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

《關於印發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07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6年07月31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 主題分類: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檔案發布,檔案原文,

檔案發布

關於印發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
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有關單位:
根據經省政府同意、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梳理了我廳承擔的任務,明確了工作任務分工、責任單位和完成期限。現印發給你們,請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確保按期完成任務。該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將作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內容。
附:河北省環保廳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分工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3年7月31日

檔案原文

河北省環保廳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分工
一、抓好《實施綱要》的學習宣傳和培訓。
工作任務:健全完善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和工作機制,制定年度學法計畫,認真組織開展學法活動;年內至少舉辦一期領導幹部法治專題培訓班,舉辦匪料不少於兩期的法治講座;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新法律知識培訓;強化“誰執法誰普法”的責任,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機關以案釋法制度。
責任單位:政法處。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工局宙拜說作任務:進一步完善權力清單(政法處)和責任清單(人事處),實現動態管理;繼續深化行政朵慨斷愚審廈棵紋批制度改革,清理規範增加企業負擔的各類證照,切實解決行政許可事項辦證難問題(政法處、四個審批職能處);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對省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清單進行動態調整(端套歸政法處、環評處、監測處、開發服務中心);加強行政審批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實行《行政許可事項編碼規則》河北省地方標準(政法處、四個審批職能處、政務服務中心);全面規範一個視窗辦理、並聯辦理、限時辦理、規範辦理、透明辦理、網上辦理,省級機關推行“四零”承諾服務,統一服務標準,簡化辦事程式,提高工作效率(政法處、政務服務中心);加快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著力解決行業協會商會不合理收費問題(人事處);建設我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實現互聯互通(環評處、輻射處);積極推行“雙隨機”抽查和聯合檢查機制(環監局),建立健全市場主體誠信檔案、失信懲戒和“黑名單”制度(政法處),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環監局),運用“網際網路+”和大數據先進理念、技術和資源,加強對市場主體的服務(四個審批職能處)和監管(環監局)。
責任單位:人事處、政法處、四個審批職能處(總量、環評、污防、輻射)、環監局、政務服務中心。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三、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機制。
工作任務:最佳化政府立法工作流程,推進政府立法精細化。落實政府立法項目公開徵集和公眾意見採納情況反饋機制。重要行政管理政府規章由政府法制機構起草。健全立法協調機制,完善政府立頸鍵抹法項目委託第三方起草制度;加強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產業轉型升級、生態環境保護、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民生保障和政府自身建設等領域的立法;制定政府立法評估辦法,推進立法前評估、審查過程中評估和立法後評估工作;認真做好對政府規章實施情況的專項督查工作,適時啟動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對不適應深化改革要求、與法律法規衝突的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要及時修改或廢止,實行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目錄和文本動態化、信息化管理;加強對設區市政府立法的指導,有針對性地做好立法技術培訓指導工作,全面提高政府立法質量。
責任單位:政法處。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四、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制度。
工作任務:健全徵求意見機制,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應當認真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和利害關係人的意見(政法處);積極推進重大行政決策程式的法制化(政法處);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辦公室);完善法制機構負責人列席班子會議捉拘葛制度;用好行政決策諮詢論證專家庫,不斷提高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能力,進一步細化社會穩定、生態環境、公共財政等方面的風險評估標準(政法處及有關處室);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制度,如實記錄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情況和決定(辦公室)。
五、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作用。
工作任務: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冀政字〔2015〕25號),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和相關配套制度,建立法律顧問工作考評體系,加強經費保障,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代理行政訴訟、處理疑難行政複議案件、提供法律諮詢論證等方面的審查把關和法律服務作用;加強對各地各部門聘請法律顧問工作的業務指導,有效發揮法律顧問的服務諮詢作用。
責任單位:政法處。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六、不斷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工作任務:進一步做好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健全“兩法銜接”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兩法銜接”共享平台建設並抓好套用,完善移送標準和程式,落實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
責任單位:政法處。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七、著力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我省推進基層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制定完善行政執法調查取證規則,健全行政執法告知、聽證、集體討論、罰沒收入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建立並有效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做好行政執法投訴舉報、重大行政處罰備案、行政執法統計、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工作,堅決糾正執法違法行為,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年底前完成全省行政執法人員的清理工作;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紀律約束機制,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平時考核制度,全面提升執法隊伍素質;加強執法輔助人員管理,切實解決輔助人員代替執法人員執法的問題;推動建立行政執法情況年度報告、重大違法案件通報和案情公布制度;建立干預執法活動記錄製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各執法部門要編制完成行政執法操作流程規範文本。
責任單位:政法處、環監局(文明執法、提升執法人員素質、投訴舉報、執法人員紀律約束、干預行政執法記錄、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編制行政執法流程、清理執法輔助人員等)。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八、創新行政執法方式。
工作任務: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堅持試點先行,年內進行試點;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年底前要建立行政執法信息平台,完善網上執法辦案及信息查詢系統(政法處、環監局、信息中心);強化科技、裝備在行政執法中的套用(環監局、信息中心);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範、行政指導、行政獎勵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提升執法水平和效果(環監局);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製度,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懲戒機制(政法處、環監局);年底前完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的修訂完善工作,並建立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政法處、環監局)。
責任單位:政法處、環監局、信息中心。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九、強化對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
工作任務: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有關處室、單位);加強重要環節監督(政法處、機關黨委);組織開展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公共資源轉讓等權力集中的崗位(機關黨委、政法處)、項目(規財處)進行監督檢查;起草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要有效落實公開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懲治和預防腐敗、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衝突等要求(機關黨委、政法處);加快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設,發揮政府誠信建設示範作用(有關處室、單位);完善行政問責制度,健全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罷免等問責方式和程式,堅決糾正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克服懶政、庸政、怠政,懲處失職、瀆職行為,增強行政問責的針對性和時效性(機關黨委、政法處)。
責任單位:政法處、機關黨委。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五公開”,完善政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細化任務措施、明確責任分工(辦公室及有關處室、單位);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規財處、環評處);開展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工作(辦公室);完善政府新聞發言人、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等制度,做好對熱點敏感問題的輿論引導,及時回應人民民眾關切(辦公室);創新政務公開方式,加強網際網路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台和便民服務平台建設,提高政務公開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辦公室、信息中心)。
責任單位:辦公室、規財處及有關處室和單位、信息中心。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十一、加強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工作任務:完善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機制,注重運用調解方式結案;推行聽證審理,加強實地調查,重大複雜案件採取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徵求專家意見;提高行政複議辦案質量,堅決糾正違法不當行政行為,提升行政複議公信力;加強行政複議能力建設,依法健全行政複議工作機構;認真落實《河北省行政機關行政應訴辦法》、《河北省行政複議調解和解規定》,制定《河北省行政複議監督規定》;完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統計分析制度;嚴格依法履行行政應訴職責,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自覺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裁定。
責任單位:政法處。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十二、健全依法化解社會矛盾機制。
工作任務: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溝通機制、救濟救助機制;改革信訪工作,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及時就地解決民眾合理訴求。
責任單位:環監局。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十三、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理論研究、典型示範和宣傳引導。
工作任務:堅持問題導向,實行政府法制課題研究規範化運作,為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提供理論支持(政法處);積極開展建設法治政府示範創建活動,大力培育建設法治政府先進典型,及時總結、交流和推廣經驗(政法處);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廣泛宣傳法治政府建設目標、工作部署、先進經驗、典型做法(宣教中心);建立違法行政曝光制度,定期通報和公布違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改進工作(機關黨委、政法處、宣教中心)。
責任單位:政法處、機關黨委、宣教中心。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責任單位:政法處。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四、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制度。
工作任務:健全徵求意見機制,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應當認真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和利害關係人的意見(政法處);積極推進重大行政決策程式的法制化(政法處);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辦公室);完善法制機構負責人列席班子會議制度;用好行政決策諮詢論證專家庫,不斷提高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能力,進一步細化社會穩定、生態環境、公共財政等方面的風險評估標準(政法處及有關處室);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制度,如實記錄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情況和決定(辦公室)。
五、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作用。
工作任務: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冀政字〔2015〕25號),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和相關配套制度,建立法律顧問工作考評體系,加強經費保障,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代理行政訴訟、處理疑難行政複議案件、提供法律諮詢論證等方面的審查把關和法律服務作用;加強對各地各部門聘請法律顧問工作的業務指導,有效發揮法律顧問的服務諮詢作用。
責任單位:政法處。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六、不斷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工作任務:進一步做好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健全“兩法銜接”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兩法銜接”共享平台建設並抓好套用,完善移送標準和程式,落實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
責任單位:政法處。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七、著力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我省推進基層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制定完善行政執法調查取證規則,健全行政執法告知、聽證、集體討論、罰沒收入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建立並有效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做好行政執法投訴舉報、重大行政處罰備案、行政執法統計、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工作,堅決糾正執法違法行為,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年底前完成全省行政執法人員的清理工作;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紀律約束機制,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平時考核制度,全面提升執法隊伍素質;加強執法輔助人員管理,切實解決輔助人員代替執法人員執法的問題;推動建立行政執法情況年度報告、重大違法案件通報和案情公布制度;建立干預執法活動記錄製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各執法部門要編制完成行政執法操作流程規範文本。
責任單位:政法處、環監局(文明執法、提升執法人員素質、投訴舉報、執法人員紀律約束、干預行政執法記錄、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編制行政執法流程、清理執法輔助人員等)。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八、創新行政執法方式。
工作任務: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堅持試點先行,年內進行試點;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年底前要建立行政執法信息平台,完善網上執法辦案及信息查詢系統(政法處、環監局、信息中心);強化科技、裝備在行政執法中的套用(環監局、信息中心);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範、行政指導、行政獎勵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提升執法水平和效果(環監局);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製度,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懲戒機制(政法處、環監局);年底前完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的修訂完善工作,並建立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政法處、環監局)。
責任單位:政法處、環監局、信息中心。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九、強化對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
工作任務: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有關處室、單位);加強重要環節監督(政法處、機關黨委);組織開展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公共資源轉讓等權力集中的崗位(機關黨委、政法處)、項目(規財處)進行監督檢查;起草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要有效落實公開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懲治和預防腐敗、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衝突等要求(機關黨委、政法處);加快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設,發揮政府誠信建設示範作用(有關處室、單位);完善行政問責制度,健全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罷免等問責方式和程式,堅決糾正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克服懶政、庸政、怠政,懲處失職、瀆職行為,增強行政問責的針對性和時效性(機關黨委、政法處)。
責任單位:政法處、機關黨委。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五公開”,完善政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細化任務措施、明確責任分工(辦公室及有關處室、單位);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規財處、環評處);開展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工作(辦公室);完善政府新聞發言人、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等制度,做好對熱點敏感問題的輿論引導,及時回應人民民眾關切(辦公室);創新政務公開方式,加強網際網路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台和便民服務平台建設,提高政務公開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辦公室、信息中心)。
責任單位:辦公室、規財處及有關處室和單位、信息中心。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十一、加強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工作任務:完善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機制,注重運用調解方式結案;推行聽證審理,加強實地調查,重大複雜案件採取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徵求專家意見;提高行政複議辦案質量,堅決糾正違法不當行政行為,提升行政複議公信力;加強行政複議能力建設,依法健全行政複議工作機構;認真落實《河北省行政機關行政應訴辦法》、《河北省行政複議調解和解規定》,制定《河北省行政複議監督規定》;完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統計分析制度;嚴格依法履行行政應訴職責,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自覺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裁定。
責任單位:政法處。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十二、健全依法化解社會矛盾機制。
工作任務: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溝通機制、救濟救助機制;改革信訪工作,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及時就地解決民眾合理訴求。
責任單位:環監局。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十三、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理論研究、典型示範和宣傳引導。
工作任務:堅持問題導向,實行政府法制課題研究規範化運作,為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提供理論支持(政法處);積極開展建設法治政府示範創建活動,大力培育建設法治政府先進典型,及時總結、交流和推廣經驗(政法處);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廣泛宣傳法治政府建設目標、工作部署、先進經驗、典型做法(宣教中心);建立違法行政曝光制度,定期通報和公布違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改進工作(機關黨委、政法處、宣教中心)。
責任單位:政法處、機關黨委、宣教中心。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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