)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解決城市...
《關於2010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是教育部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新聞出版總署關於2010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發布信息 教財[20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糾風辦、監察廳(局)、發展改革委...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並重,建立健全治理和預防教育亂收費的體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相關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重在治本,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清理、規範農村中國小收費行為,確保國務院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
2003年12月19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3〕54號印發《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決定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農村教育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戰略地位,把農村教育作為教 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進“普九”攻堅,努力鞏固提高“兩基”成果和質量;堅持為“三農”服務的方向,大力...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繼續全面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教委、國務院糾風辦等四個部委《關於在全國開展治理中國小亂收費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家教委、國家計委等《關於頒發義務教育等四個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通知》、國家教委《關於規範當前義務教育階段辦學行為的若干原則意見》、教育部《關於全國中國小收費專項治理工作...
一、切實提高對實施治理工作責任制的認識。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是教育行風建設的重要任務,是涉及千家萬戶和億萬學生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關係黨和政府的形象,關係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局。全面實施治理工作責任制,有利於構建覆蓋教育系統的責任體系,有利於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治理工作格局,有利於具體...
根據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等7部委《關於2010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財〔2010〕2號),為著力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1.規範招生入學秩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以下簡稱學校)以各種學科類實驗班名義招生的行為。禁止學校為選拔學生舉辦或...
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新聞出版總署關於2009年規範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詳情 編輯 語音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誰主管...
《大荔縣教育局關於轉發陝西省義務教育學校管理基本規範的通知》意在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和《陝西省實施〈義務教育法〉辦法》,加強中國小管理,推進素質教育,提升基礎教育辦學水平和質量,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提高我省中國小辦學水平,根據《教育部關於當前加強中國小管理規範辦...
2012年6月,市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2015年基本消除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現象。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