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實施方案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福建省教育廳
- 發布日期:2011-08-31
- 生效日期:2011-08-3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福建省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實施方案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福建省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實施方案正文 編輯 語音 一、指導思想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堅持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按照 “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本地區以及所轄計畫單列市和省會城市的實施方案於2012年3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實施中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教育部。附屬檔案: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審計署關於印發 《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的通知詳情 編輯 語音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治理工作責任。《八條措施》是教育系統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解決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突出問題,確保教育事業科學...
”但由於學校之間辦學條件、教育質量存在差距,優質教育資源不能完全滿足社會需求,產生了擇校問題,擇校亂收費問題也伴隨而生,在一些大中城市尤為突出。治理擇校亂收費必須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既要抓緊完善招生政策,規範招生秩序,...
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在2011年上半年制訂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實施方案,向社會公布並報教育部備案。切實規範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和收費行為,嚴禁捐資助學與錄取學生掛鈎,嚴禁向學生收取與入學掛鈎的任何費用。學校接受的正常...
要建立問責制度,對實施計畫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二)堅決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關於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和教育部、國家發展...
治理中國小補課亂收費,強化高校違規招生及亂收費治理,深化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和中國小教輔材料散濫問題治理,加強普通高中招生及收費行為監管,規範普通高等學校收費行為,加強對民生工程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清理規範教育收費項目和...
使用非財政資金建設學生宿舍形成的債務,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方案,逐步妥善解決。要繼續加大教育投入,加強教育收費監管,...4.大力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認真解決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認真落實《義務教育...
在2011年5月 《重慶市義務教育條例》實施,指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收取任何學雜費、擇校費、借讀費,並免費提供教科書。2012年6月,市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2015年基本消除義務教育階段...
按照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和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近日,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出台了《關於印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的通知》和《關於加強中國小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兩個檔案)。為貫徹落實好兩個檔案...
為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加大查處擇校亂收費行為,根據赤峰市教育局轉發《關於印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赤教辦字[2012]40號)精神,特制定本方案。指導思想 以治理行業不正之風、促進教育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