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河北省環境保護廳2018年法治工作要點的通知

《關於印發河北省環境保護廳2018年法治工作要點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8年06月2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河北省環境保護廳2018年法治工作要點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環辦發〔2018〕43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 發布日期:2018年06月25日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廳機關各處室,各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廳屬各單位: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2018年法治工作要點》已經廳黨組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8年6月25日

檔案全文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2018年法治工作要點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棵籃符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中發〔2015〕36號)(以下簡稱《實施綱要》)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冀發〔2016〕24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根據河北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印發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點的通知》、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環境嫌備匪保護部政策法規司2018年工作要點>的通知》,結合我廳實際,提洪嚷出我廳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屆六次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獄少喇,以貫徹落實《實施綱要》和《實施方案》為主線,以實現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為目標,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持續加強生態環境法治建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為加快建設天藍、地綠、水秀的美麗河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黨的領導和政治重盼享舟思想建設
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定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實發揮黨組推進法治建設領導核心作用,認真履行黨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要求,切實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完善和落實民主集中制等各項制度,始終堅持在黨的領導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
(二)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堅持民意調查制度,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各處室、單位在制定政策過程中要充分利用公眾參與平台,徵求公眾意見,增強公眾參與實效(各處室、單位)。完善行政決策評估相關制度,充分發揮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作用,從源頭上防範和化解不穩定因素(各處室、單位)。落實合法性審查(政法處)和集體討論制度(各處室、單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提交集體討論前,送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各處室、單位,政法處)。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體討論。
(三)加強生態環境制度體系建設
及時跟進、完善地方立法,加快推進《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河北省機動車污染防治條例》修訂,開展《河北省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調研,針對雄安新區建設的新形勢,著手起草《白洋淀水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條例》,為加強生態環境治理提供法律支撐和保障(政法處、大氣處、水處,相關處室、單位)。健全標準制度,立足河北污染防治實際,繼續推進鋼鐵、焦化、建材等行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制訂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限值,發布實施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子牙河流域水污諒料乘染物排放標準、黑龍港及運東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堅持用環保的標準倒逼產業轉型升級(科技處、大氣處、水處)。根據需要,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基本制度(政法處、綜合執法局);完善具體制度和措施落實《關於加強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實施意見》,推進“兩法銜接”工作(綜合執法局、政法處)。健全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加強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落實嚴懲重罰等制度,強化排污者責任(綜合執法局)。
(雄蜜達市四)推進簡政放權
貫徹落實《河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按照“雙創雙服”活動要求,深化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規範審批許可權(各有審批許可權的處室)。對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政法處)。下放一批建設項目環評檔案審批許可權,實施規劃環評清單式管理,開展環評報告表備案審批試點,指導冬奧會張家口賽區、北京新機場、雄安新區環評備案制審批改革,啟動重點區域戰略環評“三線一單”劃定試點,加快建立公開透明、公正高效的環評審批體系,強化對各級環保、審批部門的監督檢查(環評處、輻射處)。
(五)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規範執法主體,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通過以考促學、以考頒證,不斷提升行政執法人員學法、用法、執法、守法的意識和能力(政法處)。嚴格執法程式,繼續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完善工作程式,促進規範透明執法(政法處、綜合執法局)。完善裁量制度,健全我廳自由裁量基礎制度(政法處);結合執法實際和生態環境工作需求,制定完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具體標準,依法、合理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綜合執法局、有關處室)。加強分析統計,落實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制度(綜合執法局),做好行政執法工作情況統計分析(政法處、綜合執法局)。
(六)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對大氣、水、危險廢物、放射源、環境噪聲、自然保護區等重點領域開展常態化執法檢查,建立問題清單、處罰清單、案件查辦清單、追責問責清單(大氣處、水處、土壤處、輻射處、生態處)。對問題突出、污染嚴重的縣(市、區),開展巡迴式、解剖式執法,組織開展“利劍斬污”專項行動,狠抓大案要案查辦,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綜合執法局)。按照生態環境部部署,抓好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禁止洋垃圾入境、打擊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及城鎮和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綠盾2018”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等七大專項行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大氣處、水處、土壤處、生態處、綜合執法局、固管中心)。
(七)完善環境經濟政策
落實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健全、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機制,加快推進環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跨部門信用信息交流共享,建立環境保護“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聯合嚴懲環保“黑名單”企業(政法處、綜合執法局)。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進一步強化排污者責任,堅持依法推進、損害擔責,立足我省實際,由易到難、穩妥有序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政法處)。認真總結經驗,創新舉措,推動全省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穩步發展(政法處)。
(八)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做好環境信訪工作,建立預警機制,完善工作制度,進一步暢通12369環保熱線和網路平台等信訪舉報渠道,最佳化核查督辦流程,認真開展下訪約訪和包案督訪工作,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綜合執法局)。加強行政複議能力建設,健全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機制,創新行政複議辦案方式,建立處室聯動機制,不斷提升辦案質量和效率,增強行政複議的專業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政法處)。落實《河北省行政調解指導意見》,充分發揮各方力量,引入調解和解機制,著力化解行政爭議(政法處)。貫徹落實《河北省行政機關行政應訴辦法》,加強與法院系統溝通聯繫,進一步規範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提高行政應訴水平(政法處)。
(九)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落實好河北省“七五”普法規劃,重點做好“六五”環境日、“12·4”國家憲法日等普法宣傳(政法處、綜合執法局、宣教中心,各處室、單位)。適時舉辦新聞發布會,集中宣傳新出台法律法規政策和環境治理新措施、新進展、新成效,積極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宣教中心)。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制定年度學法計畫,組織領導幹部會前學法(政法處、辦公室)。開展環保系統執法“厲兵”行動,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法制培訓年”實施方案,組織系列培訓講座,加強憲法和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宣傳培訓,強化生態環境專業法律學習,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打造專業化環保執法隊伍(各處室、單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全面落實中央《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和我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辦法》,成立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廳長任組長,主管副廳長任副組長,有關處室、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策法規處,具體負責相關日常工作。落實《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制度》,按要求報告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二)強化規範審核
以落實《行政處罰法》新增法制審核程式為契機,積極探索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新路徑,充分發揮法制審核的規範作用。發揮法制審核的優勢,為承辦機構提供法律支持,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示執法風險,提出建議。總結推廣法制審核中發現的先進執法經驗、做法,提升全省環保系統執法能力和水平。落實《河北省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提高審核能力,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全面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保障法律服務經費,健全法律顧問隊伍,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
(三)加強溝通交流
加強與上級溝通聯繫,及時與省委法治辦、省政府法制辦、生態環境部政策法規司等上級部門匯報對接,有效銜接好相關工作,隨時了解信息動態,爭取得到上級更多的指導和支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密切法制機構與執法處室、單位信息互通機制,加強信息交流,強化執法信息和監督問責情況反饋,及時按要求向法制機構提供法治建設信息,提高信息報送質量。辦好《河北環保法治》,搭建環保法治信息平台,暢通環保法治信息渠道,增進相互交流。
(四)強化考核問責
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內部績效考評體系,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督促檢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常態化的責任追究機制,加快建立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機制,制定我廳違法行政投訴舉報制度,進一步規範和監督行政執法活動,嚴肅處理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較多的,及時約談、責令整改、通報批評。
(四)推進簡政放權
貫徹落實《河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按照“雙創雙服”活動要求,深化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規範審批許可權(各有審批許可權的處室)。對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政法處)。下放一批建設項目環評檔案審批許可權,實施規劃環評清單式管理,開展環評報告表備案審批試點,指導冬奧會張家口賽區、北京新機場、雄安新區環評備案制審批改革,啟動重點區域戰略環評“三線一單”劃定試點,加快建立公開透明、公正高效的環評審批體系,強化對各級環保、審批部門的監督檢查(環評處、輻射處)。
(五)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規範執法主體,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通過以考促學、以考頒證,不斷提升行政執法人員學法、用法、執法、守法的意識和能力(政法處)。嚴格執法程式,繼續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完善工作程式,促進規範透明執法(政法處、綜合執法局)。完善裁量制度,健全我廳自由裁量基礎制度(政法處);結合執法實際和生態環境工作需求,制定完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具體標準,依法、合理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綜合執法局、有關處室)。加強分析統計,落實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制度(綜合執法局),做好行政執法工作情況統計分析(政法處、綜合執法局)。
(六)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對大氣、水、危險廢物、放射源、環境噪聲、自然保護區等重點領域開展常態化執法檢查,建立問題清單、處罰清單、案件查辦清單、追責問責清單(大氣處、水處、土壤處、輻射處、生態處)。對問題突出、污染嚴重的縣(市、區),開展巡迴式、解剖式執法,組織開展“利劍斬污”專項行動,狠抓大案要案查辦,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綜合執法局)。按照生態環境部部署,抓好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禁止洋垃圾入境、打擊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及城鎮和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綠盾2018”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等七大專項行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大氣處、水處、土壤處、生態處、綜合執法局、固管中心)。
(七)完善環境經濟政策
落實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健全、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機制,加快推進環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跨部門信用信息交流共享,建立環境保護“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聯合嚴懲環保“黑名單”企業(政法處、綜合執法局)。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進一步強化排污者責任,堅持依法推進、損害擔責,立足我省實際,由易到難、穩妥有序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政法處)。認真總結經驗,創新舉措,推動全省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穩步發展(政法處)。
(八)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做好環境信訪工作,建立預警機制,完善工作制度,進一步暢通12369環保熱線和網路平台等信訪舉報渠道,最佳化核查督辦流程,認真開展下訪約訪和包案督訪工作,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綜合執法局)。加強行政複議能力建設,健全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機制,創新行政複議辦案方式,建立處室聯動機制,不斷提升辦案質量和效率,增強行政複議的專業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政法處)。落實《河北省行政調解指導意見》,充分發揮各方力量,引入調解和解機制,著力化解行政爭議(政法處)。貫徹落實《河北省行政機關行政應訴辦法》,加強與法院系統溝通聯繫,進一步規範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提高行政應訴水平(政法處)。
(九)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落實好河北省“七五”普法規劃,重點做好“六五”環境日、“12·4”國家憲法日等普法宣傳(政法處、綜合執法局、宣教中心,各處室、單位)。適時舉辦新聞發布會,集中宣傳新出台法律法規政策和環境治理新措施、新進展、新成效,積極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宣教中心)。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制定年度學法計畫,組織領導幹部會前學法(政法處、辦公室)。開展環保系統執法“厲兵”行動,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法制培訓年”實施方案,組織系列培訓講座,加強憲法和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宣傳培訓,強化生態環境專業法律學習,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打造專業化環保執法隊伍(各處室、單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全面落實中央《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和我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辦法》,成立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廳長任組長,主管副廳長任副組長,有關處室、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策法規處,具體負責相關日常工作。落實《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制度》,按要求報告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二)強化規範審核
以落實《行政處罰法》新增法制審核程式為契機,積極探索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新路徑,充分發揮法制審核的規範作用。發揮法制審核的優勢,為承辦機構提供法律支持,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示執法風險,提出建議。總結推廣法制審核中發現的先進執法經驗、做法,提升全省環保系統執法能力和水平。落實《河北省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提高審核能力,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全面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保障法律服務經費,健全法律顧問隊伍,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
(三)加強溝通交流
加強與上級溝通聯繫,及時與省委法治辦、省政府法制辦、生態環境部政策法規司等上級部門匯報對接,有效銜接好相關工作,隨時了解信息動態,爭取得到上級更多的指導和支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密切法制機構與執法處室、單位信息互通機制,加強信息交流,強化執法信息和監督問責情況反饋,及時按要求向法制機構提供法治建設信息,提高信息報送質量。辦好《河北環保法治》,搭建環保法治信息平台,暢通環保法治信息渠道,增進相互交流。
(四)強化考核問責
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內部績效考評體系,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督促檢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常態化的責任追究機制,加快建立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機制,制定我廳違法行政投訴舉報制度,進一步規範和監督行政執法活動,嚴肅處理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較多的,及時約談、責令整改、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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