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落實環境保護大檢查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落實環境保護大檢查有關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2015年03月0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落實環境保護大檢查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 發布日期: 2015年03月02日
  •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定州市、辛集市環保局:
根據《關於印發全省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蘭辨捆煉》(冀環治領辦[2015]6號),現將有關工作妹堡盼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真清理轄區內灑拔匙限制和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地方性規定和政策。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56號)要求,採取多種形式認真清理。限制和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地方性規定和政策,包括:黨委、政府、紀委制定、印發的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保護企業駝踏囑並限制和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檔案、規定、通知、辦法、實施細則等;紀委等部門頒發的對企業實施特別保護的牌匾;有關黨政機關制定的行政執法報批規定、限制檢查頻次和時間的規定;限制環保部門依法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支持建設單位未批先建的政策;其他限制和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地方性規定和政策。
二、加強環境保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要按要求及時向省環保廳報送企業的環境信息,特別要及時歸集並上報企業的環境違法信息。省環保廳匯總後將及時傳送至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省監管局,在徵信平台上發布,發揮失信懲戒作用,罪遙姜促使企您烏幾樂業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維護正常的環境管理秩序,構建和諧的政企關係。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
三、按時完成任務
1、清理地方性規定和政策,各地應當在3月20日前完成,並將清理情況報送省環保廳政法處;廢止限制和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地方性規定和政策,要報本地黨委、婚獄政府批准,此項工作應當在6月20日前完成,並報省環保廳政法處。企業環境違法信息,應當在企業環境違法行為處理完成後的7日內報送省環保廳政法處。
河北省環保廳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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