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召開加強擇校亂收費治理和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視頻會議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各有關單位:

按照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和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近日,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出台了《關於印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的通知》和《關於加強中國小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兩個檔案)。為貫徹落實好兩個檔案,使各項要求落實到位,取得實效,定於2012年2月24日上午召開視頻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召開加強擇校亂收費治理和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視頻會議的通知
  • 決定者教育部
  • 相關:擇校收費
  • 分類:通知
會議時間,會議內容,會場安排及與會人員,

會議時間

2月24日(星期五)9:30—11:00

會議內容

總結交流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和教輔材料散濫工作取得的經驗和做法,部署兩個檔案的落實工作。

會場安排及與會人員

主會場設在教育部北辦公樓二層報告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設分會場。
1.主會場與會人員: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教育部辦公廳、政法司、財務司、基礎一司、基礎二司、職成司、督導辦、監察局主要負責人;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紀委書記及分管附中的校領導,所屬中國小校長、書記。
2.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分會場與會人員:治理教育亂收費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基礎教育負責人、教育紀工委書記及相關處室負責人;省會城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及中國小校長代表。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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